Data Loading...

5大類生活實用手冊-安心篇 Flipbook PDF

我們很少有機會去討論與想像死亡,因而也難以面對摯愛親友離世後的各種複雜感受,雖然從知道、悲傷到復原是一段漫長的療傷過程,然而,我們終須與哀傷和解,才能讓生者得到釋放、死者得以安息。


157 Views
120 Downloads
FLIP PDF 4.27MB

DOWNLOAD FLIP

REPORT DMCA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TAIPEI 2020-2021

安心篇

目錄 Chapter

02

20 / 點滴身後事

22 /如何辦理死亡登記 23 /如何申請喪葬補助 25 /殯葬管理處收費減免補助 26 /聯合奠祭 30 /勞保相關補助

Chapter

01

4 / 生命終結,過渡圓滿

35 /國民年金 38 /汽機車繼承過戶 39 /水電瓦斯過戶 40 /辦理健保退保 41 /遺產繼承,法令修正

6 /悲傷止步 撫平傷痛

42 /繼承人之間的相互分擔

8 /為什麼來不及陪你長大

43 / 如 果 已 經 先 償 還 了 債 務,

10 /走入人群 付出關懷

體會生命 迎向未來

11 /親近自然 洗滌心靈 11 /騎自行車 乘風快意 12 / 抑 鬱 哀 傷 可 尋 求 心 理 或 醫 療 專業協助 12 /哀痛體悟 白髮人送黑髮人 17 / 別 忽 略 了 小 孩 與 其 他 親 友 的 感受

怎麼辦? 44 /提出遺產清冊的清算程序 45 / 有 了 限 定 繼 承  我 還 需 要 拋棄繼承嗎? 46 /遺產稅基本概念 56 / 土 地 及 建 築 改 良 物 繼 承 登 記申請須知

Chapter

03

Chapter

04

66 / 塵歸塵,土歸土

92 / 環保永生,慎終追遠

68 /喪葬基本禮節

92 /生命追思紀念網

70 /現代喪葬新概念

94 /網路公祭

70 /海葬介紹

94 /環保掃墓更有心

64 塵歸塵,土歸土 73/ /土葬介紹 66 / 喪葬基本禮節 74 /樹、花葬介紹 68 / 現代喪葬新概念 77 /選購靈骨塔注意事項 69 / 海葬介紹 81 /如何挑選殯葬業者 72 / 土葬介紹 85 74 / /殯葬管理處服務設施簡介 樹 ( 灑 ) 葬介紹 76 / 選購靈骨塔注意事項 78 / 如何挑選殯葬業者 106 /附錄 80 / 殯葬管理處服務設施簡介

95 /焚燒專用袋作環保 96 /生前預立環保葬意願書 96 /臺北市多元環保葬鼓勵金 98 /結語 — 生命的力量 99 / 臺 北 市 市 立 殯 葬 設 施 及 服 務 收費標準 105 /喪葬流程示意表

106 /臺北市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106 /臺北市提供單親家庭服務機構一覽表 107 /臺北市親子館一覽表 108 /臺北市各行政區區公所一覽表 108 /臺北市各行政區戶政事務所一覽表 109 / 財 政 部 臺 北 國 稅 局 總 局 暨 所 屬 各 分 局、 稽徵所服務地址、電話及傳真機一覽表 110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各分處一覽表 110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一覽表 111 /臺北市各地政便民工作站一覽表 112 /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一覽表 115 /臺北市里長通訊錄

CHAPTER 1 生命終結,過渡圓滿

我們很少有機會去討論與想像死亡, 因而也難以面對摯愛親友離世後的各種複雜感受, 雖然從知道、悲傷到復原是一段漫長的療傷過程, 然而,我們終須與哀傷和解, 才能讓生者得到釋放、死者得以安息。

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悲傷止步 撫平傷痛 哀悼亡者,不只是一種單一而暫時的感受,它可能是沮喪憂鬱、也可能 產生無力與憤恨感,甚至是沉默、自棄於外界,因為不同的個人狀況與 時 間 階 段, 它 也 會 有 許 多 變 化。 每 個 人 都 有 表 現 哀 戚 與 沈 澱 悲 傷 的 方 式,哀悼並沒有標準模式,也沒有一定的時程表,所以,個人的反應與 情緒或有不同,我們都應該要理解與尊重。 在親友過世的前幾天,許多人的反應是無法置信、甚至是不知所措,即 使死亡是意料中事,仍然可能產生這種感受。這種情緒上的麻木感是人 自然而然的自我保護機制,有助於人度過處理所有喪葬事務的過程,例 如聯絡親人、安排葬禮、處理財產等事項。不過,如果這種不真實的感 覺持續太久,也會衍生出其它的心理問題。 對很多人而言,喪禮或是追思紀念儀式是接觸亡故事實的重要機會,辭 靈或觀禮固然令人痛苦,但這都是告別至愛親友的一種儀式。有的人會 避免參加,希望能夠減低當下的傷痛與衝擊,不過,在往後的日子裡, 卻可能因為這種刻意的缺席而帶來更深遠的悔恨。

失落、想念、難以入眠 在麻木感消失之後,取而代之的可能是令人難忍的失落感。喪禮完成之 後,失去親友的人會極度渴望再度見到逝去者,因此所到之處,不論是 街上、家中、公園裡,或任何曾經共度時光的地點,都充滿了逝去親友 的身影。這種情緒令人精神難以專注,無法好好工作,甚至沒有辦法安 穩入眠,就連做夢也可能會帶來不同程度的困擾。另外,還有的人會對 於那些無法阻止親友死亡的醫護人員、在最後階段中未盡全力的親友、 甚至是辭世者,產生憤怒的情緒。

生命終結,過渡圓滿 /

傷痛也能變成力量 高雅雪是新竹北門國小的老師,她很關心小朋友的上學安全,帶領 5 位 幼童軍走出校園,展開「交通大體驗 平安上學不是夢」專題研究。雖 然面對了許多挫折與壓力,她仍然不改初衷,努力保護行人的路權,而 這股力量正來自於她因車禍過世的姊姊。 高雅雪的姊姊只比她大 1 歲,同住一個房間,2 人感情甚篤、無話不談。 2000 年 8 月 2 日晚上 10 點,大坪林捷運站前的行人穿越道上,她姊 姊被違規闖紅燈的小貨車撞到,被撞擊之後彈到對街的車上、撞破其前 方擋風玻璃,再彈落地面,年僅 26 歲的姊姊當場頭蓋骨碎裂而喪命。 父母親與弟弟受到死亡車禍的打擊,陷入極度的悲傷與自責,當時剛從 研究所畢業的高雅雪只能勉強打起精神料理姊姊的後事,獨自一人奔 走、寫訴狀,與肇事逃逸的司機打官司。官司纏訟將近 3 年,肇事者 僅被判刑 1 年半,雖要負賠償責任,不過肇事者早已從容脫產,高家最 後僅得到一紙債權。 高雅雪從此一聽到車禍訊息總是特別關心,每一件交通事故,代表一個 完整的家庭被摧毀,她很想做些什麼來減少悲劇一再發生。來到新竹教 書之後,她看到北門國小及其他小學上下學的混亂交通狀況,想改善學 校周邊混亂的交通狀況的念頭愈來愈強烈。 高雅雪與家長會長、同事談過之後,決定先從北門國小周邊環境的改善 做起。學校請交通主管機關在校門口畫紅線,禁止臨時停車,但是接送 孩子的家長仍舊習慣將汽機車開到學校正門口,不但造成交通壅塞、空 氣汙染,也讓自行走路上學的學童過馬路時更危險。此外,校方為了保 護學童,打算在鄰近路段設減速號誌及減速裝置,但也遭到社區、家長 的強烈反對。

7

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高雅雪與小朋友經過調查後發現,有的問題是與交通號誌及設施、道路 規 劃 設 計 有 關, 有 些 是 牽 涉 交 通 安 全 概 念 宣 導, 其 中 有 些 問 題 環 環 相 扣,需要學校、家長、社區、警政機關共同攜手才能解決問題。「我了 解這個計畫的難度很高,但可以把時間拉長,用 10 年的時間來做也沒 有關係。 」 2004 年 2 月 3 日,《中國時報》報導高雅雪與小朋友們進行專題研究 報 告。 當 天 早 上, 回 到 新 店 老 家 的 高 雅 雪 外 出 買 報 紙 準 備 給 孩 子 做 紀 念,她的心情非常複雜,行經姊姊出事的那個路口時,她在心裡默默地 跟姊姊說:「我在努力,妳一定要保祐我們!」 資料來源:《園區生活雜誌》第 84 期

體悟無常、面對生活 喪家還有另一種常見的感受,就是內疚。人們會在腦海裡一再想起曾經 對亡者不應該作的事、或是不應說的話,甚或會想起可以阻止或避免死 者身故的各種作法。在為這種情緒所苦的同時,也請務必記得,生死之 事,通常並非盡人事即能左右;生命無常,才是人間事的常軌,要是我 們一再追悔,只讓自己無法面對新生,更沒有辦法讓亡者走得安心。

為什麼來不及陪你長大 十 多 年 前, 水 晶 唱 片 負 責 人 任 將 達 堅 持 非 主 流 音 樂 理 念, 曾 經 負 債 3000 萬元、被告上法院,而他的小女兒任思瑀卻因罹患神經母細胞瘤 而在此時發病,當時思瑀的母親林子凌為了救女兒,只得向地下錢莊借 錢 赴 美 就 醫,「 當 時 就 算 有 人 把 一 塊 錢 丟 在 地 上, 我 也 會 跪 下 去 撿。 」 當 時 國 內 尚 未 開 放 非 親 屬 骨 髓 移 植 手 術, 他 們 帶 著 女 兒 赴 美 就 醫, 卻因為繳不足醫療費而被醫院逐出大門,林子凌一面催促丈夫返臺籌 款,一面抱著思瑀、帶著大女兒,蹲在美國洛城的馬路邊,絕望地痛哭

生命終結,過渡圓滿 /

失聲。任將達後來籌到另一半的醫療費,才讓思瑀順利完成移植手術。 1993 年底,術後恢復良好的思瑀返國,不料 10 個月後,病情再復發, 只好再度赴美就醫。此時思瑀已經到需要用嗎啡止痛的地步,幾次半夜 痛到猛力用腦袋撞牆,林子凌邊阻止邊哭,因為她比女兒還痛! 1994 年中秋節前夕,任將達為女兒辦了「陪你長大」義唱晚會。神色 憔悴的母親林子凌緊抱懷中的思瑀,一起聆聽臺前歌手為癌症兒童演 唱。中秋節當天,思瑀不敵病魔,離開了母親的懷抱。在思瑀剛過世的 那段日子,林子凌承受不住打擊,鎮日關在房中反覆觀看女兒生前的錄 影帶及相片,對一切事務不聞不問。直到有天被社區管理員叫住,鄭重 地對她說:「如果妳能夠承擔 100 斤,神是不會多給你 101 斤的。」 這位年紀輕輕的管理員,妻子罹患癌症過世,自己又遭逢車禍,本被宣 布終身癱瘓,卻靠著自己的意志力恢復了大半。林子凌反覆思索,想到 也許老天爺真的認為她還承受得住!在自己公司上班的林子凌由於先生 的支持,得以挪出半天時間到醫院當志工,晚上再繼續留在公司加班。 「能這樣做是很幸福的,表示我還擁有,可以付出。」於是,她開始出 入兒童癌症病房,希望能以過來人的經歷,為病童及家屬幫上一點忙。 她為病童募集玩具,也邀請唱片界的歌手來義唱,讓病房更熱鬧有趣。 有好幾位孩子是在林子凌懷中嚥下最後的一口氣,因為父母怕淚水滴在 孩子身上會讓孩子更痛、更留戀,所以林子凌便代替了他們、擁抱即將 離開人世的孩子。 資料來源:《慈濟月刊》第 387 期

9

1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走入人群 付出關懷 體會生命 迎向未來 當您沉浸在傷痛當中,期待著別人來關懷你的時候,其實更容易陷入悲 傷裡無法自拔。其實生命真正的價值在於付出,藉由付出您的關懷,才 能夠體驗到生命的可貴與美好。 您可以參與志工服務,主動付出您的關懷。志願服務已成為現代公民社 會的重要指標,許多人在付出中找到真正的快樂,也有愈來愈多的人在 生活中固定安排擔任志工的時間,為他人和社會做出貢獻。志工的服務 項目和內容非常多,您大可以挑選適合自己志趣或專長的去做,包括像 社會局的獨居長者關訪志工、弱勢家庭關懷志工,衛生局推廣母乳哺乳 志工,消防局防火宣導志工等等。主動付出關懷,付出心力,會對生命 有截然不同的體悟。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外辦理「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推展志願服 務各項業務,只要是臺北市各志願服務單位與個人,以及有意願參與的 市民,都可以與該中心聯繫,加入志願服務的行列。 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的服務項目包括: 1. 志工人力召募與媒合 2. 志願服務理念的宣導 3. 教育訓練暨人才培訓 4. 發展志工交流及志願服務資源 5. 推展各式創新方案

我想當志工 請 網 路 搜 尋 關 鍵 字 ”CV101” 進 入 臺 北 市 志 願 服 務 推 廣 中心(https://cv101.gov.taipei/)

生命終結,過渡圓滿 /

親近自然 洗滌心靈 臺北市還有親山步道可多加利用,心情不好的時候不妨出去走走,讓大 自然撫慰您的心靈。您可以每天一早上象山親山步道走個 30 分鐘,拉 開一天的序幕;也可以利用週末假日上陽明山,享受國家公園級的森林 浴;或者是與三五好友,傍晚時漫步上貓空,喝杯好茶,輕風送爽下盡 覽臺北的萬家燈火。 臺北盆地四周有大屯山系、七星山系、五指山系、南港山系及二格山系 等五大山系環繞,而市政府也特別在五大山系中規劃出 20 條步道,美 景就在窗外,走向戶外、踏進山間,就能領略到自然的力量和美好。

騎自行車 乘風快意 騎著心愛的鐵馬奔馳在美麗動人的河濱公園自行車道時,一邊欣賞著沿 岸的城市風貌,一邊享受著親水綠帶的自然暢快,相信您的心情也會像 風一樣飛起來。 臺北的河濱自行車道,主要沿著淡水河(右岸)、新店溪(右岸)、基 隆河、景美溪及雙溪左右岸興建,沿岸四周都規劃有親水公園或休閒活 動場所,是市民休閒的好去處。 沿著基隆河騎行,寬廣的綠地與開闊的空間,徜徉其中令人心曠神怡, 沿途還有彩虹橋、麥帥橋、大直橋等美麗橋景相伴,景色壯觀綺麗;若 續騎穿過有各式球場的百齡右岸河濱公園,則可由河雙 21 號公園轉入 大樹掩蔭、流水潺潺的雙溪水岸自行車道,享受騎乘在綠色隧道間的悠 閒愜意,或續往北一路快意追風至關渡、淡水及八里,在徐徐海風的吹 拂與金色夕陽的照耀下,沉浸在自然美景中。 由基隆河自行車道經過洲美大橋,可繞行社子島一周,體驗社子島特有 的農村風情,或者沿淡水河上溯,行經令人悠然思古的唐山帆船坐落的

11

1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大 稻 埕 碼 頭 後, 再連接到新店溪河濱自行車道,沿岸河濱公園綠野如 茵,騎來格外清爽宜人,每年 10 月至隔年 3 月,還可在華江雁鴨公園 觀賞遠道而來的雁鴨及候鳥,令人驚豔。而景美溪河濱自行車道,則在 指南山邊順著景美溪靜靜延伸著,沿途多屬文教區,幽然清靜,黃昏時 散步於此,份外悠閒舒暢。 如果想利用冒險,忘卻煩憂,靠近北投焚化廠附近堤外的「自行車越野 運動場」,試試自己的極限,不失為一個好方法。有興趣的您可至臺北 市 政 府 觀 光 傳 播 局 臺 北 旅 遊 網(www.travel.taipei) 及 水 利 工 程 處 官 網 (heo.gov.taipei) 找尋更多相關資訊。

抑鬱哀傷可尋求心理或醫療專業協助 失落的狀態往往在亡者喪逝後兩週左右(或喪禮結束一週左右)最為強 烈,繼之而來是哀傷、憂鬱、封閉與靜默。失落感雖然在這個時候消退, 憂 傷 卻 又 跟 著 到 來, 並 且 會 在 4 至 6 週 後 達 到 高 峰。 周 邊 只 要 出 現 了 可以讓人聯想起亡者的人事物,就會隨時籠罩在哀慟的情緒中。 憂傷感會逐漸遠離,失去親友的人在這段恢復期內應該要盡量從事正常 活動,雖然在此一階段可能會花大量時間呆坐、無所事事,不過這是思 念亡故親友的必經階段,也是接納死亡的過程裡的重要步驟。適時與適 度地放空自己,才能完全放鬆,這是面對親友亡故、進行自我治療的一 種重要過程。

哀痛體悟 白髮人送黑髮人 1986 年底,知名作家薇薇夫人的兒子周凱為了劇場的工作、不慎自高 處摔下,撞傷腦部,送到醫院被判定腦死。昏迷 18 天後,在 1987 年 1 月 8 日(他生日那天)離開人世,當時他才 26 歲。

生命終結,過渡圓滿 /

對大數的人來說,這不過是一條 20 年前的新聞,然而對於承受大慟的 母親而言,一切的細節卻好像沒發生多久。當時躺在病床上的周凱,一 點外傷也沒有,即使意識模糊,他的身體還是很溫暖,好像安靜的睡著 了,直到今天,薇薇夫人依然清楚記得他的體溫。 薇薇夫人的家人和好友全權處理周凱的後事,沒讓她再經歷一次送別兒 子的煎熬。她在家裡昏睡一週,彷彿做了個很長的夢,醒來的感覺還是 很不真實。那是生命中最黑暗的一段日子,薇薇夫人選擇逃避,在心裡 關上了這扇窗,她的生活有了極大改變,有 7、8 年時間不進劇場,不 看表演,完全不接觸相關訊息。 她怕家人擔憂,不敢在他們面前流淚,卻常常開車繞著山路亂轉,獨自 一人在車裡大哭大叫,宣洩思念兒子的痛苦。然後抹乾了淚,又繼續扮 演母親、妻子和薇薇夫人的角色。 有人說白髮人送黑髮人,是兒子不孝。薇薇夫人則認為周凱犧牲自己, 讓做母親的她學會不懼怕死亡,才是大孝。「因為沒有送他走,到現在 我還是當作他雲遊四海去了。」薇薇夫人現在已能平靜回憶這段往事, 和緩的語氣,像在輕輕撫慰心口的那道傷痕。 中年喪子,曾令她陷入生命的黑洞,久久無法自拔,如今面臨老年喪偶 的打擊,她卻已學會了面對與接受,也更懂得安頓自己的身心。「人不 死,就要活著,時間這帖藥終會讓每一個傷口癒合。」 資料來源:《美麗新生活 - 樂在退休》序言。 有一些人因為始終無法相信親友已經不在人世的事實,可能會出現異常 的身體病狀、或是心理憂鬱的症狀。除了要保持生理健康、定期做健康 檢查之外,如果一直沈陷在長期的悲傷情緒中無法自拔,可以考慮尋求 醫療協助,請家庭醫生介紹精神科醫生進行診治。臺北市除了各大醫院 所附設的精神科門診之外,也有精神專科醫院,專業的醫療協助可以幫 助您勇敢面對心理傷口、走出悲傷。

13

1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醫院附設精神科門診(※ 以下機構名單供參,開業現況依實際狀況為準) 機構名稱 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 念醫院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 中心診所醫療財團法人中心綜合 醫院 財團法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 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馬偕兒童醫 院 財團法人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 紀念社會事業基金會馬偕紀念醫 院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兒 童醫院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 區)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臺北分院

地址

電話

臺北市士林區文昌路 95 號及士商路 51 號、51 號 2 樓、51 號 3 樓、51 號 4 樓、51 號 5 樓、 51 號 6 樓、51 號 7 樓、53 號、55 號、57 號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 105 號 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 145 號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 4 段 10 號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 4 段 266 巷 6 號,280 號

02-2835-3456 02-2552-3234 02-2709-3600 02-2708-2121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4 段 77 號

02-2751-0221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92 號

02-2543-3535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92 號

02-2543-3535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7、8 號;常德街 1 號

02 2312-3456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 8 號

02-2312-3456

02-2833-2211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 2 段 33 號、福州街 12 號 02-2388-9595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 2 段 360 號 02-2791-9696 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 2 段 325 號;臺北市中正 三軍總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02-8792-3311 區汀州路 3 段 40 號 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委託財團法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 3 段 111 號 02-2930-7930 人臺北醫學大學辦理 臺北榮民總醫院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 2 段 201 號 02-2871-2121 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 臺北市北投區立德路 125 號 02-2897-0011 治癌中心醫院 臺北市立關渡醫院─委託臺北榮 臺北市北投區知行路 225 巷 12 號 02-2858-7000 民總醫院經營 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 臺北市北投區振興街 45 號 02-2826-4400 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 臺北市北投區新民路 60 號、中和街 250 號 02-2895-9808 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 2 段 424,426 號 02-2771-8151 財團法人臺安醫院 培靈醫院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 4 段 355 號 02-2760-6116 博仁綜合醫院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 66-68 號 02-2578-6677 三軍總醫院松山分院附設民眾診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路 131 號 02-2746-2151 療服務處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 199 號 02-2713-5211 台北長庚紀念醫院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 252 號 02-2737-2181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309 號 02-2726-3141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 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 87 號 02-2786-1288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 2 段 266~274 號、185、 西園醫療社團法人西園醫院 02-2307-6968 187、189 號

生命終結,過渡圓滿 /

社區心理諮商服務 機構名稱

地址

信義區門診部

臺北市信義路 5 段 1 5 號

中正區門診部

臺北市牯嶺街 24 號

中山區門診部

臺北市松江路 367 號

大安區門診部

臺北市辛亥路 3 段 15 號

松山區門診部 南港區門診部 大同區門診部 內湖區門診部 士林區門診部 萬華區門診部 文山區政大門診部 北投區門診部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臺北市八德路 4 段 692 號 臺北市南港路 1 段 360 號 臺北市昌吉街 52 號 臺北市民權東路 6 段 99 號 臺北市中正路 439 號 臺北市東園街 152 號 臺北市指南路 2 段 117 號 臺北市新市街 30 號 5 樓 臺北市金山南路 1 段 5 號

(※ 診次時間與心理師姓名以當日門診掛號櫃檯之訊息為主)

電話 02-8780-4152 02-2321-0168 週二 02-2501-3363 02-2739-0997 週二、四、五 02-2765-3147 02-2786-8756 02-2594-8971 02-2790-8387 02-2883-6268 02-2339-5384 02-8237-7444 02-2891-2670 02-3393-6779#10

15

1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立案之精神科診所(※ 以下機構名單供參,開業現況依實際狀況為準) 名稱 孫睿亮診所 永康身心診所 平安身心精神科診所 蘭心診所 醫療財團法人徐元智先生 醫藥基金會遠東聯合診所 夏凱納生活診所 澄心診所 黃偉俐診所 黃雅芬兒童心智診所 慶生診所 微煦心靈診所 鈺璽診所 心禾診所 邱楠超診所 李政洋身心診所 双悅診所 敦南心診所 尹書田醫療財團法人書田 泌尿科眼科診所 宇寧身心診所 主愛心靈診所 光慧診所 自體心理診所 晴天身心診所 馨思身心精神科診所 大心診所 光能身心診所 曾醫師診所 杏語心靈診所 林青穀家庭醫學科診所 昱捷診所 萬華身心精神科診所 福全身心科診所 信義身心精神科診所 新佑泉診所 伯特利身心診所 松德精神科診所 聿康診所 社子安心診所 天母康健身心診所 天晴診所 石牌鄭身心醫學診所 奇岩身心診所

電話

地址

2392-6233 2358-1818 2368-0055 2351-5995

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 1 段 121 號 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 1 段 127 號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3 段 218 號 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 2 段 11 號

2311-1525

臺北市中正區永綏街 8 至 14 號

2555-8313 2523-0480 2511-4123 2567-5690 2598-3456 2531-2626 2509-5569 2750-6122 2570-2296 2762-0086 2760-9122 2733-1995

臺北市大同區五原路 15 號、19 號 2 樓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82 號 2 樓 臺北市中山區天津街 37 號 2 樓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 5 之 1 號 12 樓之 1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 561 號 2 樓之 7 及之 8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39 巷 6 號 2 樓之 1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 132 號 4 樓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 92 號 11 樓之 1 臺北市松山區延吉街 20 號 1 樓 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 84 號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 5 段 324 號 臺北市大安區樂利路 109 號

2369-0211

臺北市建國南路 2 段 276 號 1 樓、2 樓、4 樓

2708-0706 2365-1224 2755-5627 2775-4121 8771-6545 3393-3030 2771-8821 2721-4322 2709-2633 2721-1526 2731-7557 2700-2709 2308-8878 2332-7712 2758-0988 2346-5772 2720-0938 8789-4477 8786-7727 2813-6622 2837-8787 2835-5329 2822-9183 2891-9008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 2 段 6 號 3 樓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 3 段 283 巷 14 弄 6 號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 2 段 176 號 臺北市大安區延吉街 153 之 9 號 3 樓 臺北市大安區延吉街 135 之 3 號 2 樓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2 段 208 號 7 樓之 1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4 段 205 巷 7 弄 13 號 2 樓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4 段 15 號 8 樓 臺北市大安區延吉街 233 巷 9 號 5 樓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 1 段 200 號 1206 室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 1 段 2-1 號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3 段 202 號 9 樓之 2、9 樓之 3 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 142 號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二段 600 號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 412 號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508-4 號 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 421 號 2 樓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108 號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 5 段 250 號 2 樓 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 5 段 76 號 臺北市士林區德行西路 100 號 臺北市中山北路 6 段 292 號,292 號 2 樓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一段 69 號 1、2 樓 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南路 1 段 191、193 號

生命終結,過渡圓滿 /

名稱 林威廷身心精神科診所 曜暘診所 誠康診所 國泰醫療財團法人內湖國 泰診所 夏一新身心精神科診所 木柵身心診所 振芝心身醫學診所 大安身心診所 欣美精神科診所

電話

地址

2630-8128 8792-5925 2657-2585

臺北市內湖區東湖路 10 號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 123 巷 8 號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 585 號

8797-2121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504、506 號 1、2 樓

8792-8213 2930-1550 5596-3919 2365-8680 2325-3218

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 3 段 143 號 4 樓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 4 段 246 號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 282 號 2 樓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2 段 18 之 9 號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 146 號 9 樓

別忽略了小孩與其他親友的感受 親友亡故是對我們生命經驗的重大考驗,我們經常會專注於自己的悲傷 情緒,卻很可能忘了其他的親友面對生離死別也一樣恐懼無助。由於過 度悲傷,影響生理機制,很可能會產生諸如失眠、憂鬱、生理機能失調 等身心症狀,因此除了關照自己的身心狀態外,也別忘了關心其他相關 的親友,當身體產生明顯不適的症狀時,務必要向醫療機構求助,勿置 之不理。 另外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就是小孩的感受,我們常以為孩子不懂事,應該 不瞭解死亡,但事實上,只要過了 3、4 歲的年紀之後,他們就已經可 以明白死亡的意義。所以,面對親人亡故,小孩也會有悲傷的情緒、也 會感到茫然失措,當然也需要有人安撫。不過,他們對時間的感受與成 人不同,可以更快度過哀傷的階段。 除了要留意小孩的心理感受之外,我們也不要忘了,這正是讓他們接受 死亡教育的最好時機之一。小孩對死亡一定充滿了好奇,盡可能以正面 的態度解答他們的所有疑問,避免使用消極與隱晦的字詞,另外,也可 以讓他們學習探視並關心接近臨終的親友。我們的下一代如果可以對死 亡有所體認與接納,不但能夠加強家族成員之間彼此的感情聯結,更能 夠讓他們在往後的漫漫人生路途上,坦然面對每一個人都難以逃脫的生 老病死。

17

1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讓小孩認識死亡的參考童書 書名 / 出版社

內容簡介

《爺爺有沒有穿西裝》 格林出版社

布魯諾的爺爺去世了。沙飛說「他在墳地。」爸爸又說「他 在天堂。」一個人不可能分身兩地。如果布魯諾還能問爺 爺的話,那該有多好!布魯諾很生氣,剛開始他充滿憤怒, 因為爺爺答應要帶他去釣魚,但是卻一聲不響地、連個再 見都沒有說就上天堂了。後來,他想起許多跟爺爺有關的 回憶,他知道爺爺再也不會回來了,他做任何事的時候, 都會覺得胸口有點刺痛......

《獾的禮物》 遠流出版社

獾離開了牠的身體,也離開了所有的動物朋友。雖然獾說 過,牠死了以後,希望大家不要太難過,但是,在寒冷的 冬天裡,這對大家而言,實在好難。直到春天來臨,所有 的動物聚在一起懷念獾,大家的悲傷才慢慢撫平。獾雖然 永遠離開了,大家卻常利用牠留下來的那些禮物,互相幫 助。

《我永遠愛你》 上誼文化公司

一個小男孩和他的狗「阿雅」兩個一起長大、玩耍,小男 孩接受阿雅調皮搗蛋,也接受牠逐漸變老變胖的事實,重 要的是,每天晚上睡覺前小男孩都會跟阿雅說:「我永遠 愛你!」雖然不知道阿雅懂不懂,但是當阿雅最後走到生 命的盡頭時,這一句話成為男孩在傷心之餘最大的安慰。

看似堅強的大人,學習與面對死亡,也一樣漫長而艱難。成人要如何處 理與釋放自己的負面情緒,其實也很需要借取別人的經驗與智慧,才能 順利進行自我療癒、早日走出傷痛,回歸正常生活。

生命終結,過渡圓滿 /

讓成人學習面對死亡的參考書 書名 / 出版社

內容簡介

《道別之後》 張老師文化 作者:Ted Menten

作者分享他投入臨終關懷、悲傷輔導的豐富體驗,首創「放 手」的方法,讓人盡情放送負面能量,釋放悲傷、害怕、 恐懼、罪咎、憤怒和憂傷。另外,書中有許多自助、互助 的故事,這些文字串成的是許多人生命深層的相遇、深層 的理解與安慰和整理過後的心得。

《死亡的尊嚴與生命 的尊嚴》 正中書局 作者:傅偉勳

人對於死亡的懼怕,是由於對死亡的無知。在禪者的眼裡, 生與死是可以超越,而且必須超越的。那個扮演生同時又 要扮演死的無相無我,若能從人生這個色相世界解脫出來, 對於生與死的對立和矛盾意識,即刻消失,同時也對生命 的真實有了完全的開悟。

《天使走過人間》 天下文化 作者:伊莉沙白.庫 伯勒.羅斯

作者是知名的生死學大師,她曾協助無數瀕死病患安詳面 對死亡,晚年更致力於愛滋病感染兒的關懷與照料,本書 就是她在生命的餘暉中回顧自己一生的真情告白。她認為 人生在世,難免經歷種種苦難,苦難經歷得愈多,人就會 變得愈成熟,愈有智慧。把人生的功課做好,痛苦自然會 消除,人也會變得更加堅強。

《西藏生死書》 張老師文化 作者:索甲仁波切

《西藏生死書》是索甲仁波切自藏傳佛教經典撰寫而成的 一本臨終關懷巨著,它引導我們認識生死,直驅西藏佛教 的智慧泉源。作者深入淺出地闡釋禪修靜坐、因果業報、 轉世和臨終關懷的方法,以及心靈之路上的種種考驗和報 償。

19

CHAPTER 2 點滴身後事

妥善處理過世親友在世界留下的最後點滴, 不只能讓我們堅強面對摯愛已告別人間的事實, 更重要的是,能夠讓他們走得安心, 不留絲毫牽掛。

2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如何辦理死亡登記 申請人應先準備好下列證件(證明文件必須要繳驗正本),到任一戶政 事務所直接辦理死亡登記,需要的時間約 1 個小時左右。 1. 戶口名簿。 2. 死者及其配偶國民身分證(如果死者沒有配偶,就不需要此一證件)。 3. 申請人印章(或簽名)及國民身分證。 4. 死亡證明書、相驗書或驗屍證明書、死亡宣告者附法院判決書。 5. 本項登記得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應附繳委託書,另附受委託人國民 身分證、印章。 在辦理死亡登記時,戶政人員會收回亡者的身分證正本,並在戶籍電腦 資料內記載亡者的死亡日期及申請登記日期,戶口名簿正本上也會刪除 亡者的姓名。家屬在辦理死亡登記之後,建議可申請除戶全戶謄本,日 後要申請人壽保險給付、勞保給付、申報遺產稅、聲請拋棄繼承權、不 動產繼承過戶、銀行領回存款、車輛過戶等程序的時候,就不必再多跑 一趟。

誰可以去辦死亡登記 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亡者過世時的房屋或土地管理 人都可以為亡者辦理死亡登記。別忘記要在 30 天內辦理,免得被罰款。

親友在海外過世怎麼辦 證明文件及委託書如果是在國外作成,必須要經過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應附繳之文件為外文者,應附中譯本,中譯本也必須要經駐外館處或法院驗 證;另外,證明文件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

點滴身後事 /

何時可以辦理 需要上班上學的民眾不必特別請假,臺北市各戶政事務所的上班時間為週一至 週五的上午 8 點半至晚上 8 點,所以可以利用下班後的夜間時間辦理。不過如 果在夜間時間辦理的是涉及外縣市案件,外縣市可能無夜間服務,則會以先行 收件方式辦理。提醒您,可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詢問。(為配合全國人口統 計作業,每個月最後一個上班日暫停夜間服務;另為配合系統版本更新,亦會 不定期暫停夜間服務。)

如何申請喪葬補助 對一般人來說,親友過世是最難熬過的時候之一,而對於資源有限的低 收入戶而言,這更是難以承受的人生考驗。為了幫助低收入市民可以順 利度過難關,臺北市政府編列了喪葬補助預算,提供協助低收入戶死亡 者完成殮葬程序之人或安置機構申請。

1. 補助對象: 本市低收入戶及受保護安置市民

2. 申請對象及方式: (1)協助低收入戶死亡者完成殮葬程序之親屬,向死亡者之戶籍所在 地區公所申請。 (2)協助無親屬予以殮葬之低收入戶死亡者完成殮葬程序之人,向本 市殯葬管理處申請。 (3)協助非核列低收入戶且無親屬予以殮葬之受保護安置市民死亡者 完成殮葬程序之安置機構,向本府社會局申請。

23

2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依照身分與親疏的不同,也有不同的接洽辦理單位 身分別

洽辦單位

補助金額

協助低收入戶死亡者完成殮葬程 序之親屬

死亡者之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電話請參考本書附錄

2 萬 3,000 元

協助無親屬予以殮葬之低收入戶 死亡者完成殮葬程序之人

本市殯葬管理處 02-87329686#297151

1 萬 5,000 元

協助非核列低收入戶且無親屬予 以殮葬之受保護安置市民死亡者 完成殮葬程序之安置機構

本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1999( 外縣市 02-27208889) 轉 2323

2 萬 3,000 元

小叮嚀 死亡者設籍本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使用本書第 93 頁收費基準表中各項設 施及服務,除公墓按表收費外,其餘各項得申請減免: (一)本市低收入戶或安養院之公費院民,全免。 (二)原住民,全免。 (三)因公殉職之軍公教人員,全免。 (四)在醫療院所捐贈器官者,全免。 (五)無名(主)屍體,全免。 (六)非低收入戶,其生活確實貧困者,減半收費。 (七)因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事故致死或因檢察官辦案需要暫不殮葬或其他特 殊案件經殯葬處核准者,依其核准金額減免。 前項第 1 款至第 3 款及第 6 款申請遺體寄存費減免期限以 30 日為限。 第 1 項第 5 款無名(主)屍體,經查明姓名、身分、住址後,依臺北市處理無 名屍體自治條例第 8 條規定辦理。

點滴身後事 /

申請時要準備的文件資料 申請本補助者應於低收入戶或受保護安置市民死亡事實發生後三個月內 檢附下列文件提出申請: 1. 申請書。( 請至各洽辦單位索取或至其網站下載) 2. 低收入戶或受保護安置之證明文件。 3. 埋葬或火化許可證明。 4. 公墓、骨灰 ( 骸) 存放設施、樹、花葬設施或海葬等相關證明文件。 5. 法院檢察官或醫療院所填發之死亡證明文件。 6.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7. 由親屬申請者,應另檢附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 如身分證、戶籍謄 本、戶口名簿)。

殯葬管理處收費減免補助 如果亡者的戶籍設在中山區的行政里、行孝里、行仁里、松江里、江寧 里、新生里、新福里、新喜里、大佳里、新庄里、江山里、中庄里、下 埤里,以及大安區的學府里、黎元里、芳和里、臥龍里,還有文山區興 泰里、博嘉里、北投區林泉里、永和里、泉源里、中心里及信義區黎順 里,只要自死亡日起 15 日內出殯,殯葬管理處的禮廳使用、冷氣、善 後處理費,以及遺體的接運、防腐、寄存、淨身、化妝、著裝、大殮、 縫補,還有火化費,都予以免費。不過,要是超過 15 日出殯,從第 16 日起的各項收費仍須依規定繳納。

25

2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收費減免補助找誰辦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殯儀館服務中心 電話:02-8732-9686#29057 傳真:02-2513-1060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45 號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服務中心 電話:02-8732-9686#29751 傳真:02-8732-9790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 3 段 330 號 1 樓服務中心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網址 https://mso.gov.taipei/

小叮嚀 往生者設籍本市且在醫療院所捐贈器官者,除公墓收費外,使用本市其餘殯儀 設施得減免收費。 (依據: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 )

聯合奠祭 臺北市政府為端正民俗,改善社會風氣,簡化奠祭程序,減輕民眾喪葬 禮儀費用,依殯葬處公告日期於第二殯儀館舉辦「聯合奠祭」(必要時 加開場次),由市長或各級機關代表主祭,典禮簡單隆重,並提供多項 免費服務項目,深獲市民好評。其免費服務項目及流程如下:

「臺北市政府辦理聯合奠祭實施要點」第五點附表「臺北 市政府辦理聯合奠祭免費服務項目」如下: 1. 禮堂。 2. 佈置(花牌、花山、花籃、花圈、布幔、大(小)靈桌、主靈位牌)。 3. 供品(四果)。 4. 司儀(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點滴身後事 /

5. 音樂(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6. 誦經(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7. 遺體寄存(自死亡日或遺體具領日起十日內,登記參加最近一場次 聯合奠祭者,自遺體進館日起至參加聯合奠祭日止之遺體寄存費用 全數減免;如逾十日不得辦理登記)。 8. 遺體接運(不含第一、二殯儀館之間的接運且限亡者設籍本市者, 以 1 次為限,且以本處公告接運範圍為限)。 9. 遺體洗身。 10. 遺體著裝。 11. 遺體化妝。 12. 遺體大殮。 13. 火化費。 14. 火化棺木。 15. 骨灰罐。 16. 禮堂冷氣。 17. 推棺服務。 18. 骨灰罐刻字及瓷質相片服務 ( 限本處固定樣版 )。 19. 庫錢或紙巾 ( 限 3 包 )。 20. 水被與頭腳枕 ( 限本處提供之統一規格 )。 21. 接送環保葬區服務 ( 限 8 人以內且不得繞路、等待或延遲及中途停 靠等 )。 22. 乾冰(如氣候驟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第一、二殯儀館冷藏 櫃皆滿櫃時,無法於第一時間冰存大體,則由本處提供乾冰替代冷 藏櫃 )。

27

2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聯合奠祭程序表 自 108 年 4 月 1 日起程序時間調整如下: 一、

二、

三、

四、

第一場: 06:40 06:50 第二場: 09:40 09:50 第三場: 12:40 12:50 第一場: 07:40 07:50 第二場: 09:40 09:50 第三場: 12:40 12:50 公辦誦經: ( 公辦追思禮拜 ) 奠祭典禮:

﹙一﹚ 典禮開始 ﹙二﹚ 主祭者就位 ﹙三﹚ 陪祭者就位 ﹙四﹚ 介紹參加亡故者 ﹙五﹚ 恭讀祭文 ﹙六﹚ 行三獻禮 ﹙七﹚ 行三鞠躬禮 ﹙八﹚ 家屬答禮 ﹙九﹚ 主祭者慰問家屬 ﹙十﹚ 各公祭單位 ﹙十一﹚ 禮成

~ 06:50 第 1 組移靈、入殮 ~ 07:40 第 1 組家祭、火化進爐 ~ 09:50 第 1 組移靈、入殮 ~ 10:40 第 1 組家祭、火化進爐 ~ 12:50 第 1 組移靈、入殮 ~ 13:40 第 1 組家祭、火化進爐 ~ 07:50 第 2 組移靈、入殮 ~ 08:40 第 2 組家祭、火化進爐 ~ 09:50 第 2 組移靈、入殮 ~ 10:40 第 2 組家祭、火化進爐 ~ 12:50 第 2 組移靈、入殮 ~ 13:40 第 2 組家祭、火化進爐 第一場 08:40 ~ 09:00 第二場 11:40 ~ 12:00 第三場 14:40 ~ 15:00 第一場 09:00 ~ 09:20 第二場 12:00 ~ 12:20 第三場 15:00 ~ 15:20

點滴身後事 /

如何申請 一、申請資格: 1. 亡者為低收入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2. 亡者為中低收入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3. 亡者為器官捐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件者。 4. 亡者為原住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5. 亡者為社會新聞重大案件檢具相關新聞證明文件者。 6. 亡者為獨居老人經社會局安置或領有社會局補助款入住養老院檢具 相關證明文件或公文者。 7. 亡者為本府相關安養院安置者,如台北市立陽明教養院或台北市立 浩然敬老院等等。 8. 亡者為有名無主在台無親屬,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公文者。 9. 其他經本處專案核准參加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者。 10. 未檢具上敘述證明文件,申請參加聯合奠祭則依實際冰存費、火化 費、洗身、穿衣、化妝及入殮等減半收取規費。 二、應備證件: 1. 死亡證明書正本 1 份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 2. 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或其他文件、亡者 2 吋照片 2 張。 3. 申請資格證明文件。 三、申請辦理方式: 1. 檢附證件至第一、二殯儀館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2. 辦理登記不得任選場次,若經登記取消後亦不得再辦理申請聯合奠 祭,辦理登記後之各項變更或補件請於 5 個上班日之前辦理。( 未依 規定辦理者恕不受理 )。 四、注意事項: 1. 除免費 22 項服務外,如有家屬接送、晉塔服務及其他需求者,由家 屬自理,委託業者代辦者,其費用由雙方自行議定。

29

3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2. 骨灰罐刻字稿請於奠祭前 5 個上班日交於本處二館服務中心,逾期 不受理。 3. 接送環保葬區服務需 5 個上班日前申請 , 取消時亦同。( 未依規定辦 理者,需自行支付所產生之費用 ) 4. 土葬者 ( 或法定傳染病死亡仍具感染性者或已火化完畢者 ) 不受理聯 合奠祭申請。 5. 已登記參加聯合奠祭後取消或變更者,仍依收費標準收費。( 骨灰罐 則 需 返 還 相 同 規 格、 材 質 之 骨 灰 罐、 乾 冰 費 用 ……… 等 各 項 費 用 需 返還聯奠捐款 )。 6. 本處聯合奠祭提供一櫃多罐之骨灰罐,惟申請特殊尺寸骨灰罐僅限 於提供晉塔於陽明山臻愛樓或富德靈骨樓,申請特殊尺寸骨灰罐應 先完成陽明山臻愛樓富德靈骨樓塔位申請。

勞保相關補助 勞保死亡給付包括本人死亡給付及家屬死亡給付。 喪葬津貼 本人死亡給付

遺屬年金(月領)

家屬死亡給付

遺屬津貼(ㄧ次領),須於 98 年 1 月 1 日前有保險年資者

死亡給付

2選1

1. 本人死亡給付: (1)喪葬津貼: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起前 6 個月之實際月投保薪 資平均計算。 ① 被保險人死亡,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 ② 被保險人死亡,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 條件,或無遺屬者,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 10 個月喪葬津貼。

(2)遺屬年金:

點滴身後事 /

① 請領資格: a.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 b.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 死亡者。 c.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 第 2 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 死亡者。 ② 給付標準: a.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 合計每滿一年,按其最高 60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1.55% 計算。 b.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 死亡者: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之半 數發給。 c.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 第 2 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 死亡者:依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之半數發給。 d. 前述計算後之給付金額不足新臺幣 3,000 元者,按新臺幣 3,000 元發給。 e. 遺屬加計:同一順序遺屬有 2 人以上時,每多 1 人加發 25%,最多加計 50%。 f. 發生職災致死亡者,除發給年金外,另加發 10 個月職災死 亡補償一次金。 ③ 遺屬請領順序: 1. 配偶及子女   4. 受扶養之孫子女 2. 父母      5. 受扶養之兄弟姊妹 3. 祖父母

31

3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④ 遺屬請領條件: 1. 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 年滿 5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 1 年以上。 b. 年滿 4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 1 年以上,且每個月工作收 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 1 級。 c. 無謀生能力。 d. 扶養下述 2 項之子女。 2. 子女(養子女需有收養關係 6 個月以上):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 a. 未成年。 b. 無謀生能力。 c. 25 歲以下,在學,且每個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 分級表第 1 級者。 3. 父母、祖父母年滿 55 歲,且每個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 薪資分級表第 1 級者。 4. 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孫子女符合前述第 2 項子女條件之一 者。 5. 受保險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 未成年。 b. 無謀生能力。 c. 年滿 55 歲,且每個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 第 1 級者。

(3)遺屬津貼: ① 請 領 資 格: 被 保 險 人 於 98 年 1 月 1 日 勞 保 年 金 施 行 前 有 保 險年資者,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遺屬得選擇一次請領遺屬 津貼。

點滴身後事 /

② 給付標準: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起前 6 個月之實際月投保薪 資平均計算。 a. 普通傷病死亡: (a)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未滿 1 年者,發給 10 個月。 (b)參加保險年資合計已滿 1 年而未滿 2 年者,發給 20 個月。 (c)參加保險年資合計已滿 2 年者,發給 30 個月。 b.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發給 40 個月。 ③ 遺屬請領順序: 1. 配偶及子女 2. 父母 

4. 受扶養之孫子女 5. 受扶養之兄弟姊妹

3. 祖父母 2. 家屬死亡給付 (1)請領資格: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 亡時,得請領喪葬津貼。所稱父母、子女、係指生身父母、養 父母、婚生子女(包括依民法規定視為婚生子女者),或已依 法收養之養子女而言。 (2)給付標準: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被保險 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① 父母或配偶死亡時,發給 3 個月。 ② 滿 12 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 2.5 個月。 ③ 未滿 12 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 1.5 個月。

※ 本人死亡給付喪葬津貼與家屬死亡喪葬津貼應擇優請領。

33

3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請領相關給付的準備文件 類別

需備文件 ● 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 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受益人為養子女時,應載有收養及登 記日期。受益人與死者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 ● 如申請喪葬津貼,應檢附支出殯葬費之證明文件。但支出殯葬費之人 為當序受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者,得以切結書代替。

本人死亡 給付

家屬死亡 給付

● 申請遺屬年金須另檢附下列文件: ☆ 受益人為配偶時,應檢附載有結婚日期之戶籍謄本。 ☆ 以「受被保險人扶養」申請遺屬津貼或遺屬年金者(孫子女或兄弟姊 妹):應檢附受被保險人扶養事實之相關文件。 ☆ 以「在學」資格申請遺屬年金者(子女、養子女或孫子女):應檢附 學費收據影本或在學證明。 ☆ 以「無謀生能力」資格申請遺屬年金者:應檢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 冊或證明,或受監護宣告之證明文件。 ● 若被保險人無法來臺領取給付,請出具授權委託書,由受託人代為申 請。 ※ 備註:以上所檢附之文件為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 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 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 ● 被保險人及死者均為本國籍時,請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後,再 依下列三種方式擇一辦理申請: ☆ 戶政機關通報申請: * 被保險人親自前往辦理死亡登記時,可攜帶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 影本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 * 如被保險人無法親自前往辦理死亡登記,需填妥「委託書」並交由受 託人代為申請。 ☆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 被保險人持有自然人憑證者,可透過勞保局網站之「個人網路申報及 查詢作業」系統線上申請。 ☆書面申請: 請填寫「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被保險人可自行申請, 不需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被保險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郵寄 或親送至勞保局即可。 ● 被保險人或死者未於國內設籍者,除填寫「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 收據」外,應另備下列書件: ☆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親屬關係證明。 ☆有效居留期間之居留證、護照或出入境許可證影本。 ☆若被保險人無法來臺領取給付,請出具授權委託書,由受託人代為申 請。 ※ 備註:以上所檢附之文件為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 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 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

點滴身後事 /

遺屬津貼找誰辦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語音答詢專線:412-1111 或 412-6666 轉 123 或 0800-078-777。 死亡給付事項洽詢:02-2396-1266 轉 2263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1 段 4 號 詳細資訊請見勞工保險局 http://www.bli.gov.tw

勞基法對於勞工喪假規定 1.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 8 日,工資照給。 2.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 6 日, 工資照給。 3. 兄弟姊妹、曾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 3 日,工資照給。 4. 勞動基準法第 43 條規定,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常事由得請假,請假 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5. 勞動基準法第 79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 43 條所定假 期或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者,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以 下罰鍰。 ※ 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國民年金 喪葬給付 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 被保險人於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65 歲前)死亡時,可由支出殯葬 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給付金額是按死亡者當月的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 5 個月。

遺屬年金給付 請領資格 1. 被保險人於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或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期 間死亡,或年滿 65 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如遺有符合請

35

3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領條件之「當序遺屬」 ( 即最前面順位的遺屬), 得請領遺屬年金 給付。 2. 受領遺屬年金給付的順位及條件如下: 第 1 順位:配偶及子女 (1)配偶: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者: A. 年滿 5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 1 年以上。 B. 年 滿 45 歲 且 婚 姻 關 係 存 續 1 年 以 上, 且 每 月 工 作 收 入 未 超 過月投保金額。 C. 扶養「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或「25 歲以下在學且每月 工作收入未超過月投保金額」之子女。 D. 無謀生能力。 (2)子女(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 6 個月以上):符合下列其中一 項規定者: A. 未成年。 B. 無謀生能力。 C. 25 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月投保金額。 第 2 順位:父母 年滿 55 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月投保金額。 第 3 順位:祖父母 年滿 55 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月投保金額。 第 4 順位:孫子女 應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為「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或「25 歲 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月投保金額」。 第 5 順位:兄弟、姊妹 應受被保險人扶養,且為「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或「年滿 55 歲以下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月投保金額」。 ※ 國保月投保金額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為 18,282 元。

點滴身後事 /

※ 無謀生能力是指領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且未實際從事 工作或未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或是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3. 只要有前順位的遺屬存在(不論是否具備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 後順位的遺屬就不能請領遺屬年金。而前順位的遺屬在請領遺屬年 金後死亡、喪失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時,後順序的遺屬也不能請領。

到哪裡申辦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 2 段 42 號 電話:02-2396-1266 分機 6022 臺北市辦事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 1 段 4 號 電話:02-2321-6884 詳細資訊請見 勞工保險局 http://www.bli.gov.tw

注意事項 1. 喪葬給付請求時限:從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 5 年內提出申請。 2. 喪葬給付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以 1 人請領為限。 3. 遺屬年金給付之受益人未於符合請領條件之當月提出申請者,其提出 請 領 之 日 起 前 5 年 得 領 取 之 給 付, 依 法 追 溯 補 給 之。 但 已 經 由 其 他 受益人請領之部分,就不適用。 4. 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者死亡,不得請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5.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老 年年金給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遺屬年金給付條件時,僅得擇一請 領。 6. 請領遺屬年金給付之遺屬具有受領 2 種以上之遺屬年金給付之資格 時,僅能擇一請領。 7. 同一順位符合請領資格的遺屬有 2 人以上時,可以平均匯入各申請 人帳戶,或協議由 1 人代表領取並匯入其帳戶。

37

3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8. 如同時符合國保喪葬給付、國保遺屬年金給付及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含喪葬津貼、遺屬津貼及遺屬年金給付),僅得擇一請領。 (1)配偶再婚:從再婚的次月起停止發給,以後即使再離婚,也不 能申請恢復發給。 (2)未滿 55 歲之配偶因扶養符合國民年金法第 40 條第 2 項第 3 款規定之子女而領取遺屬年金者,當扶養的子女已不符合請領 條件時,於不符條件的次月起停止發給。 (3)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已不符合請 領條件時,於不符合請領條件之次月起停止發給。 (4)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從法務部矯正署檢送入獄服刑、 因案羈押或拘禁相關資料至勞保局之當月起停止發給。 (5)失蹤:從警政機關檢送相關資料至勞保局之當月起停止發給。 9. 給付核付方式:直接匯到申請人的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汽機車繼承過戶 要處理親人所留下的汽機車,必須要到監理機構辦理死亡繼承過戶。

過戶應 備文件

1. 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 2. 繼承證明:以下擇一方式辦理 (1)法院認證書。 (2)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完(免)稅證明及財產分割協議書。 3. 原車主死亡相關證明文件。 4. 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249C.C. 以下得免 )。 5. 行車執照。 6. 辦理時有效期間超過 30 日以上之新車主投保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 7. 若委託他人代辦過戶者,應另繳驗代辦人身分證與繼承人有效之駕駛執照或全 民健康保險卡或護照等證明文件。

規費

汽車行車執照費新臺幣 200 元,機車行車執照費新臺幣 150 元。

注意 事項

1. 如有違章、欠稅費應先結清,並應先繳清當年期稅費(如在最近一個月內繳納 者,請檢附繳納收據)。 2. 車輛已逾行照指定檢驗日期者,應先檢驗合格。 3. 出廠 10 年以上汽車或 5 年以上機車需至監理機關辦理臨時檢驗,如其在 1 個 月內已接受定檢或臨檢免再檢驗。 4. 禁止異動或有動產擔保設定者,均應依規定先行撤銷或塗銷。 5. 汽車新牌照登記書或行車執照遺失,可同時辦理補發手續。

點滴身後事 /

6. 車主未滿十八歲請攜帶監護人同意書暨監護人身分證。 7. 汽車出廠 10 年以上、機車出廠 5 年以上,過戶應先經臨時檢驗合格(但於一 個月內已參加定期或臨時檢驗合格者免)。 8. 營業車、自用大貨車、自用小貨車,另依各該相關規定辦理(營業車及自用大 貨車需先繳回牌照)。 9. 原牌照為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牌照,領用原因消滅時,請將專用車牌繳回換領 一般車輛牌照(車牌規費 600 元)。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話洽詢臺北市區監理所 TEL:02-2763-0155 分機 300

水電瓦斯過戶 水過戶 申辦過戶之民眾可以臨櫃親辦或非臨櫃(如傳真、郵寄、網路等)方式 辦理,應備證件及書表如下: 1. 填寫過戶申請書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2. 水費單據或提供水號或地址。 3. 自然人用戶:檢附身分證明文件,網路申辦須使用電子簽章(自然人 憑證)。 組織用戶: (1)辦理商工登記:水處至主管機關網站查核相關登記資料無誤 後受理。 (2)未辦商工登記之其他法人或組織: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 記資料。 (3)網路申辦須使用電子簽章,如 MOEACA(工商憑證)。 4. 申請人證明文件或登記資料非設於用水地址者,需提供用水佐證資料。 5. 委託申辦者,需再檢附委託書及代辦人身分證明文件。 6. 建物整批過戶:檢附建物整批過戶申請書及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經 各住戶簽章同意後,免附各住戶身分證明文件。

詳情請洽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http://www.water.gov.taipei/ 服務電話:02-8733-5678

39

4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電過戶 1. 備妥印章、電費通知單或收據,申請過戶時,原則上應由申請人與原 用戶會同簽章申請,如申請人無法取得原用戶會同簽章,得於明示願 承繼原用戶之用電權利與義務後,單獨簽章申請過戶。 2. 過戶前已發生尚未計收之電費,依下列說明辦理: 申請人願承擔原用戶電費者,電力公司即予過戶。 申請人不願承擔前用戶電費者,電力公司即予派員抄表,於原用戶結清 電費後,方予過戶。

詳情請洽

臺灣電力公司 http://www.taipower.com.tw 服務電話:02-2365-1234 免費服務電話:1911

瓦斯過戶 備妥身分證、印章,洽各公司辦理: 公司

網址

電話

大台北區瓦斯

http://www.taipeigas.com.tw

02-2768-4999

欣欣天然氣

http://www.shinshingas.com.tw

02-2921-7811

欣湖天然氣

http://www.shinhugas.com.tw

02-2791-3491

陽明山瓦斯

http://www.ymsgas.com.tw

02-2894-8686

辦理健保退保 辦理過世親友健保退保的方式極為簡便,投保單位在區公所 [ 第一類( 里鄰長)、第五類( 低收入戶)、第六類( 無職業地區人口、榮民、 榮眷、榮民遺眷)] 者可選擇親自到區公所臨櫃辦理,或利用傳真、郵 寄申辦,申請人應準備身分證正本、印章及過世親友的死亡證明辦理, 如投保單位在公司行號、工、農、漁會等單位者需準備相關證件至原投 保單位辦理。

點滴身後事 /

小叮嚀

◎如果過世者是榮民,榮民配偶可以考慮親自到區公所辦理退保的方式較 為方便,因為榮民配偶必須取得健保轉出證明之後,到榮民服務處辦理 相 關 權 利 移 轉, 如 果 能 直 接 又 快 速 取 得 文 件, 處 理 流 程 會 更 為 順 暢 省 時。 ◎臺北市各區公所連絡方式請參考第 102 頁附錄

遺產繼承,法令修正 由於我國所採取的繼承制度,原先是「概括繼承」,也就是只要有繼承 事實一發生,長輩過世了,有繼承權的晚輩全都成了繼承人,不論是財 產或是債務一律繼承。  也因此,造就出了許多「背債兒」,這些人在年幼無知,或者還沒出生 的時候,就背負了長輩留下來的龐大債務,甚至一輩子都不可能還得 清。 為了保護這類弱勢繼承人,我國《民法》於 2008 年 1 月開始,改採「部 分限定繼承」,也就是說,如果長輩過世的時候,繼承人是無行為能力 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話,就不用承擔「父債子還」的後果,只要以得 到的遺產為限,負償還責任。 2009 年,我國更進一步革命性採取了「全面限定繼承」,將限定繼承 的層面擴大,凡是 2009 年 6 月 10 日新法實施之後才發生繼承事實的, 都是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修法之後,我國的繼承法制是以「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為原則,意思就 是雖然要承受被繼承人的一切權利義務,但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只要 就所得的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以免因為概括繼承而被債務綁住一輩 子。  由於繼承人只要負有限責任,那麼父親生前可能會將財產移轉給兒女, 使財產減少,損害到債權人的權益,所以《民法》也參照了《遺產及贈

41

4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與稅法》第 15 條規定,增訂了第 1148-1 條規定,凡是死亡前兩年贈 送給繼承人的財產,都要被視為所得遺產,如果該財產已經轉手出去, 或是因為某些原因已經不存在了,一樣要算進來,計算的價額,依贈與 時的價值計算,用來防止投機者靠這個方法,逃避清償債務的義務。

繼承人之間的相互分擔 每個繼承人之間,究竟該如何分配所繼承的遺產或債務,法律也都規定 好了。在了解每個繼承人之間應該分配的比例之前,我們要先知道,誰 是有繼承權的人?依據《民法》第 1138 條規定,除了配偶之外,有繼 承權的人依序是: 1. 直系血親卑親屬(以親等近者為優先) 2. 父母 3. 兄弟姐妹 4. 祖父母 上面的順序,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才會輪 到第二順序(父母),依此類推。 至於配偶,原本就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而每個繼承人所能得到的遺產比 例,稱為「應繼分」。依據《民法》第 1144 條,配偶和之前所列的繼 承人應繼分如下: 1. 配偶和直系血親卑親屬一起繼承時,應繼分依人數平均。比如說丈 夫過世,留下太太和三個孩子,那麼每個人的應繼分就是四分之一。 2. 與父母或兄弟姐妹一起繼承時,配偶繼承二分之一,其餘繼承人平 均。如果丈夫過世,沒有孩子,但有父母,那麼太太就繼承二分之一, 父母兩個人再一起繼承另外二分之一;如果丈夫的父母也不在了, 但丈夫有三個兄弟姐妹,那麼太太一樣先繼承二分之一,由三名兄 弟姐妹繼承剩下的二分之一;要注意的是,這裡所指的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半血緣兄弟姐妹。

點滴身後事 /

3. 與祖父母一起繼承時,配偶繼承三分之二,其餘繼承人平均。若是 丈夫過世,沒有孩子,也沒有父母和兄弟姐妹,但祖父母尚存,那 麼就是太太先繼承三分之二,由祖父母繼承剩下的三分之一。 4. 如果都沒有上述四種繼承人時,配偶可以繼承全部。也就是說,有 多少應繼分,就可以分到多少遺產,而反過來說,也就是要負擔相 對比例的債務。 新法修正後,《民法》第 1153 條第 1 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 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 舉例來說,阿發和阿美是夫妻,育有一子小安。阿發過世之後,留下遺 產 100 萬元,但對外欠阿才 150 萬元,那麼阿美和小安對於這 150 萬 元,僅就所繼承的 100 萬元為限負連帶責任,超過 100 萬的部分,也 就是 50 萬元,阿美和小安就不用負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的意思是說,阿才可以隨意向阿美或向小安討債,而且是阿才 高興向誰要就向誰要,兩個一起要也可以,只向阿美或只向小安要也可 以。

如果已經先償還了債務,怎麼辦? 誠如前面所說,這次繼承法修正,讓很多人以為所謂的「限定繼承」, 是只要就所繼承的遺產償還債務就可以了,像之前舉的例子,阿美和小 安其實並不是不再欠阿才錢,只是可以主張有限責任而不還錢。 或許你要問:這兩個有什麼不同?差別就在於,如果阿美和小安不知道 自己可以拒絕還錢,而先湊了 50 萬還給阿才,那麼可不可以去跟阿才 說:「我們沒有欠你錢,所以把我誤給的 50 萬元退還來!」當然是不 可以。因為按照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的立法意旨和精神,阿美和小安的確 有欠錢,只是法律賦予他們一個拒絕還錢的權利而已,既然阿美和小安 美和小安願意還錢,也還得起錢,那麼法律便不用介入,因為我們不但

43

4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要保護繼承人,也要保護債權人的權利,這是兩相權衡下的結果。 要是阿發生前債臺高築,不只欠阿才 150 萬,還欠鄰居阿旺 100 萬, 那麼事情就比較複雜了。

提出遺產清冊的清算程序 由於現在採有限責任,所以如果沒有規範清楚,凡是上門來討債的一律 都先還錢,那就會造成「先下手為強」的現象,後面才上門的債主可能 連一點屑屑都分不到,那麼對債權人來說很不公平,因為欠錢的人過世 了,不見得債權人馬上就會知道。 為了保障債權人可以公平受償,依照民法第 1156 條以下的規定,繼承 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遺產清冊,報明債權,以利遺產清算程序的進行。 一 旦 有 了 遺 產 清 冊,為了讓不知道債務人已經死亡的債權人,也能知 道,法院便會「公示催告」,要債權人在一定期限內報明債權。 依民法第 1159 條,法院所定的「一定期限」屆滿之後,繼承人就可以 算出所有的債務總數,然後再依照比例數額,以遺產分別償還。 好比上述案例中,阿發只留下 100 萬的遺產,卻欠了阿才 150 萬,欠 了阿旺 100 萬,那麼阿美和小安在向法院提出遺產清冊,並且經過清 算的程序後,按比例,阿才可以拿到 60 萬,阿旺可以拿到 40 萬。 如 果這 時 阿 美 或 是小安一時不察,禁不起阿才的一再催討,還沒有開 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就先把 100 萬都給了阿才,那麼依據 1162-2 條 的規定,那麼阿旺可以去向阿才和阿美、小安討錢;而阿才如果把 100 萬 當 中 的 40 萬 還 給 阿 旺, 那 麼 阿 才 可 以 再 去 向 阿 美 或 小 安 要 回 這 40 萬。

點滴身後事 /

看到這裡或許你會覺得很奇怪,阿美和小安不是只要負有限的責任嗎? 那麼阿才本來按比例算下來,就只能拿 60 萬,為什麼這時阿才又可以 回頭去向阿美或小安要回這 40 萬?那阿才借出去的 100 萬全都拿了回 來,這樣對阿旺不就很不公平嗎? 立法者認為,法律既然賦予阿美和小安,對於超過遺產的債務,有拒絕 償還的權利,那麼既然阿美和小安自己又去還了阿才 100 萬,表示阿 美、小安有拋棄這項權利的意思,那麼阿美和小安當然就失去了這項法 律賦予的權利,要把錢還給阿才。

有了限定繼承 我還需要拋棄繼承嗎? 既 然 現 在 都 已 經 改 採 全 面 限 定 繼 承, 那 麼 還 有 沒 有 需 要 辦 理「 拋 棄 繼 承」的情況? 首先我們要釐清,「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概 念。限定繼承指的是,僅就所得遺產負有限責任,也就是說要是結算出 來,把債務都還清了之後,還有遺產,那麼仍然可以擁有遺產。但要是 拋棄繼承,那麼就不再是繼承人,完全脫離繼承關係,不論留下來的是 遺產還是債務,都和你完完全全沒有任何關係。 比如凱莉的丈夫已經亡故,有大寶、小寶兩個孩子。當凱莉過世時,大 寶和小寶理所當然是繼承人。假設凱莉留下一小筆遺產,事業有成、收 入豐厚的大寶並不需要,反倒對失業潦倒的小寶來說,可以暫時供他生 活,這時好心的大寶便可以依民法第 1174 條規定去辦理拋棄繼承,讓 小寶成為唯一的繼承人,繼承凱莉的遺產。 拋棄繼承之後,如果沒有同一個順位的繼承人,那麼就會變成由下一個 順位的繼承人繼承。比如上面的例子,若是凱莉只有一個孩子大寶,那 麼大寶拋棄繼承時,凱莉沒有其他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可以繼承,此時就 會由下一個順位的繼承人繼承。

45

4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所 以 當 大 寶 拋 棄 繼 承 時, 大 寶 便 不 再 是 繼 承 人, 反 而 大 寶 的 外 公、 外 婆,也就是凱莉的父母便會成為繼承人,如果外公、外婆早就不在了, 那麼再下一個順位,便是大寶的舅舅和阿姨,也就是凱莉的兄弟姐妹們 繼承,依此類推。 簡單來說,拋棄繼承雖然會失去繼承權,脫離繼承關係,但是下一個順 位的繼承人仍然會繼承,因而如果是為了避免債務上門,那麼就必須每 一個順位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否則會變成子女拋棄繼承了,兄弟 姐妹卻沒有拋棄繼承,而必須繼承債務的情況。 不過為了避免上述這種不合理的現象發生,使得不知情而繼承債務的繼 承人,可以來得及辦理拋棄繼承的手續,民法第 1174 條規定是要於「知 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而拋棄繼承之後, 也 應 以 書 面 通 知 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以確保繼承人能夠被通知 到,可以在法定期間內行使自己的權利,不致遭受損害。

遺產稅基本概念 誰是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6 條 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囑執行人。沒有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及受遺 贈人。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

何時申報?向誰申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3 條 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 6 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 地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臺北國稅局,可就近至各分局、稽徵所 申報,並採跨轄區審理)

點滴身後事 /

母親日前過世,其遺產只有一筆 200 萬元的定期存款,在 免稅額以下,要不要申報? 被繼承人所遺留之財產,不論金額大小或是否超過免稅額均應辦理遺產 稅申報。

爺爺過世遺留一棟房屋,請問申報遺產時,房屋之價值如 何計算?(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0 條) 遺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之時價為準,所謂時價,房屋以評 定標準價格為準。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多少?(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8 條)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為 1,200 萬元(95 年 1 月 1 日至 98 年 1 月 22 日為 779 萬元),如果他的身分是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任務死亡,可以 扣除 2,400 萬元(95 年 1 月 1 日至 98 年 1 月 22 日為 1,558 萬元), 申報時要檢附死亡時服務機關出具的執行任務死亡證明。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 493 萬元,但配偶拋棄繼 承權就不可以扣除。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 及代位繼承孫子女等)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 少?(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 50 萬元,其 中有未成年人,可以按照他的年齡相差年滿 20 歲的年數,每人每年加 扣 50 萬元,不滿 1 年的以 1 年計算,但是繼承人拋棄繼承權就不能扣 除。例如老張死亡留有 1 個 18 歲的兒子,那麼他相差年滿 20 歲還有 2 個年數,所以他的扣除額是 150 萬元。 又如有因子女全部拋棄繼承而由孫子女繼承時,扣除的金額是以拋棄 前原 來 可 以 扣 除的數額為準。例如某甲死亡遺有 2 位子女,這 2 位子

47

4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女全都拋棄繼承,由 4 位未成年孫子女繼承,那麼扣除額只能以原來 2 位子女繼承可扣除數額 100 萬元為扣除額。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時,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 少?(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 被繼承人死亡時父母親仍健在的,每人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 123 萬 元, 但 是 如 果 沒 有 第 一 順 位 繼 承 人 時, 父 母 親 也 拋 棄 繼 承 權, 則 不 可 扣除 123 萬元。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時,每人得自遺產總額 中扣除的金額多少?(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兄弟姊妹,原則上沒有可以扣除的金額,但如果未 滿 20 歲或滿 20 歲以上因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被繼承 人扶養的,每人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50 萬元。如果該受扶養兄弟姊妹 中有未滿 20 歲的,可按照他的年齡相差年滿 20 歲的年數每年加扣 50 萬 元, 不 滿 1 年 的 以 1 年 計 算, 但 是 受 扶 養 的 兄 弟 姊 妹, 如 果 是 繼 承 人,又拋棄繼承權的就不能扣除。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祖父母時,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 扣除的金額多少?(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祖父母的,原則上沒有可以扣除的金額,但如果年 滿 60 歲以上或未滿 60 歲因沒有謀生能力受被繼承人扶養的,每人可 從遺產總額中扣除 50 萬元,但是受扶養的祖父母,如果是繼承人,又 拋棄繼承權的就不能扣除。

被 繼 承 人 之 配 偶、 直 系 血 親 卑 親 屬 或 父 母 如 為 身 心 障 礙 者,可否自遺產總額中減除殘障特別扣除額?(遺產及贈 與稅法第 17 條) 被繼承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或父母,如果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 障法》第 5 條所規定的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或《 精 神 衛 生 法 》第 3 條第 4 款所規定的病人(請附專科醫生出具載

點滴身後事 /

有嚴重病人診斷書影本),每人可以加扣 618 萬元。但是身心障礙者 如果是依順序可取得繼承權而拋棄繼承的就不能扣除。

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喪葬費多少?(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 喪葬費的扣除金額,只有在我國境內發生的喪葬費才可以扣除。不論實 際發生多少金額,一律都以 123 萬元計算。

員工因死亡而退(離)職金、慰勞金及撫卹金應否課徵遺 產稅? 營利事業給付因死亡而退職之員工退(離)職金、慰勞金及撫卹金,係 屬被繼承人遺族之所得,免予計入被繼承人之遺產總額。

員工死亡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領取之退休金,應否課徵遺 產稅?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退休金,係雇主為勞工 及勞工本身歷年提繳之金額及孳息,屬勞工個人所有,於勞工死亡時, 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 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遺產稅應納稅額如何計算?(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3 條) 98 年 1 月 23 日至 106 年 5 月 11 日(含)發生之繼承案件 課稅遺產淨額(元)

稅率

1 以上

10%

106 年 5 月 12 日以後發生之繼承案件 課稅遺產淨額(元)

稅率

累進差額(元)

50,000,000 以下

10%

0

50,000,001-100,000,000

15%

2,500,000

100,000,001 以上

20%

7,500,000

如何申請遺產清冊? ( 一 ) 臨櫃查詢 1. 申請人(繼承人)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被繼承人死亡診斷證明書 或載有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

49

5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2. 申 請 人( 繼 承 人 ) 與 被 繼 承 人 關 係 證 明 文 件。 如 非 配 偶 或 民 法 第 1138 條第 1 順位繼承人,應另檢附加蓋申請人印章之繼承系統表。 3. 如委託代理人申請時,需攜帶申請人及代理人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 及印章,或代理人攜帶雙方填妥委任書、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 需申 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交由稽徵機關將該影本留存備查 ) 及代 理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 二 ) 憑證查詢 : 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 康保險憑證為通行碼進入以下路徑申辦 : 財政部入口網 / 線上服務 - 線 上申辦 - 稅務線上申辦 - 遺產稅 :

申報遺產稅時應檢附哪些文件 ? 1. 填寫遺產稅申報書乙份,申報書應由納稅義務人簽章(委任他人代 辦者,應加蓋受任人印章)。 2. 被繼承人除戶資料 1 份、全部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或身分證影本二 者擇一 1 份。 3. 繼承系統表 1 份。 4. 依申報遺產內容,應準備之相關文件。

如何繳納遺產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 納稅義務人應於收到遺產稅繳款書後,於繳款期間內向有代收稅款的金 融 機 構 繳 納( 稅 額在 2 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如確實有 繳 納 困 難, 可 於 繳款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 2 個月繳納。遺產 稅應納稅額(含罰鍰及利息)在 30 萬元以上時,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 不能以現金一次繳清稅款,可於繳納稅款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分 18 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 2 個月為限。經核准分期繳納的案件, 自原訂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到各期繳納之日止,依照郵政儲金 1 年 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分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當利率有變動的時候,

點滴身後事 /

依照變動後利率計算。如果應納稅額在 30 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 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 請以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或納稅義務人所有易於變價及保管之 實物一次抵繳。中華民國境內之課徵標的物屬不易變價或保管,或申請 抵繳日之時價較死亡日之時價為低者,其得抵繳之稅額,以該項財產價 值占全部課徵標的物價值比例計算之應納稅額為限。若抵繳之財產為繼 承人公同共有之遺產且該遺產為被繼承人單獨所有或持分共有者,得由 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 三分之二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 828 條第 3 項限制。

以不動產抵繳遺產稅,應如何辦理?(遺產及贈與稅法施 行細則第 49 條) 應納稅額(含罰鍰及利息)在 30 萬元以上者,納稅義務人繳納現金確 有困難,若想以不動產抵繳遺產稅時,應該在限繳日期前申請,倘逾限 繳日期始申請者,須加計滯納金及滯納利息。申請以實物抵繳,同時要 附上遺產稅繳款書及下面的文件: 1. 經過全體繼承人蓋章的抵繳同意書(抵繳之財產若為繼承人公同共 有之遺產者,應提出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 7 項規定之繼承 人簽章出具抵繳同意書),抵繳同意書應說明抵繳的房屋、土地的 地號、面積和持分,並計算抵繳價額。 2. 抵繳標的物如果是土地,還需要準備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等有關文 件。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須向各縣市政府之都市計畫單位或各鄉、 鎮、市、區公所申請。國稅局核准實物抵繳後,會以公文詳細列明 辦理產權移轉應該要補送的文件,並通知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 須在接到公文 30 日內將文件準備齊全送國有財產署各分署(或臺北 市政府)辦理移轉國(或市)有手續。

繼承人應如何辦理拋棄繼承權?

1. 繼承人如要拋棄繼承權,依照民法規定,應該在得知他有繼承權之

51

5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核備,並且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 而應為繼承的人,申報時要檢附法院核准的文件影本。 2. 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的遺產,如果未在繼承開始起算 3 年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為繼承的表示, 那麼就當作拋棄繼承權。

如何申請遺產稅證明書? 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繳清應納稅款、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就 可以憑繳款書收據向國稅局領取繳清證明書。對於核定沒有應納稅額之 案件,國稅局將核給免稅證明書。如果有特殊原因必須在繳清遺產稅款 前就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可以先向國稅局提出確切的納稅保證後,申請 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如果遺產中有依規定可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財產, 可以向國稅局申請發給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

債權人如何代為申報遺產稅? 債權人於申報期限過後可以依照「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 辦法」的規定,代為申報繳納遺產稅。申報時應檢附法院民事執行處函 准由債權人代位申繳遺產稅之民事裁定函及法院判決債權存在有關之證 明文件,並且附上被繼承人除戶資料和繼承人的戶籍資料等,以供國稅 局查核。

為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臺灣地區人民財產時,申報遺產稅應 檢附那些文件? 繼承人有大陸地區人民時,要準備下面文件: 1. 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6 條的規定期限,以書面 向法院為繼承的表示,而經法院准許繼承的證明文件。 2. 大陸地區公證處所核發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及委託書,還須經財團法 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後,供國稅局核認。 3. 其他申報需檢附的文件,請參考遺產稅申報說明書。

公開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遺產價值如何計算?(遺產及

點滴身後事 /

贈與稅法第 28 條) 凡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簡稱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以下 簡稱上櫃或興櫃)之有價證券,依繼承開始日該項上市或上櫃有價證 券之收盤價或興櫃公司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估定之。但當日無買賣價格 者,依繼承開始日前最後一日該項上市或上櫃股票有價證券之收盤價或 興櫃股票之加權平均成交價估定之,其價格有劇烈變動者,則依其繼承 開始日前一個月內該項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各日收盤價或興櫃股票各日 加權平均成交價之平均價格估定之。若為初次上市或上(興)櫃股票, 在公開市場正式掛牌交易以前,雖然沒有收盤價,但是如果有公開承銷 價格,應該依照死亡日股票的承銷價格或是推薦證券商所認購的價格計 算。

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獨資、合夥之商號, 其遺產價值應如何估定? 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公司股票,遺產價值以被繼承人死亡日公司的 資產淨值計算。獨資、合夥商號的投資也是這樣處理。在計算公司資產 淨值時,土地房屋價值部分,應該依照死亡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或房 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當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現值大於帳面價 值時,應該依照死亡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扣除土地增值稅準備,但在帳面價值高於公告現值時,就以帳面價值為 準,公司持有之上市、上櫃有價證券或興櫃股票,依上述上市、上櫃或 興櫃股票估之。另外公司累積未分配盈餘數額,應該以國稅局核定的為 準。

那些財產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第 16 條之 1) 下面 14 項財產可以不計入遺產課稅:

1.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給各級政府和公立教育、文化、公 益、慈善機關的財產。

53

5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2.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給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的公營 事業的財產。 3.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給在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已經依 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的教育、文化、 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和祭祀公業的財產。 4. 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的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國稅局聲 明屬於被繼承人並經登記。但是繼承人將這些圖書、物品轉讓的時 候,仍然要自動申報補繳遺產稅。 5. 被繼承人自己創作的著作權、發明的專利權和藝術品。 6.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使用的器具和用品,其總價值在 89 萬元以下部分。 7. 被繼承人職業上使用的工具,總價值在 50 萬元以下部分。 8. 依法禁止或限制採伐的森林。但是解除禁止採伐後仍然要自動申報 補繳遺產稅。 9. 約定在被繼承人死亡的時候,付給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軍、 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的保險金額和互助金。 10. 被繼承人死亡前 5 年內,繼承的財產已經繳納遺產稅者。 11. 被繼承人的配偶和子女的原有財產或特有財產,已經辦理登記或確 實有證明的部分。 12. 被繼承人遺產中經政府開闢為公眾通行道路的土地或其他無償給大 家通行道路土地,經過主管機關證明的部分,以上情形可以不必計 入遺產總額,但是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部分,仍然要加 進遺產總額。 13. 被繼承人的債權和其他請求權不能收回或不能行使,確實有證明文 件的部分。 14. 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捐贈或加入於被繼承人死亡

點滴身後事 /

時已成立之公益信託,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該財產不予計入遺 產總額: (1)受託人為信託業法所稱之信託業。 (2)各該公益信託除為其設立目的舉辦事業而必須支付之費用外, 不以任何方式對特定或可得特定之人給予特殊利益。 (3)信託行為明定信託關係解除、終止或消滅時,信託財產移轉 於各級政府,有類似目的之公益法人或公益信託。

遺產稅適用之核課期間及徵收期間如何規定? 遺產稅核課期間的起算,分兩方面來說明: 1. 納稅義務人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遺產稅的話,從申報日起算核課期 間為 5 年。 2. 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遺產稅的話,從規定申 報期間屆滿的隔天起算,核課期間為 7 年。 至於 遺 產 稅 的 徵收期間,是從繳納期間屆滿的隔天起算 5 年;惟納稅 義務人依法申請復查或已繳納應納稅額半數或提供相當擔保而提起訴願 者,因而由稅捐稽徵機關暫緩移送執行或因其他法律規定停止稅捐之執 行者, 其 徵 收 期間之計算,應扣除上開暫緩移送執行或停止執行之期 間。

未依規定期限申報遺產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納稅義務人依法應該申報遺產稅而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申報時,除了補徵 稅款外,還要按照核定的應納稅額處罰 2 倍以下的罰款。但是核定的應 納 稅 額 在 新 臺 幣 3 萬 5 千元以下者,就可以不罰。如果在還沒有經人 檢舉和還沒有經國稅局或財政部指定的人員進行調查以前,就自動前來 補申報的話,除了補徵稅款外, 僅就補徵的稅款加計利息一起徵收不 必處罰。

漏報或短報遺產,會受到什麼處罰? 納稅義務人已依照規定申報遺產稅,但是有漏報或短報的情形時,除了

55

5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補徵稅款以外,還要按所漏稅額處罰 2 倍以下的罰款,但是短漏報遺 產稅額在新臺幣 3 萬 5 千元以下或短漏報遺產淨額在新臺幣 60 萬元以 下,就可以免予處罰。如果是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的 話,除 了 補 稅 以 外還要處以所漏稅額 1 倍至 3 倍的罰鍰,恐有涉及刑 事責任。如果在還沒有接獲檢舉和還沒有經國稅局或財政部指定的人員 進行調查以前就自動補報的話,除了補徵稅款,就可以免處罰款,但是 還要就補徵的稅款加計利息一起徵收。

遺產申報後,發現有短、漏報情事,應如何補救? 這個問題分下面 2 種情況來說明: 1. 如果在申報期限截止前提出補報的話,不必以短、漏報違章處罰。 2. 如果在申報期限屆滿後而稽徵機關還沒有查獲前自動提出補報的話, 從申報期限屆滿的隔天起到自動補報那天止,就應補徵的稅款加計 利息徵收不必處罰。

未依限繳納遺產稅,會受到什麼處罰? 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沒有在期限內繳納稅款時,每超過 2 天,要按應納 稅額加徵 1% 的滯納金,超過 30 天還沒有繳納的話,就會由稅務機關 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應該繳納的金額除了稅款和滯 納金以外,還要從滯納期滿的隔天起算到納稅義務人繳納的那天止,依 郵政儲金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臺北國稅局

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繼承登記申請須知 1. 說明 繼承登記係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辦竣所有權或他項權利登記後,因登記 名義人死亡由繼承人繼承其權利,應於繼承事實開始之日起 6 個月內, 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申請逾期者,每逾 1 個月得處 應納登記費額 1 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 20 倍。

點滴身後事 /

2. 應備文件及文件來源 文件名稱

登記申請 書及登記 清冊

文件來源

申請人可上臺 北市政府市 民服務大平 台 網 站( 網 址 https:// s e r v i c e . g o v. taipei/ 首 頁 / 地政局 )下 載申請書表使 用或向地政事 務所服務臺免 費 索 取( 以 2 份 為 限 ), 書 表如為 2 頁以 上, 各 頁 間 應 由全體申請人 加蓋騎縫章。

法令依據

備註

土地登記 規則 第 34 條

1. 非地政士代理他人申請土地登記時, 委託人及代理人均應於登記申請書備 註欄內簽註切結,委託人切結「本人 未 給 付 報 酬 予 代 理 人, 如 有 虛 偽 不 實, 願 負 法 律 責 任 」 及 代 理 人 切 結 「本人並非以代理申請土地登記為 業,且未收取報酬,如有虛偽不實, 願負法律責任」,並由委託人及代理 人分別簽章。 2. 領有地政士開業執照但未加入公會之 地政士,代理配偶或四親等內親屬申 請土地登記案件時,應檢附親屬關係 證明文件,委託人及代理人均應於登 記申請書備註欄內簽註切結,委託人 切結「本人未給付報酬予代理人,如 有虛偽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及代 理人切結「本人確未收取報酬,如有 虛偽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並由委 託人及代理人分別簽章。 3. 地政士登記助理員辦理土地登記之送 件工作時,應於登記申請書備註欄載 明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4. 父母代理未成年人協議分割遺產時, 應於登記申請書備註欄簽註「確為未 成年人之利益而處分,如有不實,願 負法律責任。」並簽名(或蓋章)。 5. 申 請 人 已 在 土 地 所 在 之 登 記 機 關 設 置印鑑者,委託他人申辦土地登記案 件使用該設置之印鑑時,應於登記申 請 書 備 註 欄 註 明「 使 用 已 設 置 之 印 鑑」。 6. 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 申辦登記時,申請人應於登記申請書 適當欄位表明未會同情事。

57

5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文件名稱

文件來源

法令依據

備註 1.

戶籍謄本

向戶政事務 所申請。

土地登記 規則 第 119 條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 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因法院確定 判決申請繼承登記者,得不提出載有 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繼承 系統表及拋棄繼承之證明文件。 2. 旅外僑民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如被 繼承人及繼承人在臺未設有戶籍,該 旅外僑民得提出經我駐外機構驗證之 合法證明親屬關係文件,據以申辦繼 承登記。華僑身分證明書係依華裔證 明文件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者, 應另檢附國籍證明文件。 3. 部分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 同共有時,得檢附未能會同之繼承人 曾設籍於國內之戶籍謄本及敘明未能 檢附現在戶籍謄本之理由書代之。 4. 持遺囑或法院准予拋棄繼承權證明文 件申辦繼承登記時,申請人如已檢附 未被遺囑指定繼承之繼承人或拋棄繼 承權之繼承人曾設籍於國內之戶籍謄 本資料供登記機關查對其與被繼承人 之關係者,得免檢附該未被遺囑指定 繼承之繼承人或拋棄繼承權之繼承人 現在之戶籍謄本。 5. 本項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 得免提出。

點滴身後事 /

文件名稱 文件來源

繼承系統 表

自行檢附

法令依據

備註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19 條

1. 由 申 請 人 依 民 法 有 關 規 定 自 行 訂 定 並註明:「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 損害者,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並簽 名(或蓋章)。 2. 如 有 大 陸 地 區 繼 承 人 時, 得 由 在 臺 繼承人於繼承系統表切結「表列繼承 人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權益受損害 者,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並保證大 陸地區繼承人主張繼承權利時,登記 之繼承人願就其應得價額予以返還」 字樣,辦理繼承登記。無須俟大陸繼 承人表示繼承與否後始予辦理。 3.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依 臺 灣 地 區 與 大 陸 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66 條規定,視 為拋棄其繼承權者,繼承系統表應予 註明「因未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 民關係條例第 66 條規定期限內,以 書面向法院為繼承之表示,其繼承權 視為拋棄」。 4. 如 有 與 我 國 無 平 等 互 惠 關 係 之 外 國 籍繼承人時,得僅由我國籍繼承人及 具平等互惠關係之外國籍繼承人於繼 承系統表切結「表列繼承人如有遺漏 或錯誤致他人權益受損者,申請人願 負 法 律 責 任, 並 保 證 與 我 國 無 平 等 互惠關係之外國人主張繼承權利時, 登記之繼承人願就其應得價額予以返 還」字樣,辦理繼承登記。 5. 因 法 院 確 定 判 決 申 請 繼 承 登 記 者, 得免附。

59

6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文件名稱

繼承權拋 棄書或法 院准予備 查或准許 繼承文件

文件來源

自行檢附, 或向法院 申請。

法令依據

備註

1.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19 條 2. 內 政 部 82 年 1 月 15 日 台內地字第 8 11 3 1 8 6 號 函、93 年 11 月 1 日 內 授 中辦地字第 0930014179 號函

1. 合法繼承人中有人拋棄繼承權者, 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 3 個月 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2. 繼承開始時在民國 74 年 6 月 4 日 之 前 者, 應 以 書 面 向 法 院、 親 屬 會 議 或 其 他 繼 承 人 表 示 拋 棄, 並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3. 繼承開始時在民國 74 年 6 月 5 日 之 後 者, 拋 棄 繼 承 權 應 檢 附 法 院 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 4. 大陸地區人民經法院准許繼承者, 應檢附法院准許繼承之證明文件 及已受領繼承財產應得對價之證 明 文 件、 應 得 之 對 價 已 依 法 提 存 之 證 明 文 件、 遺 產 分 割 協 議 書 或 其同意申請人辦理繼承登記之同 意 書, 上 開 已 受 領 對 價 之 證 明 文 件、 協 議 書 或 同 意 書, 應 經 財 團 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5. 上 開 大 陸 地 區 繼 承 人 如 親 自 到 場 於遺產分割協議書內簽名表示其 真 意, 並 經 登 記 機 關 指 定 人 員 核 對 身 分 屬 實, 且 分 配 之 遺 產 亦 符 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 條例第 67 條、第 69 條之規定者, 得免附已受領繼承財產應得對價 之證明文件及同意申請人辦理繼 承 登 記 之 同 意 書, 該 遺 產 分 割 協 議書亦得免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 基金會驗證。 6. 因法院確定判決申請繼承登記者, 得免附。

點滴身後事 /

文件名稱 文件來源

印鑑證明

向戶政事 務所申請

法令依據

備註

土地登記規 則第 40 條、 第 41 條、 內政部 106 年 5 月 31 日 台內地字第 1060417490 號函

1. 向 其 他 繼 承 人 表 示 拋 棄 者( 檢 附 法 院准予備查文件者免附)或遺產分割 時, 該 拋 棄 繼 承 人 或 繼 承 人 親 自 到 場,提出土地登記規則第 40 條規定 之身分證明文件經登記機關指定人員 核符,並於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內簽名 者免附。 2. 遺產分割協議書經依法公證、認證或 由地政士簽證者免附。如屬地政士法 第 21 條規定不得辦理簽證之土地登 記事項者,仍應檢附。 3. 繼承人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 者免附,但其父母或監護人未能依第 1 點前段辦理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 印鑑證明。 4. 繼承人為外國人或旅外僑民授權第三 人辦理土地登記,該授權書經我國駐 外館處驗證者,或繼承人為大陸地區 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授權第三人辦 理土地登記,該授權書經行政院設立 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者免附,但須檢附被授權人之印鑑證 明。 5. 繼承人依土地登記印鑑設置及使用作 業要點於土地所在地之登記機關設置 土地登記印鑑,並使用已設置印鑑者 免附。 6. 印 鑑 證 明 以 登 記 原 因 發 生 日 期 前 1 年以後核發者為限。 7. 已 在 臺 北 市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竣 印 鑑 登 記,並於土地登記申請書註明「使用 ○○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並同意 地政機關利用電腦處理查詢」,且加 蓋印鑑章之不動產登記案件者免附。

61

6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文件名稱

文件來源

法令依據

備註

遺產稅繳 清、免稅、 不計入遺 產總額或 同意移轉 證明文件

向國稅局或 所屬分支機 構申請

1.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42 條 2. 土地登記規則第 119 條

1. 遺 產 稅 繳 清、 免 稅、 不 計 入 遺產總額或同意移轉證明文 件應查註有無欠繳稅費。 2. 繼 承 開 始 於 民 國 38 年 6 月 14 日之前者免附,但仍應查 明有無欠繳稅費。

土地、建 物所有權 狀或他項 權利證明 書

自行檢附

土地登記規則第 34 條、 第 67 條 第 1 項第 1 款

被繼承人之權利書狀未能提出 者, 得 由 申 請 之 繼 承 人 檢 附 切 結書辦理。

自行檢附

1. 土地登記規則第 119 條 2. 申請土地登記應 附文件法令補充 規定第 41 點 3. 臺北市政府地政 局 101 年 7 月 9 日北市地籍字第 1 0 1 3 1 7 5 11 0 0 號 函、101 年 7 月 24 日 北 市 地 籍 字 第 10132037400 號函

1. 繼承人分割遺產時檢附。 2. 同一被繼承人所遺不動產分 屬 本 市 不 同 登 記 機 關 管 轄, 倘申請人同時於同一地政事 務 所 申 請 登 記 時, 得 於 一 登 記申請案檢附分割協議書正 副 本, 其 餘 登 記 申 請 案 檢 附 影 本 辦 理; 申 請 人 並 應 於 登 記申請書適當欄註明未能檢 附遺產分割協議書副本原因 及於附繳證件欄註明分割協 議書正副本援用情形。 3. 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應按協 議成立時不動產權利價值千 分之一貼印花稅票。

向法院申請

1. 民 法 第 15 條 之 2、第 1101 條、 第 1113 條 2. 土地登記規則第 39 條

1. 應經輔助人同意之行為,無 損害受輔助宣告之人利益之 虞, 而 輔 助 人 仍 不 為 同 意 時 檢附。 2. 監護人代理受監護人或受監 護宣告之人處分土地權利時 檢附。

遺產分割 協議書正、 副本

法院許可 之證明文 件

點滴身後事 /

文件名稱

文件來源

遺囑

自行檢附

土地登記規則 第 34 條

遺囑繼承登記時須檢附。

向法院申請

1. 民 法 第 1086 條、 第 1098 條 2. 內 政 部 97 年 8 月 11 日內授中辦地字第 0970049929 號函

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申辦 遺 產 協 議 分 割、 監 護 人 之 行 為 與 受 監 護 人( 受 監 護 宣告之人)之利益相反或 依法不得代理時檢附。

1. 民法第 15 條之 2 2. 土地登記規則第 44 條

1. 申 請 登 記 須 第 三 人 或 輔 助 人 同 意 時, 應 檢 附 第 三 人 或 輔 助 人 同 意 書, 或由第三人或輔助人於 登記申請書內註明同意 事由。 2. 上 列 第 三 人 或 輔 助 人 未 能 親 自 到 場 時, 得 檢 附 印鑑證明辦理或依土地 登記印鑑設置及使用作 業要點於土地所在地之 登記機關設置土地登記 印鑑。

1. 自行檢附 2. 外國適當 機關出具

1. 土地法第 18 條 2. 外國人在我國取得土地 權利作業要點第 1 點

1. 外 國 人 繼 承 不 動 產 時 檢 附。 2. 符 合 內 政 部 函 頒「 外 國 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 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 表」所列者免附。

自行檢附

1. 土地法第 37 條之 1 2. 土地登記規則第 37 條

1. 委託他人代理者檢附 之。 2. 登 記 申 請 書 有 委 任 關 係 欄經填註者免附。

法院選任 特別代理 人之證明 文件

同意書

互惠證明 文件

委託書

自行檢附

法令依據

備註

63

6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3.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應填妥登記申請書,檢附前列文件向地政事務所申 請收件並繳納登記規費,取得收件收據及繳費收據,申請 人、代理人、複代理人或登記助理員於收件時應提出身分 證明文件(得以政府機關核發登載有姓名、國民身分證統 一編號(或統一證號) 並貼有照片之證明文件正本代之) 供收件人員核對身分無誤後發還;或由代理人(限開業地 政 士 ) 透 過「 臺 北 智 慧 地 所 」 系 統(https://ioffice.land. gov.taipei)網路申請後,將前列文件郵寄地政事務所完成 收件及繳納規費。 (2) 地政事務所收件後即依法審查,如需補正者,申請人應於 接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內依補正通知書所載內容補正,逾期 未補正或未照補正事項完全補正者,則予以駁回。案件經 審查無誤後,則予以登記繕狀。 (3) 登記完畢後,申請人應持憑收件收據及印章(委託代理人 申請者,則檢附代理人印章)至領件櫃檯領取新權利書狀 及應發還之文件,或依「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人民申 請案件辦畢郵寄到家服務要點」規定填寫郵寄到家申請單 並附具雙掛號郵資或現金,於申請收件時提出。 (4) 申請人得依「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事務所登記案 件跨所收件實施要點」或「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所屬各地政 事務所辦理跨所登記實施要點」規定向臺北市任一地政事 務所申請跨所收件或跨所登記服務。 (5) 如需隨案申請登記謄本者,應加附謄本申請書,其作業時 間應增加謄本處理時間。

點滴身後事 /

4. 附註 (1) 本申請須知如遇有法令變更時,應依變更後之規定辦理。 (2) 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 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 (3) 土地地上權人、典權人在該土地上有建築物者,該建築物 與基地之地上權、典權不得分離而為移轉。 (4) 繼承發生在 34 年 10 月 25 日(含)以後,依民法第 1138 條規定同一順序之遺產繼承人,不分男女均得繼承。

65

C HAPTER 3 塵歸塵,土歸土

除了傳統土葬以外, 因應現代生活與環保而生的 樹葬、花葬以及海葬, 更能顯現出我們對大自然的尊重與謙虛, 生命結束不再只是止息, 而是另一種昇華。

6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喪葬基本禮節 現代生活的步調忙碌快速,為了順應新的社會型態,以往繁複的喪葬習 俗也應該以節約、莊嚴為最高原則。只要心存對亡者的思念與尊敬,不 鋪張、不浪費,更能讓喪葬儀式顯得簡單哀榮,永遠記得故人的美好。 因應環保新風氣,喪家可以在寄送訃聞時表明敬辭輓軸、花圈,有的禮 儀公司會以大幅白紗及白緞布置現場,材料可以回收利用;鮮花就算少 許,只要布置得宜,一樣可以產生典雅、莊重的效果,不但可以避免增 加現場工作負擔、也不會造成環保問題。 至於告別式場地點,可以考慮租借禮堂或是殯儀館辦理,盡量避免在道 路搭棚,影響公共環境空間。而現場布置應該要以整潔、莊嚴肅穆為原 則,可以擺放或準備亡者生前的生活照或是活動影像,讓前來致意的親 友能夠睹物思人緬懷追思。在麻木感消失之後,取而代之的可能是令人 難忍的失落感。喪禮完成之後,失去親友的人會極度渴望再度見到逝去 者,因此所到之處,不論是街上、家中、公園裡,或任何曾經共度時光 的地點,都充滿了逝去親友的身影。這種情緒令人精神難以專注,無法 好好工作,甚至沒有辦法安穩入眠,就連做夢也可能會帶來不同程度的 困擾。另外,還有的人會對於那些無法阻止親友死亡的醫護人員、在最 後階段中未盡全力的親友、甚至是辭世者,產生憤怒的情緒。

依室內空間大小不同,臺北市第一殯儀館設有甲、乙、丙、丁級禮堂 11 間(甲 級 禮 廳 可 容 納 192 人, 乙 級 禮 廳 可 容 納 48 人, 丙 級 禮 廳 可 容 納 32 人, 丁 級禮廳可容納 30 人),真愛室 5 間,第二殯儀館則設有乙、丙級禮堂 11 間 (乙級禮廳可容納 96 人、丙級禮廳可容納 60 人),真愛室 9 間。如果想要 查 看 禮 堂 租 訂 概 況, 可 上 網 查 40 日 內 的 使 用 情 形。 網 址:https://mso.gov. taipei/

塵歸塵,土歸土 /

亡者家屬的喪服可考慮穿著黑、白素色服裝。在奠禮進行期間,亡者家 屬不宜嚎啕大哭,以免影響奠禮的進行秩序。另外,現場音量以清晰為 原則,音量不應該過大,以避免影響他人及附近環境的安寧。奠弔時的 態 度 應 該 要 保 持 肅 穆 靜 默, 所 以 在 奠 禮 進 行 當 中 不 論 任 何 人( 包 括 賓 客、葬儀工作人員、樂師等),應該要避免高聲聊天、講手機、任意走 動、吸菸,以充分表示對逝者的尊敬。 參加喪禮與送殯的親友,則應以素色或是深色服裝(以西裝或洋裝的正 式場合穿著為主),並可佩戴黑紗與素花。另外,依照親疏與交情程度, 可向喪家致贈奠儀,表示追悼敬意。奠儀金額並沒有硬性規定,不過金 額一定要單數,例如:900、1100、1300 等數目都可以,金額為單數 是因為不希望這樣的事情再發生第 2 次,並希望一切壞運氣就此結束。 喪家在收到奠儀後,通常會回贈毛巾 1 條,以表謝意。

為什麼回送毛巾 有人說「巾」字的發音和閩南語的「根」同音,且有斷根的意思,是希望不吉 利的事到此結束;也有看法認為,送毛巾是為了要擦拭弔喪者的淚水。

69

7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現代喪葬新概念 漢民族一般都崇尚土葬,視火葬為異端。不過隨著佛教在中國內地的傳 播,火葬也傳入了漢族地區,加上經濟發展,安土重遷的舊觀念也因而 動 搖。 因 此 明、 清 兩 代 政 府 雖 然 還 是 禁 止 火 葬, 但 實 際 上 已 經 很 難 禁 止。事實上,火葬在漢族地區得以出現和盛行不絕,更主要的是內部的 生產方式、生活條件、宗教信仰以及倫理價值觀發生了變化。

火化適合現代社會 臺灣居民原來也受到了入土為安與風水觀念等傳統觀念的影響,辦理先 人後事仍然多以土葬為主,但未考慮下葬地點是否為公墓,造成了濫葬 現象。但由於社會結構改變、環保意識抬頭,民眾重視公共衛生與生活 品質,再加上臺灣地狹人稠,而可供使用土地面積又極為有限,對土地 利用的需求十分殷切,尤其臺北市更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取得土葬 用地十分不容易。雖然目前臺北市火葬比例已超過九成,但仍有納骨塔 興建及骨灰處理等後續問題,更不用說傳統土葬所需的墓地了。和傳統 土葬相比,火葬這種形式更適合快速變化的經濟和社會關係,不但可以 節省用地與喪葬費、更能改善民俗、簡化喪葬儀式,減少喪葬活動對自 然環境的衝擊,並促進環保意識。 目前的新式火化方式費用低廉,儀式莊嚴,簡單而隆重,有益環境清潔 衛生,更不需浪費土地,也不必作墳及看風水,減少停柩時間。火化後 供奉納骨堂(塔)內,定時誦經,也能夠達到慎終追遠的目的,的確值 得提倡。

海葬介紹 臺北市地狹人稠、土地資源有限,再加上絕大多數墓地都已公告禁葬, 而以火化後採多元環保葬法之樹、花、海葬等最節省土地資源之殯葬方

塵歸塵,土歸土 /

式,且人類本來就是自然的一部分,生命乃源自於海洋,因此回歸海洋 乃為理所當然之事,由此回歸自然的願望而興起海葬。 事實上,這種現代葬儀方式不只是為了紓解資源問題、促進環保,更是 殯葬文化的重要進化,而是身後大事的昇華。將自己靈魂融入大海,最 後的生命灰燼得以與大海合為一體,這是更祟高的胸懷、更令人動容的 生命尊嚴;蔚藍潮浪見證永恆,引領親人前往天堂之路。

臺北市政府為推動「節葬」與「簡葬」,於 92 年首創海葬,

聯合海葬

並於 95 年與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共同辦理「聯合海葬」, 希望藉由跨市政府合作的力量,共同攜手宣導海葬新觀念, 讓民眾了解另一種回歸自然的環保新葬法。105 年度起臺北 市政府每年增辦 9 場次聯合海葬,率先推動海葬常態化。 臺北市政府自 92 年度起海葬業務至 106 年止,已為 728 位 先行者完成海葬心願。

參加海葬者雖然生前並不相識,年齡、性別、個性、社會地位、生活背 景都各不相同,但是愛好旅行、喜歡自由不受拘束,以及擁有深愛他們 的家人,都是他們的共通點,而且,家屬也都有一樣的不捨之情。主辦 單位也有許多細心準備,像是在 2006 年的時候,主辦單位不但用粉紅 玫瑰、文心蘭花瓣陪襯船身,還特別請多媒體製作公司於出發前訪問了 家屬,並且請家屬提供亡者生前的照片及各種事蹟,製作成 DVD,在 航行的路程以播放的方式紀念亡者,故事重溫再現,也讓家屬難掩泛紅 的眼眶,甚至因而頻頻拭淚。

71

7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因為懂得 所以捨得 熱愛旅行的胡先生生前選擇了海葬,他的興趣是旅遊、爬山、喜歡下廚 烹調以及與女兒老婆聚會。胡太太表示雖然不捨,但也為完成他的遺願 而感到如釋重負,她曾經說過:「如果有來世願再結為夫妻;老公你先 去探路,再帶我一起去雲遊四海,你在另外的世界要好好照顧自己。」 另一位喜好衝浪的歐陽先生,熱愛家人,但長期的躁鬱似乎是綑綁的枷 鎖,讓他飽受煎熬折磨。然而如今「狂風驟雨的日子過去了,從此一切 雲 淡 風 清, 那 麼 就 請 您 一 切 安 心 好 去, 快 樂 自 在 的 翱 翔 於 大 海 穹 蒼 之 中。」他的兒子訴說著對他的祝福。 選擇海葬的人或許有各種不同的理由,不過他們都讓大海成為最後的 家。法裔的戴教授自 1975 年起在大學任教至 1993 年退休。他的一生 可說是相當多采多姿,年輕時做過記者、也做過時尚攝影師,在巴黎藝 文界頗有名氣。他也曾代表法國參加奧運獲得射擊金牌,二次世界大戰 後他開始研究中國藝術與哲學,也開始研習書法,並將中國書法融入他 的抽象畫作,在各國舉行個展,還曾以法文譯論《黃帝經》獲得巴黎大 學博士學位。他向來不拘泥於形式與傳統,所以在遺囑中早已寫明不要 任何儀式,除將大體捐贈給醫學院,遺愛臺灣,並選擇海葬。 還 有 一 位 阮 陳 師 姊, 生 前 是 慈 濟 人, 她 曾 把 自 己 在 美 國 的 一 間 車 庫 改 建 成 道 場、 供 慈 濟 使 用。 而 她 原 本 的 遺 願 包 括 環 保 海 葬 及 捐 贈 大 體, 她臥病期間仍多次表示認同海葬可以最後一次作環保,她的兒子談起 對她的回憶,神情總是驕傲及歡喜,「媽媽受慈濟的影響很深,她認為 往 生 後 又 何 必 多 佔 一 塊 地? 媽 媽 走 了 我 們 不 會 很 難 過, 因 為 她 說 她 還 要乘願再來。」 海葬的意義不僅僅是在於完成過世的人生前心願,同時也讓留在人間的 人對於死亡與自然有種更深刻的連結。 道別人間的方式,可以更美麗更溫柔。選擇海葬的亡者或家屬都有達觀

塵歸塵,土歸土 /

開闊的人生觀,海葬簡樸節約,讓生命在大海的懷抱中自然延續,讓生 命與自然永遠互依互存,更能讓家屬以豁然自由的心態淡化哀傷,也為 永續的環境保護立下良好典範。

海葬怎麼進行

很多民眾誤以為海葬就是抱著骨灰罐搭船到外海,打開骨灰罐後,直接 把骨灰倒入海裡,或是將骨灰罐投入海中。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經過 火化的骨灰,需經過再研磨後使其成為細粉才能拋撒於海。 海葬之前,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會免費協助家屬將骨灰研磨後,裝入植存 所使用之環保袋並置於「安息盒」中。 當船行駛至港口防波堤最外端向外延伸 6,000 公尺之海域,由家屬為先 行者祝福祈語後,崇敬地將安息盒與鮮花撒入海,象徵先行者與大海相 伴,與天地同遊,讓生命旅程最終歸宿回歸於大自然。

海葬如何申請

不限是剛過世或安葬多年(土葬或火化塔葬)的先行者,只要生前表達海 葬意願、或是家屬認同海葬方式,都可以參加聯合海葬。欲申請的民眾請 填寫聯合海葬申請書至臺北市第一或第二殯儀館服務中心報名,另需檢附 申請人身分證(委託代辦者,需附委託書)、受葬者骨灰骸來源證明正本 (火化許可證明或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當日欲陪同申請人登船海上拋 灑骨灰者,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因受限於船舶容量及載客安全性, 每一名額僅限兩位家屬登船參加。 洽詢單位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殯儀館 電話:02-8732-9686#29055

土葬介紹 為了環保、景觀以及土地資源有限,臺北市政府已從 68 至 78 年之間 陸續公告禁葬,現在僅富德公墓可供設籍臺北市往生市民申請埋葬。

73

7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公墓 公墓名稱

概略地址

埋葬情形

收費標準

備註

● 6.6 平方公尺者 7 萬 3200 元 ● 13.2 平方公尺者 22 萬 1700 元 ● 預鑄式公墓每座 7 萬 7000 元

限設籍本市往 生市民使用埋 葬

富德公墓

木柵路 4 段 159 巷 130 號

受理使用申請

陽明山第 一公墓

惇敘工商旁 北投區泉源路 220 號

700824 府社 一字第 39916 號公告禁葬

限預留壽穴有 案可稽者可申 請埋葬

洽詢合法公墓連絡方式 單位

聯絡電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

02-8732-9686#29708~16(共 9 線)

富德公墓辦公室

02-8732-9686#35001

陽明山第一公墓辦公室

02-8732-9686#33001

樹、花葬介紹 樹、花葬是指將骨灰妥善處理後,裝入無毒性可分解骨灰容器內,不立 墓碑,不記亡者姓名,埋藏在樹木或花卉的周圍,讓往生親友之骨灰與 自然合而為一,既不占用土地空間,也有助於環境綠化,一些先進國家 逐漸風行這項殯葬方式。 雖然火葬是理想的喪葬方式,但仍有納骨塔興建及骨灰處理的問題,特 別是興建地點常遭民眾反對與非議,且塔位價格亦高昂,因此,如果以 海葬或樹、花葬方式,應可減輕喪葬費用,且可節約土地資源。

塵歸塵,土歸土 /

本市率先全國推動樹葬、花葬等環保葬法,92 年 11 月 10 日設置國內 首座樹葬試辦區,96 年於富德公墓內闢建面積 1.2 公頃樹葬區—詠愛 園, 兼 具 樹 葬、 環 保、 景 觀 及 生 態 復 育 功 能, 提 供 6 千 個 樹 葬 穴 位, 104 年增闢 800 個樹葬穴位,106 年增闢 1100 個樹葬穴位,目前提供 7900 個樹葬穴位,栽植檀香柏、桂花、櫻花、玉蘭、南洋杉及灌木花 卉等約 3 千株,不立墓碑,不記亡者姓名,將先人骨灰裝入可分解之棉 紙袋後埋藏,讓先人長眠於如詩畫般的優美環境中,前往追思的家屬也 能悠閒享受難得的自然風光。陽明山第一公墓花葬區(臻善園)於 102 年 10 月 27 日啟用,園區面積 8,200 平方公尺,目前共設置 18 個葬區、 約 5 千個花葬穴位。花葬區內種植吉野櫻、八重櫻、流蘇、羅漢松等喬 木,以及金毛杜鵑、平戶杜鵑、茶花、桂花等灌木,加上各式四季輪植 花草,將是先行者永居的好去處。

寵物也可以灑葬

96 年開始在富德靈骨樓旁詠愛園樹葬區下方,增設寵物灑葬區秘密花園, 廣植樹籬花木,讓小天使也有家的感覺。 飼主須先至私人寵物火化場,火化之後研磨成細粉,再向富德靈骨樓申 請灑葬,一樣免費。 富德靈骨樓電話: 02-2239-1590

如何申請樹、花葬? 1. 申請樹、花葬採親自或由委託人(檢具委託書)至臺北市第一或第 二殯儀館服務中心辦理。 2. 申請時應填寫樹、花葬設施使用申請書,檢具申請人身分證及影本, 受葬者之骨(灰)骸來源證明文件(火化許可證或骨(灰)骸存放 設施寄存遷出證明或墓地起掘證明許可正本)。 3. 第一或第二殯儀館服務中心人員受理申請後,向現場受理人員領取 棉紙袋及紙盒,於約定時間至現場實施樹、花葬。

75

7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亡者骨灰如何處理? 臺北市第二殯儀館火化場工作人員將受葬者骨灰研磨再處理後,裝入殯 葬管理處免費提之棉紙袋及紙盒中,由火化人員確認後於申請文 件上註明「已完成骨灰再處理」,由申請人將攜回。

參加樹、花葬需要繳交費用嗎? 申請樹、花葬部分,從殯儀館同仁將受葬者火化後的骨骸,經過研磨再 處理後,樹葬申請人於樹葬區核准位置會同管理員由家屬自行或雇工挖 掘穴位,花葬申請人於花葬區核准位置會同管理員由管理員挖掘穴位及 埋葬骨灰,二者家屬均無需支付其他費用。

受 葬 者 之 戶 籍 是 外 縣 市 民 眾 ,可 以 報 名 參 加 嗎 ? 樹、花葬之申請不受設籍臺北市或其他縣市之限制,均可申請。

聯絡方式 單位服務

電話

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

樹、花葬 02-8732-9686#29777

第一殯儀館

02-8732-9686#29057

第二殯儀館

02-8732-9686#29758~29761

花葬辦公室

02-8732-9686#32001

樹、花葬的地點如何決定? 目前開放樹葬共有 13 區、花葬共有 18 區,家屬可選定其中一區。因為樹、花葬 區是循環使用,墓政管理課人員會於約定時間,帶領家屬至指定地點,樹、花葬 部分由管理員挖掘穴位及埋葬骨灰,並將裝有骨灰之可分解棉紙袋置入後覆土, 二者其上均不做任何標誌。

塵歸塵,土歸土 /

選購靈骨塔注意事項 有些不肖的靈骨塔業者,會假藉各種欺騙手法、向民眾進行推銷靈骨 塔,或者是以其他不當的推銷方式謊稱可以獲得高額獲利,騙取消費者 購買投資,讓許多民眾因而吃虧上當。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提醒您,在決定購買靈骨塔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下列 事項: 1. 請您購買時要選擇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之合法業者。 2. 確定您購買的靈骨塔已建造完成,並經靈骨塔所在地主管機關同意 啟用後販售。 3. 請務必在簽約購買之前詳細審閱契約內容有無不公平條款。契約內 容可以參閱內政部所訂定的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 契 約 應 記 載 及 不 得 記 載 事 項 及 範 本, 下 載 網 頁(https://mso.gov. taipei/)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 首頁 / 消費者專區 /「殯葬商品消費」- 停看聽 / 第四部選擇合法契約內容簽訂 /3. 合法骨灰(骸)存放單位 使用權契約。 4. 目前靈納骨塔市場業者良莠不齊,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前應該要多加 比較。 5. 許多以投資目的購置靈骨塔位者,因市場需求因素,目前大多遭套 牢且脫手不易,且自然人轉賣自己購置持有的塔位,如具有營業意 圖及營業事實者,則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 42 條規定,當心受罰 !

77

7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塵歸塵,土歸土 /

臺北市合法靈骨樓簡介

臺北市境內有多處靈骨樓(塔)或納骨設施,為幫助大家謹慎選擇,以 下將表列說明臺北市有哪些合法之靈骨樓( 塔) 或納骨設施。希望民 眾不要被業者誤導、選購了不合法的納骨處所,而在日後面臨被要求易 地安奉,或罰鍰處分、甚至是限期遷葬的後果。

79

8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1. 已提供使用之私立靈骨樓部分: 名稱

慈恩園生命紀念館

地點

信義區和平東路 3 段 631 巷 49 號

投資興建單位

慈恩園寶塔諴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情形

本 府 工 務 局 於 880701 核 發 建 物 使 用 執 照, 收 費 標 準 經社會局核備。

收費價格

依該公司收費標準表為主

2. 已提供使用的公立靈骨樓部分: 名稱 地點

陽明山靈骨塔

富德靈骨樓

陽明山臻愛樓

文 山 區 木 柵 路 5 段 43 北投區泉源路 220 號 北投區泉源路 220 號 巷 190 號

經營單位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墓政管理課)

收費標準

1. 本市市民收取規費 1. 本市市民收取規費骨 骨 灰 罐 1 萬 元、 撿 灰 罐 1 萬 元、 撿 骨 罈 各樓層第 3 至第 7 層收費 骨罈 3 萬元。 3 萬元。 6 萬 元, 其 餘 各 層 收 費 為 2. 外縣市民眾收取規 2. 外縣市民眾收取規費 5 萬元 費 骨 灰 罐 3 萬 元、 骨灰罐 3 萬元、撿骨 撿骨罈 9 萬元。 罈 9 萬元。

連絡電話

備註

02-8732-9686 #33001

骨灰罐需登記排隊 候補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墓政管理課)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墓政 管理課)

02-8732-9686 #36001、36002

02-8732-9686 #31001、31002

骨灰罐需登記排隊候 補

1. 限設籍本市者使用。 2. 限 寄 存 於 陽 明 山 臻 愛 樓。 3. 使用年限為 50 年。 4. 設 籍 本 市 北 投 區 林 泉 里、泉源里(2 鄰、4 鄰 ~16 鄰)、永和里 (1 鄰 ~19 鄰 )2 年 以上之往生者以 2 折 收費。 5. 設 籍 本 市 北 投 區 泉 源 里(1、3 鄰)、永和 里(20 鄰 ~24 鄰)、 中心里 2 年以上之往 生者以 5 折收費。

塵歸塵,土歸土 /

3. 臺北市寺廟興辦合法靈骨樓(塔)部分: 可 參 考 臺 北 市 殯 葬 管 理 處 網 站(https://mso.gov.taipei/) 首 頁 / 殯 葬 Q&A

如何挑選殯葬業者 以往民眾遇到親友往生,經常習慣以口耳相傳介紹的方式來找尋合適的 業者。不過,隨著殯葬文化的改進,一個好的業者不但能夠以莊重、充 滿同理心的態度幫助喪家圓滿送往,還能讓無助家屬抒解傷懷、學習面 對死亡。 因此,臺北市政府創全國之先,聘請嫻熟殯葬業務及企業管理之專家、 學者,從 2001 年起每年都辦理殯葬禮儀服務業評鑑工作,挑選出優質 業者,以供有需要的民眾參考。每年更新的評鑑資料可參考殯葬處網站 (https://mso.gov.taipei/)。 禮儀業者可以是喪家的助手、指導人,但並不是喪葬儀式中的真正主 體,與過世者真正相繫的還是他們生前的至親好友,所以,在可能的範 圍內要盡量親力親為,不但可以創造一種獨特而莊嚴的喪葬過程,更能 夠共同凝聚對亡者的深層思念與感情。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108 年度殯葬禮儀服務業優良業者名單 公司(商號) 冬瓜禮儀有限公司

負責人

電話

郭憲鴻 0926555558

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35 巷 30 弄 5 號 1 樓

弘願禮儀服務股份 (02)25024444 涂智能 有限公司 0980506938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96 號 4樓

正泰殯儀有限公司

鄭金鳳

(02)27338842 0910223431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臥 龍 街 188 巷 42-5 號1樓

永憶國際有限公司

宋良蘭

0800090091 0921890436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 2 段 1 號 9 樓之 1

品安生命股份有限 (02)8732-5255 何崇華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88 巷 23 號 公司 0936853869

81

8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公司(商號)

負責人

電話

地址

送行者生命事業有 25033303 賴鈺媗 限公司 0931989186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96 號

善得事業股份有限 (02)2700-6399 吳佳璋 公司 0975101109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 2 段 237 號 10 樓之 15

善德殯儀有限公司

許文傑

(02)2732-4433 0919277277

慈關生命事業有限 (02)2739-3333 王永濬 公司 0920690563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 304 號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 3 段 125 號 4之1樓

萬安生命科技股份 (02)27915568 #111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88 巷 9 號 吳賜輝 0930920110 有限公司 萬華生命禮儀有限 23711843 楊大偉 公司 0989003911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90 號

福林國際禮儀有限 林則勛 0928575776 公司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90 號

福臨葬儀服務有限 (02)23784199 林柏宗 公司 0972086250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90 號 1 樓

福德緣滿生命禮儀 (02)22551557 邱建誠 有限公司 0960131805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臥 龍 街 188 巷 42-7 號

(02)66159999 0910194336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66 號

禮御生命美學股份 02-2738-6606 梁信和 有限公司 0935030909

臺 北 市 大 安 區 臥 龍 街 188 巷 42 之 7號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麒陵生本禮儀社

劉偉龍

郭憓陵 0989-666880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92 號

臺 北 市 殯 葬 管 理 處 108 年 度 殯 葬 設 施 經 營 業 ( 含 設 施 ) 優 良 業者名單 公司(商號) 慈恩園寶塔諴業股 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電話

(02)23783345 鄭聰江 0920046419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區和平東路 3 段 631 巷 49 號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107 年度殯葬禮儀服務業優良業者名單 公司(商號)

負責人

電話

地址

上品蓮佛教禮儀有 限公司

82582979 駱良榮 0955987172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1 之 3號2樓

台灣仁本生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林宥馨

87329955 0939015113

臺北市文山區萬寧街 27 號 1 樓

弘願禮儀服務股份 有限公司

涂智能

25024444 0980506938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96 號4樓

永久生命禮儀有限 公司

林祖文

22367870 0936944234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 6 段 84 號

塵歸塵,土歸土 /

公司(商號)

負責人

電話

地址

宜安生命事業股份 有限公司

25776848 劉運龍 0936145064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 60 巷 5 號 2樓

宜興生命事業有限 公司

許淑瑛

22301425 0937017927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 4 段 62 號

武德禮儀有限公司

簡武德

28815406 0939163930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 425 號 1F

南港葬儀服務社

王政宏

27836723 0932217078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 1 段 34 號

品安生命股份有限 公司

何崇華

87325255 0933514434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88 巷 23 號

炳辰生命禮儀有限 公司

徐慧萍 0912222234

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 1 段 200 號 6 樓之 5

善德殯儀有限公司

許文傑

2732-4433 0919277277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 3 段 304 號

菩提心禮儀有限公 司冬瓜分公司

曹美惠 25011958

順陽禮儀股份有限 公司

高美雲

27092892 0939015113

臺北市文山區萬寧街 27 號 1 樓

楊子有限公司

楊何美 28934868 芬 0921163240

臺北市北投區中正街 17 巷 9 號

萬安生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吳賜輝

27915568 0930920110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88 巷 9 號

福林國際禮儀有限 公司

林則勛

23784199 0909895250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90 號

福德緣滿生命禮儀 有限公司

邱建誠

22551557 0960131805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88 巷 42-7 號

福臨葬儀服務有限 公司

林柏宗

23784199 0909895250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90 號

德元禮儀有限公司

陳繼成

29350600 0936944600

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 4 段 130 巷 3號

蓮邦禮儀有限公司

黃錦志

28222236 0939757886

臺北市北投區致遠一路 2 段 28 號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劉偉龍 66159999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 1 段 420 號 12 樓之 1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66 號

臺 北 市 殯 葬 管 理 處 107 年 度 殯 葬 設 施 經 營 業 ( 含 設 施 ) 優 良 業者名單 公司(商號) 慈恩園寶塔諴業股 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電話

23783345 鄭聰江 0920046419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3 段 631 巷 49 號

83

8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106 年度殯葬禮儀服務業優良業者名單 公司(商號)

負責人

電話

地址

久大禮儀用品有限 公司

25027000 陳淑賢 0935000947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92 號

天佑國際服務事業 有限公司

陳暐婷

25044444 0939331168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35 巷 19 號

冬瓜禮儀有限公司

郭憲鴻

25072200 0926555558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35 巷 30 弄 5 號 1 樓

弘願禮儀服務股份 有限公司

涂智能

25024444 0980506938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96 號 4樓

永生禮儀有限公司

溫芳生

25052727 0928824711

臺北市中山區農安街 277 號 2 樓之 1

甪端精緻生命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江美菁

25679292 0910046751

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 245 號 5 樓

宏生禮儀有限公司

黃志湧

23702425 0933097803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92 號

宜興生命事業有限 公司

許淑瑛

22301425 0937017927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四段 62 號

金寶軒事業股份有 限公司

蘇民德

25166260 0928800708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56 號

品安生命股份有限 公司

何崇華

87325255 0936853869

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 188 巷 23 號

展雲幸福禮儀股份 有限公司

鍾克信

25022558 0933347370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35 巷 16 號 1 樓

國寶服務股份有限 公司臺北分公司

蔡宏岳

25010208 0928217288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62 及 164 號

紫雲禮儀有限公司

林彩玉

25018738 0932097712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35 巷 19 號

菩提園殯儀有限公 司

許修身

25011568 0928527557

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 457 巷 8 之 1 號1樓

圓寶人生股份有限 公司

王淳民

25060218 27298889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街 45 號

慈懷禮儀有限公司

蔡志宏

28383128 0932922408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92 號 1樓

極樂禮儀用品社

詹麗美

25039533 0918051099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 190 號 1樓

翠園股份有限公司

張彩發

25022121 0918579728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 139 號

龍巖股份有限公司

劉偉龍 66159999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66 號

藤香禮儀有限公司

林良杰 0934-282500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90 號

塵歸塵,土歸土 /

臺 北 市 殯 葬 管 理 處 106 年 度 殯 葬 設 施 經 營 業 ( 含 設 施 ) 優 良 業者名單 公司(商號) 慈恩園寶塔諴業股 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

電話

23783345 鄭聰江 0920046419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3 段 631 巷 49 號

殯葬管理處服務設施簡介 第一殯儀館: 臺北市第一殯儀館依室內空間大小設有甲、乙、丙、丁級禮堂 11 間、冷藏室 1 間(內含冷藏庫 228 屜,停屍床 47 張)防腐 作業室 1 間、停柩室 1 間、真愛室 3 間、靈位牌區(拜飯區) 1 處、環保焚化金爐 1 座等。 殯儀館

第二殯儀館: 臺 北 市 第 二 殯 儀 館 依 室 內 空 間 大 小 設 有 乙、 丙 級 禮 堂 11 間、 冷藏室 2 間(分別位於 B1 及 B2,B1 共 212 屜,B2 共 514 屜, 停屍床 40 張)、解剖室 1 間(內含冷藏冰櫃 88 屜)供飯設施 1 處等。 禮 廳 使 用 情 形 請 參 閱 臺 北 市 殯 葬 管 理 處 網 站( 網 址 :https:// mso.gov.taipei/)

公墓

本市列管公墓達 31 處,示範公墓 3 處,分布於本市北投、士林、 中 山、 內 湖、 南 港、 信 義、 文 山、 大 安 等 行 政 區 內, 於 83 年 起至 106 年止已陸續辦理墓區遷移工程。目前現存 34 處公墓, 除位於文山區之富德公墓仍續提供往生市民埋葬使用外,其餘 均經市府基於滿葬或維護市容觀瞻及水土保持考量,先後公告 禁葬。 陽明山靈骨塔: 位於北投陽明山第一公墓內,寶塔式建築,塔高 7 層,塔內明 亮,貯骨櫃更新美化,增設導引設施,深獲市民佳評。

靈骨寄存場所

陽明山臻愛樓: 位於陽明山靈骨塔後方,該建築物為綠建築標章認證,不設空 調等,地上 3 層、地下 2 層,約可設置 5 萬個貯骨櫃。受理時 間為上午 8 點 ~ 下午 4 點。(除週日、國定假日為公休日,不 受理申請,骨灰罐仍可晉塔) 富德靈骨樓: 位於文山富德墓區內,古典宮殿式樓房建築,地面 5 層,地下 1 層,受理時間為上午 8 點 ~ 下午 4 點。(除週日、國定假日 為公休日,不受理申請,骨灰罐(罈)仍可晉塔)

火化場所

於 第 二 殯 儀 館 設 有 火 化 場, 現 行 火 化 爐 14 座, 每 日 火 化 作 業 運作以 12 座為原則。

85

8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現 有 設 施 地 址與 交 通 方 式(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系統) 名稱

第一殯 儀館

第二殯 儀館

地址

臺北市中 山區民權 東路 2 段 145 號(館 區內停車 位置有 限)

臺北市大 安區辛亥 路3段 330 號

交通方式

02-8732-9686 #29057、29074 FAX: 2513-1060

(1)公車 214、214 直、225、 225 區、49、5、617、63、 685、688、74、紅 29、紅 231、紅 232、內科通勤、專 車 18、敦化幹線、松江新生 幹線 (2)捷運文湖線中山國中站→ 公車 286 副、542、643、680、 74、棕 1 →第一殯儀館 (3)捷運中和新蘆線行天宮站 3 號 出口往東→第一殯儀館

02-8732-9686 #29758-29761 FAX: 8732-9790

(1)公車 237、294、295、611、 673、298、 棕 12、 棕 22、 綠 11 至「青峰活動中心」站 (2)免費接駁專車「懷恩專車」自 捷運公館站(3 號出口)、六 張 犁 站、 大 安 站、 科 技 大 樓 站、忠孝復興站(2 號出口) 行駛至第二殯儀館。

02-8732-9686 #33001 FAX: 2895-0531

陽明山靈 骨塔第一 公墓

陽明山 臻愛樓

連絡電話

臺北市北 投區泉源 路 220 號

02-8732-9686 #31001、31002 FAX: 2891-4657

(1)公車 612、230、小 25 等「惇 敘高工」站 (2)捷運淡水線石牌站→公車 508、535 接駁公車→惇敘 高工

02-8732-9686 #32001 FAX: 2891-2681

陽明山 臻善園

富德靈 骨樓

臺北市文 山區木柵 路 5 段 43 巷 190 號

02-8732-9686 #36001、36002 FAX: 2239-0956

(1) 山 區 小 型 12 路 公 車 → 富 德 公 墓 28 區站 (2)自行開車(從福德坑垃圾掩埋 場入口處上山)

富德公墓 辦公室

臺北市文 山區木柵 路4段 159 巷 130 號

02-8732-9686 #35001 FAX: 2788-2421

(1) 山 區 小 型 12 路 公 車 → 富 德 公 墓 12 區站 (2)自行開車(從福德坑垃圾掩埋 場入口處上山)

塵歸塵,土歸土 /

啟動好便利櫃檯服務便民一路 GO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致力推動便民、親民、禮民之各項便民措施,自 100 年 7 月 1 日 起 增 設「 線 上 申 請 服 務 網 」 及「 好 便 利 櫃 檯 」 服 務, 為 民 眾打開一扇親切便民的窗口,使民眾享有一處交件,得到全程服務的升 級效益,新增服務內容如下 : 一、線上申請訂租 電子 E 化、行動化時代來臨,殯葬處在申請程序上也做了一大突破。 自 100 年 7 月起開放民眾使用線上申請出殯、誦經禮堂、火化爐使用 時段。於 103 年 7 月起增列申請項目:真愛室、申請遺體處理服務(洗、 穿、化、殮)、遺體寄存費結算,及增加線上信用卡立即繳費。 若親友遺體已進入本市殯葬處第一殯儀館或第二殯儀館,治喪民眾不需 再次前往殯儀館服務中心,直接可依本處提供帳號、密碼,利用電腦、 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上網申請禮堂、真愛室、火化爐時間、申請遺 體處理服務(洗、穿、化、殮)及遺體寄存費結算,於申請後可利用線 上信用卡立即繳費或使用網路 ATM 於 30 分鐘內完成轉帳繳費,方便 快速免排隊。 二、好便利櫃檯 (一)跨館申請好便利: 民眾可依地利之便選擇至殯葬處第一殯儀館或第二殯儀館服務中 心申辦下列 17 項跨館區之設施使用申請。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好便利櫃檯受理項目一覽表 編號

受理項目

編號

1

出殯禮廳訂租申請、結帳

2

3

其他禮廳訂租申請、結帳(含 : 開弔、大殮、守靈、佈置) 4

受理項目 誦經禮廳訂租申請、結帳 第二殯儀館火化爐申請、結帳

5

第二殯儀館聯合奠祭申請、結帳

6

遺體接運申請、結帳

7

遺體處理申請、結帳

8

遺體寄存申請、結帳

9

遺體縫補申請、結帳

10 遺體防腐申請、結帳

87

8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編號

受理項目

編號

受理項目

11

納骨塔位申請

12 納骨塔位結帳

13

樹花葬申請收件

14 海葬申請收件

15

公墓起掘申請收件

16 公墓埋葬申請收件

17

公墓修墳聲請收件

(二)塔位訂租有效率: 「 好 便 利 櫃檯」將殯葬處所屬靈骨樓(塔)塔位訂租之功能納 入 服 務 申 辦 項 目, 民 眾 訂 定 塔 位 除 可 於 靈 骨 樓( 塔 ) 現 場 訂 租 亦可至一、二館服務中心好便利櫃檯進行塔位訂租及繳費手續。 (三)多處收件免費力: 「好便利櫃檯」新增多元環保葬之『樹葬』、『花葬』、『海葬』 申 請 收 件, 民 眾 如 欲 申 請 使 用 以 上 設 施, 可 至 一、 二 館 服 務 中 心申辦。 (四)好便利櫃檯服務地點、時間 ● 第一殯儀館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 2 段 145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 08:00-16:00 聯絡電話:02-8732-9686#29057 ● 第二殯儀館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 3 段 330 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六 08:00-16:00(中午不休息) 聯絡電話:02-8732-9686#29758~29761 ● 免費接駁專車 : 第二殯儀館←→捷運公館站(3 號出口) 第二殯儀館←→捷運忠孝復興站(2 號出口) 經捷運大安站(5 號出口斜對面大安高工)、捷運科技大樓站 第 二 殯 儀 館 ← → 六 張 犁 捷 運 站( 基 隆 路 上 國 軍 人 才 招 募 中 心

塵歸塵,土歸土 /

前) ● 接駁專車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日 06:45-18:10

服務時間 服務單位

臺北市殯 葬管理處

設施名稱

服務項目

遺體接運

遺體接運專線 02-8732-9762

24 小 時 設 籍 臺 北 市 亡 者, 接 運 地 點 含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基 隆 市、 桃 園 市 等 區 域; 亡 者 戶 籍 為 外 縣 市 者, 接 運 地 點限臺北市。

服務中心

禮堂訂租、火化爐訂租及火 化許可證核發、靈柩寄存及 移 出 審 核、 規 費 結 算 及 收 繳、 各 項 諮 詢 服 務、 申 請 樹、花葬等相關服務

週一 ~ 六 上午 8 時 ~ 下午 4 時

遺體探視

上午 8 時 ~ 晚上 8 時

遺體冷藏

24 小時

甲級廳

兩個場次: 上午 8 時 ~11 時 下午 1 時 ~4 時

乙丙丁級廳

各為三個場次: 上午 8 時 ~10 時 上午 11 時 ~ 下午 1 時 下午 2 時 ~ 下午 4 時

禮堂訂租、火化爐訂租及火 化許可證核發、遺體寄存及 移出審核、規費結算及收 繳、各項諮詢服務、申請樹 、花葬等相關服務

週一 ~ 六 上午 8 時 ~ 下午 4 時

遺體探視

上午 8 時 ~ 晚上 8 時

遺體冷藏

24 小時

遺體化妝室 第一 殯儀館

禮堂

服務中心

第二 殯儀館

服務時間

遺體 化妝室

火化場

上午 7 時 ~ 晚上 7 時 ( 元 旦、 除 夕、 初 一 ~ 初 五、 清 明、 端 午、 中 秋及國慶日休息)

89

9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服務單位

設施名稱

服務項目

大型紙紮 焚化爐

紙紮、庫錢、元寶盒等紙製 品焚化

小型紙紮 焚化爐

金、銀紙錢焚化

服務時間 上午8時 ~ 晚上 10 時 (請至駐警室登記)

禮堂

乙丙級廳

(1)1F 及 3F 場次 8:00-10:00 11:00-13:00 14:00-16:00 (2)2F 場次 7:00-9:00 10:00-12:00 13:00-15:00

靈骨樓 (塔)

陽明山 富德 臻愛樓

申請塔位與遷出、安厝、 祭拜、選位

週一至週日 上午 8 時 ~ 下午 4 時 ( 週 日 不 受 理 申 請, 骨 灰罐、罈仍可晉塔)

公墓

陽明山 富德

申請墓地、修墳、起掘

上午 8 時 ~ 下午 4 時 ( 至 富 德、 陽 明 山 公 墓 辦公室辦理)

第二 殯儀館

塵歸塵,土歸土 /

91

CHAPTER 4 環保永生,慎終追遠

思念的可貴在於情深意切, 而不在於形式。 少一點鋪張, 給自己與別人多留一點空間與潔淨, 追憶即可成永恆。

9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生命追思紀念網 網路世界無遠弗屆,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生命追思紀念網」提供民眾線 上追思窗口,讓民眾可為已逝親友建立個人追思紀念網,隨時隨地補捉 對逝者的思念、收藏往事點滴,並讓親友有可共同追思的線上平台,讓 想念跨越時空限制無限漫延。 生命追思紀念網網址 https://w6.mso.taipei/ 臺北市政府為推廣線上追思,特別成立生命追思紀念網服務,目前不需 任何費用,同時非臺北市民也可以提出申請。

如何申請 申請方式

刊登資料 處理

申請人至紀念網上依操作步驟填寫基本資料,再至信箱 收取認證信即完成申請。 刊登於個人追思紀念網之內容不得違背善良風俗與相關 規定,並由申請人自負法律責任,管理單位保留刪除內 容或不予刊登之權利。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 3 段 330 號

連絡方式

洽詢電話: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綜合企劃課 02-8732-9686#29707 傳真:02-8732-9784

網路公祭 二殯建置免費網路可直播公祭實況 臺北市政府致力於創新殯葬服務,106、107 年分別於第二殯儀館及第 一殯儀館完成免費無線網路 (FBM-WIFI) 環境建置,同時提供直播腳架 借用,民眾可利用網路為無法前來參加告別式之親友轉播公祭實況。 為便於線上親友取得網路公祭直播連結,現殯葬處設置網路公祭專區, 直接連結至辦理公祭直播之平台網址,讓線上親友可同步表達緬懷與追 思。殯葬處於 108 年 8 月 1 日起試辦,完成網路公祭平台登錄直播網 址者,享禮廳使用費優惠。

環保終生,慎終追遠 /

網路公祭專區網址:http://w9.mso.taipei/tbmlive 登錄網路公祭專區操作步驟: ( 一 ) 至「網路公祭專區」點選「公祭直播維護」。 ( 二 ) 輸入帳號、密碼登入 ( 與電子輓聯致贈平台同一組 )。 ( 三 ) 輸 入 公 祭 直 播 網 址 並 儲 存 ( 例 如 Youtube、Facebook 網 址 等, 可自行設定收看權限 )。 收看公祭直播操作步驟:至「網路公祭專區」點選各場次「亡者姓名」 收看直播 ( 無亡者姓名即表示該場次未申請網路公祭 )。

環保掃墓更有心 清明時節雨紛紛,臺灣民眾普遍存在焚燒金銀紙錢的習俗,來表達慎終 追 遠 之 意, 不 過,大量露天燃燒紙錢所產生的煙塵廢氣會造成空氣汙 染、影響環境空氣品質,未完全熄滅的灰燼還可能會引發火災。 如果在掃墓時能夠盡量減少燒紙錢、燒香或點蠟燭,就可以為環保與公 共安全多盡一份心,凡事心誠則靈,就算僅以鮮花素果祭拜,一樣可以 表達對先人的敬意;就算一定要以焚燒金銀紙錢來表達追思,也可將紙 錢集中送到焚化廠處理,才能環保又健康。

焚燒專用袋作環保 臺北市政府自 2006 年清明節掃墓期間起,特別在清明假期時、在富德 靈骨樓及陽明山靈骨塔免費提供「集中焚燒金銀紙專用袋」,民眾可將 紙錢裝入專用袋後、投入環保局代焚金、銀紙專車內,以便載運至北投 與木柵焚化廠焚燒,就可以減少露天大量燃燒紙所產生的空氣汙染、以 及對環境的破壞,殯葬管理處也將派專人隨車運送,並詳細記錄 ; 並於 2016 年 將 紙 袋 縮 小 30%, 掃 墓 民 眾 也 可 選 擇 供 奉 面 額 較 大 的 金 銀 紙 錢,盡量做到「減量燒」的原則。 另外,臺北市各寺廟、神壇、機關、社區、市場、大樓等團體及個人, 可依市府集中焚燒紙錢常態化計畫,向區公所、里辦公處或上民政局、 區公所網站下載取得進出焚化廠之通行證,即可自行將待焚燒之金銀紙 錢送往集中焚燒。

95

9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生前預立環保葬意願書 ◆ 申請對象及方式: 1.「預立環保葬意願書」的服務內容是指民眾生前申辦成功,過往後至 本處申辦各項服務時,服務人員即會告知親友,申請人曾經預立環保葬 的意願,請親友尊重其意願,為其選擇其屬意之環保葬法。本意願書並 無強制性質,申請者也可隨時改變心意撤回或變更。 2. 申辦方式: (1) 網路申辦:可由本人或委託代辦人至臺北市民 e 點通網站註冊 / 登入臺北卡會員 ( 需認證自然人憑證 ) 後搜尋「申請生前預立環 保葬意願書」點選網路申辦,填寫線上申請書表及上傳身分證影 本掃描檔後等待本處審核通過後即完成申辦。 (2) 臨櫃申辦:可由本人或委託代辦人檢附應備文件至第一、第二殯 儀館服務中心、陽明山臻善園辦公室或富德靈骨樓填寫申請書辦 理。

◆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印章(申請人須年滿 20 歲) 2. 非本人者請備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委託書(正本)、受委託人身 分證、印章。 洽詢電話:02-8732-9686#29707 綜合企劃課 傳

真:02-87329784

臺北市多元環保葬鼓勵金 ◆申請對象及方式: 1. 自本處經管之骨灰(骸)存放設施領回寄存之骨灰(骸)者,於領 回之次日起 2 個月內,於環保葬區域完成多元環保葬,得申請多元 環保葬鼓勵金。 環保葬鼓勵金之申請人原則上為骨(灰)骸存放設施寄存遷出證明 所示之原申請人;但骨灰(骸)由代理人代為遷出者,則鼓勵金之 申請人應為晉塔之原申請人。

環保終生,慎終追遠 /

2. 申請本鼓勵金者,應於完成多元環保葬之次日起 1 個月內填具申請 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至本處第一、二殯儀館服務中心、陽明山臻善 園或富德靈骨樓辦公室提出申請;由代理人代理申請,另應檢附代 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 3. 如申請文件不足本處將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即無 法受理 ◆應備文件: 1. 申請書及領據 2. 環保葬主辦機關(構)開具之完成環保葬證明文件 3. 骨(灰)骸存放設施寄存遷出證明影本(骨灰(骸)由代理人代為 遷出者,另應檢附原申請人出具之遷出委託書影本)。 4.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乙份留存,正本核對後發還);由代理 人代理申請,另應檢附委託書(含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5. 申請人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洽詢電話 02-8732-9686#29721 殯儀管理課 傳真 02-87329786

多利用免費掃墓公車與懷恩專車 為利民眾清明掃墓祭祖,臺北市政府於清明掃墓期間,重點墓區(富德 公墓、南港軍人公墓及陽明山第一公墓)將實施交通管制措施,並配合 闢 駛 木 柵 線、 南 港 線、 崇 德 線、 軍 人 公 墓 線 及 陽 明 山 線 等 5 線 掃 墓 公 車,提供民眾免費搭乘,身心障礙者與 70 歲以上高齡長者亦可在各掃 墓公車起站點搭乘免費復康巴士。墓區交通管制措施,除持有殯葬管理 處核發通行證之車輛外,其餘車輛不得進入管制區,避免民眾自行開車 前往,以減少對墓區道路之交通衝擊。有關掃墓期間之交通管制及疏運 資訊可上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網站(https://mso.gov.taipei/)、臺北市 政府交通局網站(http://www.dot.gov.taipei)及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網 站(http://www.pto.gov.taipei)查詢。 此外,為紓解第二殯儀館週邊交通壅塞的情形,市政府開辦免費接駁車 (懷恩專車),每日上午 6:45 起至下午 6:10,每 10~15 分鐘一班車,

97

9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除國定假日及春節外,例假日照常行駛,目前行駛路線有三: 1.S31 路線:捷運公館站 3 號出口→臺大綜合體育館→臺大資訊大樓站 →青峰活動中心→第二殯儀館 2.S32 路線:捷運六張犁站〈基隆路上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前〉→黎明社 教中心→芳和國中→青峰活動中心→第二殯儀館 3.S33 路 線: 捷 運 忠 孝 復 興 站 2 號 出 口 → 大 安 高 工( 捷 運 大 安 站 5 號 出口斜對面)→捷運科技大樓站→青峰活動中心→第二殯儀館 相關搭車資訊請電 02-8732-9686#29750 或 https://mso.gov.taipei

結語 — 生命的力量 沉浸在憂傷的情緒裡,無法改變摯愛已經離世的事實。然而,這卻是一 個讓我們重新思索生命深層內涵的契機,生命的消逝固然讓人痛苦感 傷,但只要我們願意面對生老病死,體悟生命的循環是自然的定律,重 新檢視生命的價值,這種悲傷的力量終究可以轉化成為對身邊親友、甚 至是陌生人與整個世界的終極關懷。 生命之所以莊嚴,在於其生生不息的力量,有形的肉體會化為塵土,但 精神的力量卻是無止盡,透過回憶與緬懷,逝去親人的形象永遠鮮明, 不會隨著時光的流轉而變淡,反而漸漸內化成生命的力量,讓我們更加 堅強。 止痛療傷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我們可以藉著整理逝去親友的照片或生前 富有意義的物品,也許找找三五好友聚會述說共同的回憶,或許設法完 成逝去親人未完成的心願,這些都可以成為我們無盡追憶與思念的新寄 託,不用怕去碰觸傷口,完整的告別,將把這些哀傷變成一種祝福。所 以,摯愛離開人間,不代表生活就此殘缺,它反而是一種鼓勵我們去尋 求新生、去幫助別人的起點。 了解死亡,面對死亡,才能真正放下死亡。當我們學習面對死亡這一道 必修的人生功課,對親友的小愛,也能轉化成為對世間的大愛,生命花 園終將會開出滿滿的永恆美麗花朵。

環保終生,慎終追遠 /

99

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以下簡稱殯葬處)。 第三條 本標準所稱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指殯葬處所經管各項殯葬設 施及提供之殯葬服務。 第四條 使用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之收費項目及基準如附表。 第五條 死亡者設籍於與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定有互相優惠使用殯 葬設施協議之直轄市、縣(市),申請使用本市殯葬設施者, 得免收或減收使用費。 前項優惠項目及減免金額,由臺北市政府公告之。 第六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臺北市市立殯葬設施及服務收費基準表 代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1

甲級禮廳 使用費

小時

1

2

甲級禮廳 冷氣費

小時

1

3

乙級禮廳 使用費

小時

1

4

乙級禮廳 冷氣費

小時

1

5

丙級禮廳 使用費

小時

1

6

丙級禮廳 冷氣費

小時

1

7

丁級禮廳 使用費

小時

1

8

丁級禮廳 冷氣費

小時

1

金額(元) 原價日 減價日 加價日 1,800

900

3,600

1,200 750

375

1,500

450 600

300

1,200

300 225

110 150

備註

450

1. 禮廳使用費之原價日、 減價日及加價日,於 前 1 年 11 月底前由殯 葬處公告。 2. 每日 18 時至次日 6 時 止使用禮廳均以減價 日收費。但遇加場日, 則以第 4 場次結束後 至次日 6 時止依減價 日收費。 3. 禮廳每日使用場次, 另依臺北市市立殯葬 設施使用管理辦法第 四條規定公告之。 4. 申請使用 105 年以後 啟用之禮廳,其使用 費按本表金額 1.2 倍 收費。

10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金額(元)

代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9

真愛室 使用費

小時

1

150

10

真愛室 冷氣費

小時

1

75

原價日 減價日 加價日

備註

1. 以接運至第一殯儀館 或第二殯儀館且 10 公 里內為限。超過 10 公 里部分,每 5 公里加 收 500 元,不足 5 公 里以 5 公里計算。 2. 前項公里數,以來回 往返距離合計計算。 3. 接運範圍限於本市、 新北市、基隆市、桃 園市。

11

遺體接運費



1

1,000

12

遺體防腐費



1

500

含防腐藥劑及耗材。

400

設籍本市者: 1.3 日以下者,不收費。 2.7 日以下者,每日減半 收費;8 日至 14 日者, 按表收費。 3. 逾 14 日 者, 除 前 14 日 按 表 收 費 每 日 400 元 外, 自 第 15 日 起 每 日為 800 元。 4. 採 樹 葬、 花 葬、 海 葬 等環保葬法,且寄存 7 日以下者,不收費。 5. 以 上 日 數 應 併 計 寄 存 於第一殯儀館及第二 殯儀館之日數。

800

非設籍本市者: 1.7 日以下者,減半收費; 8 日至 14 日者,按表 收費。 2. 逾 14 日者,除前 14 日按表收費每日 800 元外,自第 15 日起每 日為 1,600 元。 3. 以上日數應併計寄存 於第一殯儀館及第二 殯儀館之日數。

13

遺體寄存費

日/具

1

環保終生,慎終追遠 /

金額(元)

101

代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14

遺體洗身費

日/具

1

350

非設籍本市者 2 倍收費。

15

遺體化妝費

日/具

1

300

非設籍本市者 2 倍收費。

16

遺體著裝費

日/具

1

300

非設籍本市者 2 倍收費。

17

遺體大殮費

日/具

1

300

非設籍本市者 2 倍收費。

5

1,050

5 吋 內 1,050 元, 超 過 5 吋 部 分, 每 1 吋 加 收 100 元, 未 滿 1 吋 以 1 吋計算

1

甲級 500 乙級 300 丙級 200 丁級 100 真愛室 100

18

19

20

遺體縫補費

禮廳善後處 理費

遺體火化費







原價日 減價日 加價日

備註

環境整理費。

2,000

設籍本市者。但採樹葬、 花 葬、 海 葬 等 環 保 葬 法 者或死亡翌日起 7 日以 下 火化者,不收費。

6,000

非 設 籍 本 市 者。 但 死 亡 翌日起 7 日以下火化者, 減半收費。

1

21

骨骸火化費



1

1,000

1. 設 籍 本 市 且 採 樹 葬、 花 葬、 海 葬 等 環 保 葬 法者,不收費。 2. 非 設 籍 本 市 者 3 倍 收 費。

22

富德公墓使 用費

平方 公尺

6.6

73,200

限 設 籍 本 市 者 使 用, 年 限為 7 年。

23

富德公墓使 用費

平方 公尺

13.2

221,700

限 設 籍 本 市 者 使 用, 年 限為 7 年。

24

預鑄式公墓 使用費



1

77,000

限 設 籍 本 市 者 使 用, 年 限為 7 年。

10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代號

項目

單位

數量

25

富德靈骨樓 或陽明山靈 骨塔骨灰寄 存費



1

金額(元) 原價日 減價日 加價日

備註

10,000

非設籍本市者 3 倍收費。

1. 限設籍本市者使用。 2. 使用年限為 50 年。 3. 同 櫃 增 加 寄 存 之 骨 灰 罐,每罐按 1/4 收費。 但自富德靈骨樓或陽 明 山 靈 骨 塔 遷 出 者, 不收費。 4. 設 籍 本 市 北 投 區 林 泉 里、 泉 源 里(2 鄰、4 鄰 ~16 鄰 )、 永 和 里 (1 鄰 ~19 鄰 )2 年 以上之死亡者,按 1/5 收費。 5. 設 籍 本 市 北 投 區 泉 源 里(1、3 鄰 )、 永 和 里(20 鄰 ~24 鄰 )、 中心里 2 年以上之死 亡者,減半收費。

26

陽明山臻愛 樓骨灰寄存 費



1

貯骨櫃第 3 層至第 7 層 收 費 為 60,000, 其 餘各層收費為 50,000

27

富德靈骨樓 或陽明山靈 骨塔骨骸寄 存費



1

30,000

非設籍本市者 3 倍收費

28

富德靈骨樓 神主牌位寄 存費



1

10,000

1. 非 設 籍 本 市 者 3 倍 收 費。 2. 使用年限為 50 年

20,000

1. 限設籍本市者使用。 2. 使用年限為 50 年。 3. 設 籍 本 市 北 投 區 林 泉 里、 泉 源 里(2 鄰、4 鄰 ~16 鄰 )、 永 和 里 (1 鄰 ~19 鄰 )2 年 以上之死亡者,按 1/5 收費。 4. 設 籍 本 市 北 投 區 泉 源 里(1、3 鄰 )、 永 和 里(20 鄰 ~24 鄰 )、 中心里 2 年以上之死 亡者,減半收費。

29

陽明山臻愛 樓神主牌位 寄存費



1

環保終生,慎終追遠 /

代號

項目

30

履勘費

單位



數量

金額(元) 原價日 減價日 加價日

1

103

備註

1,000

1. 本 項 目 收 費 對 象 為 需 地機關。 2. 配 合 需 地 機 關 辦 理 墳 墓 履 勘、 測 量、 造 冊 之費用。

31

許 可 證、 證 明書類行政 規費



1

中文版 50 英文版 100

1. 墳 墓 埋 葬、 起 掘、 火 化等許可證及防腐證明 之核發及補發之行政規 費。 2. 經 本 市 公 告 遷 葬 之 墳 墓, 免 收 起 掘 許 可 證 明 書之費用。

32

殯儀服務業 者晶片識別 證



1

300

購 買、 補( 換 ) 發 晶 片 識別證之費用。

33

骨灰暫厝費

日/個

1

500

限於第二殯儀館火化後 之骨灰。

34

候補櫃位暫 厝費

20

供 設 籍 本 市, 且 經 登 記 列冊候補寄存富德靈骨 樓或陽明山靈骨塔之骨 灰 使 用, 暫 厝 期 間 以 1 年為限

日/個

1

附註: 一、死亡者設籍本市,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公墓使用費按本表 收費外,其餘項目減免收費情形如下: ( 一 ) 低收入戶,免收費用。 ( 二 ) 原住民,免收費用。 ( 三 ) 因公死亡之軍公教人員,免收費用。 ( 四 ) 在醫療院所捐贈器官,免收費用。 ( 五 ) 中低收入戶,減半收費。 有前項規定情形申請骨灰暫厝費減免者,減免期間以三十日為限; 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情形申請遺體寄存費減免者,

10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減免期間亦同。 二、死亡者非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使用本表之遺體火化、骨骸火化、 富德靈骨樓或陽明山靈骨塔骨灰寄存、富德靈骨樓或陽明山靈骨 塔骨骸寄存項目,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免收費 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論死亡者設籍本市或非本市,除公墓使用 費按本表收費外,其餘項目不收費: ( 一 ) 因檢察官辦案需要暫不殮葬。 ( 二 ) 因重大災害致死。 ( 三 ) 具急難救助需求。 四、設籍本市中山區行政里、行孝里、行仁里、松江里、江寧里、新 生 里、 新 福 里、 新 喜 里、 大 佳 里、 新 庄 里、 江 山 里、 中 庄 里、 下 埤里及大安區黎元里、學府里、芳和里、臥龍里、文山區興泰里、 博嘉里、信義區黎順里及北投區林泉里、永和里、泉源里、中心 里之死亡者,自死亡日起十五日內出殯者,使用本表中各項設施 及服務,除公墓使用費、骨灰(骸)及神主牌位寄存費按本表收 費外,其餘項目不收費。但超過十五日出殯者,自第十六日起之 各項費用仍應依本表規定收費。 五、埋葬於本市之墳墓起掘後之骨灰 ( 骸 ) 使用本表之骨骸火化、富德 靈骨樓或陽明山靈骨塔骨灰寄存、陽明山臻愛樓骨灰寄存、富德 靈骨樓或陽明山靈骨塔骨骸寄存、富德靈骨樓神主牌位寄存或陽 明山臻愛樓神主牌位寄存項目,得比照死亡者設籍本市之基準收 費。 六、本表所稱設籍,以死亡者死亡時之戶籍資料認定。

環保終生,慎終追遠 /

喪葬流程示意表 ● 臨終諮詢 ● 提供家屬各項諮詢服務 ● 代辦死亡證明文件、各項手續及相關事務之協助

● 遺體接運 ● 安排車輛接運遺體至殯儀館

● 遺體冰存 ● 將遺體安置於冷藏室之相關服務

● 安靈服務 ● 在家或殯儀館安置靈位及申請拜飯等服務

● 安排治喪流程 ● 協助家屬進行治喪工作安排相關事宜 ● 提供家屬服務明細(擇日、發訃聞等)各項工作分配 及工作人員協調

● 協助家屬申請 (1)除戶 (2)各項許可證明 (3)治喪用的相片等各項事務

● 發喪 ● 協助家屬撰寫並印發訃聞

105

10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附錄 臺北市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地所名稱

電話

地址

士林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835-0247

基河路 140 號 1 樓

大同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597-4452

昌吉街 57 號 6 樓

大安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703-0523

四維路 198 巷 30 弄 5 號 2 樓之 9

中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515-6222

合江街 137 號 3 樓

中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396-2332

延平南路 207 號 6 樓

內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792-8701

星雲街 161 巷 3 號 4 樓

文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932-3587

興隆路 2 段 160 號 6 樓

北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894-5933

新市街 30 號 5 樓

松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756-5018

民生東路 5 段 163-1 號 9 樓

信義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761-6515

松隆路 36 號 5 樓

南港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783-1407

市民大道 8 段 367 號 3 樓

萬華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02-2336-5700

梧州街 36 號 5 樓

臺北市提供單親家庭服務機構一覽表 機構名稱

電話

地址

西區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02-2558-0170

大同區迪化街 1 段 21 號 7 樓

東區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02-2768-5256

松山區南京東路 5 段 251 巷 46 弄 5 號 7 樓

北投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896-1918

北投區中央北路 1 段 12 號 6 樓

內湖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634-9952

內湖區康樂街 110 巷 16 弄 20 號 7 樓

中正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370-1126

中正區延平南路 207 號 4 樓

文山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935-9595

文山區景後街 151 號 3 樓

新移民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558-0133

大同區迪化街 1 段 21 號 7 樓

松德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759-9176

信義區松德路 25 巷 60 號 1 樓

附錄 /

機構名稱

電話

地址

大安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700-7885

大安區延吉街 246 巷 10 號 5 樓

大直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532-1213

中山區大直街 1 號 2 樓

萬華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02-2303-0105

萬華區東園街 19 號 4F

一葉蘭喪偶家庭成長協會

02-2311-8572

中正區博愛路 1 巷 1 號 4 樓

臺灣婦女展業協會

02-2891-1870

中山區龍江路 318 巷 7 號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02-2370-9191

中正區重慶南路 1 段 43 號 5 樓之 2

臺北市原住民關懷協會

02-2581-8669

中山區中山北路 2 段 137 巷 18-13 號 1 樓

02-2376-2085

大安區樂利路 97 號 1 樓

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 基金會南台北家扶中心 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

02-2377-3621

大安區敦化南路 2 段 200 巷 16 號 7 樓

中華單親家庭互助協會

02-2568-2556

中山區民權東路 1 段 72 號 5 樓

臺北市親子館一覽表 機構名稱

機構地址

連絡電話 02-2332-6131

131FUN 心玩親子館

臺北市中正區三元街 131 號 1、2、3 樓

臺北市兒童托育資源中心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 5 段 163-1 號 7 樓

02-2748-6008

臺北市松山親子館

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 5 段 163-1 號 3 樓

02-2766-1266

臺北市中山親子館

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 1 號

臺北市北投親子館

臺北市北投區光明路 22 號 1、2 樓

臺北市大同親子館

臺北市大同區涼州街 2-16 號

臺北市文山親子館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 1 段 177 號 2 樓

分機 100/101

02-2598-0657 分機 901/902 02-2898-3217 分機 1、17 02-2557-1201 分機 12 02-2236-5186

臺北市士林親子館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 130 號 1 樓

02-2883-0262

臺北市內湖親子館

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 1 段 659 號 2 樓

02-7709-7990 02-2304-7468

臺北市萬華親子館

臺北市萬華區水源路 199 號 2 樓

臺北市南港親子館

臺北市南港區八德路 4 段 768-1 號 1、2 樓

02-2653-3310

臺北市大安親子館

臺北市大安區延吉街 246 巷 10 號 1 至 3 樓

02-2325-4399

臺北市信義親子館

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 50 號

臺北市中正親子館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 1 段 17 號 3 樓

臺北市嬰幼兒物資交流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108 號 3 樓

臺北市親子館及育兒友善園網站(https://parent-child.taipei/) 「臺北真友善,親子好好玩」Facebook 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taipei.parent.child)

02-2720-2555 02-2351-6730 02-2351-1712 02-2391-5587

107

10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臺北市各行政區區公所一覽表 區別

電話

松山

02-8787-8787

地址 八德路 4 段 692 號 7~11 樓

信義

02-2723-9777

信義路 5 段 15 號 6~7 樓

大安

02-2351-1711

新生南路 2 段 86 號 8~9 樓

中山

02-2503-1369

松江路 367 號 1 樓及 5~6 樓

中正

02-2341-6721

忠孝東路 1 段 108 號 8 樓

大同

02-2597-5323

昌吉街 57 號 4 樓

萬華

02-2306-4468

和平西路 3 段 120 號 10~13 樓

文山

02-2936-5522

木柵路 3 段 220 號 8~9 樓

南港

02-2783-1343

南港路 1 段 360 號 2、6、8、9、10 樓

內湖

02-2792-5828

民權東路 6 段 99 號 4~5 樓

士林

02-2882-6200

中正路 439 號 8、9 樓

北投

02-2891-2105

新市街 30 號 4 樓

臺北市各行政區戶政事務所一覽表 區別 松山區

地址 八德路 4 段 692 號 4 樓

聯絡電話 02-2753-3043

信義區

信義路 5 段 15 號 2 樓

02-2723-3977

大安區

新生南路 2 段 86 號

02-2358-7877

中山區

松江路 367 號 2 樓

02-2503-2461

中正區

忠孝東路 1 段 108 號 7 樓

02-2394-8838

大同區

昌吉街 57 號 3 樓之 1

02-2594-2569

萬華區

和平西路 3 段 120 號 4 樓

02-2306-2706

文山區

木柵路 3 段 220 號 2 樓

02-2939-5885

南港區

南港路 1 段 360 號 4 樓

02-2782-5196

內湖區

民權東路 6 段 99 號 3 樓

02-2791-2277

士林區

中正路 439 號 3 樓

02-2880-3252

北投區

新市街 30 號 3 樓

02-2892-4170

附錄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總局暨所屬各分局、稽徵所服務地址、電話及傳真機一覽表 單位

轄區

地址 (10802)臺北市中華路 1 段 2 號

電話

傳真

2311-3711

2389-1052

2720-1599

2723-2240

2396-5062

2394-9765

2718-3606

2545-9217

2358-7979

2358-4458

總局

臺北市

信義分局

信義區

中正分局

中正區

松山分局

松山區

大安分局

大安區

北投稽徵所

北投區

(11230)臺北市新市街 30 號 3 樓之 3 2895-1515

2894-9394

大同稽徵所

大同區

(10363)臺北市昌吉街 57 號 3 樓之 4 2585-3833

2591-9324

(10422)臺北市松江路 219 號 1~5 樓 2502-4181

2509-7112

中北稽徵所

中山區 松江路以東

萬華稽徵所

萬華區

南港稽徵所

南港區

文山稽徵所

文山區

中南稽徵所

中山區 松江路以西

(11049) 臺 北 市 信 義 路 5 段 15 號 4 樓 (10093)臺北市潮州街 2 號 (10410)臺北市南京東路 3 段 131 號 3、4 樓 (10650) 臺 北 市 新 生 南 路 2 段 86 號 4、6、 7 樓

(10849)臺北市桂林路 52 號 3、4、

2304-2270

2336-7240

2783-3151

2785-0952

2234-3833

8661-6493

(10422)臺北市松江路 219 號 1~5 樓 2506-3050

2506-3303

5、7 樓 (11579) 臺 北 市 南 港 路 1 段 360 號 5 樓 (11606)臺北市木柵路 3 段 220 號 5、 6樓

(11160) 臺 北 市 美 崙 街 43 號 1、3 樓

2831-7450

(服務管理、綜所稅) 士林稽徵所

士林區 (11159)臺北市文林路 546 號 3 樓

2831-5171 2834-4137

(營業稅、營所稅) 內湖稽徵所

內湖區

(11466) 臺 北 市 民 權 東 路 6 段 114 號 2、4~6 樓

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網址:https://www.ntbt.gov.tw

2792-8671

2792-8739

109

11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總 ( 分 ) 處一覽表 單位

地址

電話

總處

北平東路 7-2 號

02-2394-9211

大安分處

新生南路 2 段 86 號 3 樓

02-2358-1770

松山分處

八德路 3 段 178 號 3 樓

02-2570-3911

中山分處

松江路 367 號 3 樓

02-2503-9221

中正分處

北平東路 7-2 號 1 樓

02-2393-9386

信義分處

信義路 5 段 15 號 3 樓

02-2723-5067

士林分處

美崙街 41 號

02-2831-8101

大同分處

昌吉街 57 號 3 樓之 2

02-2587-3650

萬華分處

和平西路 3 段 120 號 6 樓

02-2302-1191

內湖分處

民權東路 6 段 99 號 2 樓

02-2792-2059

北投分處

新市街 30 號 3 樓

02-2895-1341

文山分處

木柵路 3 段 220 號 4 樓

02-2234-3518

南港分處

南港路 1 段 360 號 3 樓

02-2783-4254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一覽表 地所名稱

電話

地址

業務範圍 處 理 中 正 區( 愛 國 東、 西 路 以 南)、文山區二行政區之地政業 務。

古亭地政 事務所

02-2935-5369

萬隆街 47 之 12 號2至4樓

建成地政 事務所

02-2306-2122

處理中正區(愛國東、西路以北)、 和平西路 3 段 120 萬華區及大同區三行政區之地政業 號7至9樓 務。

中山地政 事務所

02-2502-2881

松江路 357 巷 1 號

處理中山區、內湖區二行政區之 地政業務。

松山地政 事務所

02-2723-0711

莊敬路 391 巷 11 弄2號

處理松山區、南港區及信義區三 行政區之地政業務。

士林地政 事務所

02-2881-2483

中正路 439 號 5 至7 樓

處理士林區、北投區二行政區之 地政業務。

大安地政 事務所

02-2754-8900

信義路 4 段 335 巷6號

處理大安區之地政業務。

附錄 /

臺北市各地政便民工作站一覽表 工作站名稱

地址

電話

服務時間 每周一至五上午 08: 30 至下午 4:00(中 午照常辦公)週六例 假日及國定假日停止 服務

松山地政: 市府工作站

市府路 1 號 1 樓東區

02-2720-8889 轉 1025

中山地政: 內湖工作站

內湖區民權東路 6 段 99 號 1 樓

02-8792-5739

士林地政: 北投工作站

北投區新市街 30 號 4 樓

02-2892-0873

松山地政: 南港工作站

南港區南港路 1 段 360 號 2 樓

02-2653-9361

建成地政: 大同工作站

大同區昌吉街 57 號 1 樓

02-2585-2385

大安地政: 大安工作站

古亭地政: 文山工作站

大安區新生南路 2 段 86 號 3 樓

文山區木柵路 3 段 220 號 4 樓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網站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下午 4:30〈中 午照常辦公〉周六例 假日及國定假日停止 服務。

02-2358-4251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下午 5:00〈中 午照常辦公〉周六例 假日及國定假日停止 服務。

02-2939-7860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至下午 5:00〈中 午照常辦公〉周六例 假日及國定假日停止 服務。

111

11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臺北市區民活動中心一覽表 區 別

松 山 區

名稱

座落地址

區 別

大 安 區

座落地址

敦化

八德路 3 段 12 巷 52 弄 2 之 1 號

昌隆

市民大道 3 段 206 號 4 樓之 1

中正

長安東路 2 段 229 號 11 樓

德安

四維路 76 巷 2 號 6 樓

精忠

民生東路 4 段 133 號 1 樓

行政

松江路 367 號 9 樓

朱崙

龍江路 15 號 3 樓

民有

民權東路 3 段 140 巷 15 號 4 樓

鵬程

健康路 399 號 3 樓

松花

合江街 137 號 4 樓

自強

三民路 35 巷 9 號 1 樓

新庄

新生北路 3 段特 50 之 1 號

新聚

南京東路 5 段 374 號

中山

中山北路 2 段 59 巷 21 號 2 樓

民權

民權東路 5 段臨 43 號

民安

長安西路 3 號 3 樓之 1

三民

民生東路 5 段 163 之 1 號 8 樓

興亞

松江路 26 巷 18 號

復盛

市民大道 5 段 99 號

下埤

龍江路 429 巷 10 號 3、4 樓

松基

長春路 339 巷 2 號 B1

大直

大直街 21 巷 2 號 4 樓

龍田

光復北路 230 巷 21 號 B1

松江

錦州街 222 號 2 樓

安平

南京東路 5 段 291 巷 44 弄 23 號之 1

長安

長安西路 40 巷 9 號 1、2 樓

復建

八德路 3 段 158 巷 7 弄 20 號

崇實

通北街 143 號 2 樓

慈祐

八德路 4 段 580 號

中 山 區

中崙市場 八德路 3 段 76 號 3 樓之 1

信 義 區

名稱

金泰

敬業三路 160 號 2 樓

林森

林森北路 67 巷 7 號 1、3、4 樓

西村

基隆路 1 段 364 巷 22 號

長春

長春路 299 號 3 樓

興雅

松隆路 36 號 3 樓

北安

北安路 759 巷 6 號

永春

松山路 294 號 4 樓

朱馥

龍江路 168 號地下室

埤頭

市民大道 3 段 209 號

行孝

民族東路 282 號 4 樓

正和

仁愛路 4 段 452 巷 3 號

景勤

吳興街 156 巷 6 號 6 樓

黎忠

和平東路 3 段 391 巷 16 號 2 樓

大直二 大直街 1 號 4 樓

三張

莊敬路 423 巷 7 弄 2 號 1 樓

中原

新生北路 2 段 53 之 3 號 2 樓

六合

松仁路 240 巷 19 號 3 樓

康樂

南京東路 1 段 35 號 1、2 樓

惠安

吳興街 506 巷 21 號

朱園

松江路 25 巷 9 號 B1

四育

松隆路 290 號 1 樓

水源

羅斯福路 4 段 92 號 4 樓

嘉興

樂業街 97 號地下一層

梅花

林森北路 5 巷 4 號

建南

信義路 3 段 134 巷 82 號 2 樓

成功

四維路 198 巷 30 弄 9 號

錦安

永康街 60 號 4 樓

青峰

辛亥路 3 段 223 號 3 樓

辛亥

辛亥路 1 段臨 141 號

中 正 區

通安街 98 號

光信

延吉街 236 巷 17 號 2 樓

瑞安

瑞安街 71 巷 2 號 3 樓

三元街 131 號 4 樓 濟南路 2 段 46 號 3 樓

幸市

臨沂街 10 巷 1 號

富水

水源路臨 28 號

小南門 博愛路 163 號

錦安二 和平東路 1 段 121 號 B2 通安

龍興 幸安

大 同 區

雙連

萬全街 42 號 1、2 樓

玉泉

環河北路 1 段 96 號

延平

保安街 47 之 1 號 3 樓

臺北橋 迪化街 1 段 374 號 2 樓

附錄 /

區 別 大 同 區

萬 華 區

文 山 區

名稱

座落地址

區 別

名稱

座落地址

保生

重慶北路 3 段 313 巷 25 號

東新

東明街 99 號 2 樓

慶昌

敦煌路 151 之 1 號

西新

成功路 1 段 99 號

老師

敦煌路 160 之 2 號

仁福

福德街 443 號 1 樓

國慶

重慶北路 3 段 76 號 4 樓

成德

同德路 100 號 3 樓

光復

西園路 2 段臨 370 之 1 號

南港

市民大道 8 段 367 號 2 樓

柳鄉

環河南路 2 段 102 號 3 樓

三重

興東街 1 號 2 樓

頂碩

興寧街 2 號地下室及 3 樓

中研

研究院路 2 段 70 巷 12 號 2 樓

新富

廣州街 152 巷 10 號 2、3 樓

舊莊

舊莊街 1 段 91 巷 11 號

長順

長順街臨 127 號

九如

研究院路 3 段 68 巷 9 號 2 樓

萬大

萬大路臨 614 之 1 號

西湖

內湖路 1 段 285 號 7 樓

和德

西園路 2 段臨 382 之 10 號

港墘

內湖路 1 段 552 號

萬華

東園街 19 號 2 樓

港華

環山路 2 段 68 巷 14 號

南 港 區

昆明

昆明街 284 號

湖濱

內湖路 2 段 346 號

青山

環河南路 2 段臨 5 之 1 號

紫星

康寧路 1 段 20 號

菜園

環河南路 1 段臨 280 之 3 號

金龍

金龍路 136-1 號 2 樓

萬青

萬大路 411 號 2 樓

碧山

內湖路 3 段 60 巷 6 號地下室

興義

興義街 23、25 號 1、2 樓

雙園

西園路 2 段 9 號 1、2 樓

福星 富福

內 湖 區

清白

星雲街 161 巷 3 號

陽光

文德路 66 巷 38 弄 14 號

西寧南路 14 之 3 號 2、3 樓

五分

五分街 6 號 5 樓

艋舺大道 101 號 3 樓

樂康

康樂街 150 號 6 樓之 1

日祥

青年路 186-1 號

行善

行善路 25 巷 13 號 2 樓

木柵

保儀路 13 巷 3 號 4 樓

湖興

成功路 2 段 320 巷 19 號 3 樓

木新

木新路 3 段 310 巷 4 號 2 樓之 1

大湖

大湖山莊街 117 號 4 樓

永建

木柵路 1 段 177 號 3 樓之 1

內湖

內湖路 2 段 335 巷 21 號

忠順

忠順街 2 段 22 號 2 樓

石潭

成功路 2 段 1 號 2 樓

景行

羅斯福路 6 段 393 號 6~9 樓

義信

基河路 132 號地下 1 樓

景新

景後街 151 號 4 樓

福安

延平北路 7 段 114 號 2 樓

萬芳

萬美街 1 段 51 號 3 樓

天母

中山北路 7 段 154 巷 6 號 4 樓

三玉

忠誠路 2 段 53 巷 7 號 10 樓

萬福

萬隆街 47 之 12 號 B1

萬興

萬壽路 27 號 7 樓

樟新

一壽街 22 號 9~10 樓

樟腳

恆光街 45 號 7~8 樓

興隆

興隆路 2 段 97 號 4 樓

葫東

中正路 589 號

興業

興隆路 2 段 160 號 10 樓

福中

福港街 151 號 10 樓

興豐

興隆路 2 段 95 號 8 樓 7~9 樓

士 林 區

永新

中正路 632 之 1 號

承德

承德路 4 段 5 之 1 號

葫蘆堵 延平北路 5 段 136 巷 1 號 10 樓

113

11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區 別

名稱

座落地址

芝山岩 雨聲街 68 號 1、2 樓

士 林 區

中洲

延平北路 9 段 80 號

福佳

美崙街 190 號 1、2 樓

臨溪

至善路 2 段 286 號 1、2 樓

文昌

文昌路 166 之 1 號

仰德

德行西路 30 號

德華

文昌路臨 211 之 1 號

劍潭

通河街 179 巷 2 號 3 樓

福林

中正路 187 巷 26 號

陽明

菁山路 34 巷 1 號

舊佳

中山北路 5 段 773 之 1 號

富光

延平北路 5 段 1 巷 40 號

平等

平菁街 106 巷 18 號

北投

新市街 30 號 6 樓

奇岩

公館路 198 號 4 樓

秀山

中和街 534 號 9、10 樓

永明

石牌路 2 段 115 號 9、10 樓

唭哩岸 立農街 1 段 366 號 4 樓

北 投 區

關渡

大度路 3 段 301 巷 1 號

石牌

自強街 61 巷 6 號 2 樓

文化

文化三路 3 號 4、5 樓

吉慶

致遠二路 61 巷 2 之 2 號 2 樓

崇仰

崇仰一路 7 號 2 樓

清江

清江路 177 巷 12 號 1 樓

一德

中央北路 4 段 538 號 1 樓

湖山

湖底路 4 之 13 號

湖田

竹子湖路 57 之 7 號

洲美

福美路 207 號、209 號 1 樓

若您有任何需要,您也可以隨時撥打 1999 市民熱線,市府團隊將竭誠為您服務。

附錄 /

臺北市里長通訊錄 區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莊敬里

劉美鳳

27606793

0920309000 撫遠街 369 巷 12 號 1 樓

東榮里

鄭玉梅

27676931

0933902948 民生東路 5 段 69 巷 3 號 1 樓

三民里

謝翠鈴

27671370

0910380103 民生東路五段 163-1 號 8 樓

新益里

吳美貞

87877641

0936841566 富錦街 581 巷 20 號

富錦里

李煥中

27638234

0912546233 富錦街 515 號

新東里

華國雄

27664552

0928881898 延壽街 3 號

富泰里

吳學毅

27480836

0910270087 新東街 1 巷 15 號

介壽里

蔡錦文

27608616

0921120401 介壽里 5 鄰延壽街 337 之 1 號二樓

精忠里

賴美旭

27126798

0935934403 民生東路四段 133 號

東光里

許秀雲

27625716

0933727761 南京東路五段 123 巷 41 號 1 樓

龍田里

袁俊麒

27173667

0910128978 光復北路 230 巷 21 號地下一層

東昌里

陳志明

27154357

0910128978 民生東路四段 112 巷 7 弄 24 號

東勢里

王叔珍

27170369

0937545333 南京東路四段 133 巷 8 弄 7 號

中華里

游吉興

27195969

0910837937 敦化北路 145 巷 23 弄 1 號

民有里

江永華

27128037

0937048015 民權東路三段 140 巷 15 號 4 樓

松 民福里 山 松基里 區 慈祐里

古瑞珍

77304401

0930167693 民權東路三段 103 巷 5 弄 5 號

黃建賓

27160515

0968393627 長春路 339 巷 2 號

李祖民

27657700

0911083996 八德路四段 580 號 1 樓

安平里

洪溫滿

27660988

0910236723 南京東路五段 291 巷 44 弄 23-1 號 5 樓

鵬程里

許顏建

27562668

0933918609 健康路 401 號

自強里

李台華

25283924

0910282299 延壽街 330 巷 17 弄 2 號

吉祥里

陳永昌

27627830

0933727821 八德路四段 245 巷 52 弄 5 號

新聚里

郭秀鳳

27685997

0972212997 南京東路五段 250 巷 9 之 8 號

復盛里

王正雄

25286727

0921037279 市民大道五段 99 之 3 號

中正里

洪樸陽

27717533

0937031518 長安東路三段 229 號 12 樓

中崙里 張陳碧雲

27518291

0933727832 八德路二段 410 巷 16 弄 6 號

美仁里

林志創

25779609

0933925258 八德路三段 99 巷 10 號

吉仁里

李全長

25789589

0977252805 延吉街 30 巷 3 號

敦化里

蘇榮文

25798196

0930793998 八德路三段 12 巷 52 弄 2 之 1 號

復源里

溫福義

25787766

0932158311 八德路三段 158 巷 12 號

復建里

林坤信

25773067

0916527940 光復南路 66 巷 34 號

復勢里

徐麗雲

25785507

0910183724 八德路三段 199 巷 8 號

福成里

葉佐良

27312851

0958788130 敦化南路 1 段 100 巷 6 號 2 樓 A 室

信 西村里 義 正和里 區 興隆里

馬念慈

27586396

0968689583 基隆路 1 段 364 巷 22 號

尹俊富

27581806

0937080368 仁愛路四段 452 巷 16 號

羅松美

27296587

0933623436 基隆路 1 段 350 之 59 號



里別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115

11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區 別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中興里

趙惠美

27586300

0936055159

新仁里

吳建德

27648030

0987296720

忠孝東路 4 段 553 巷 22 弄 21 號 1 樓

興雅里

林素琴

27688328

0910168085

松隆路 26 號

里別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嘉興街 58 號

敦厚里

方聰杰

27613983

0910002203

永吉路 30 巷 102 弄 14 號

廣居里

楊玉堂

23452011

0933705902

忠孝東路五段 372 巷 27 弄 75-1 號

安康里

萬宇恆

27273989

0937853597

虎林街 232 巷 55 號 1 樓

六藝里

丁禾溱

27614726

0913817158

永吉路 180 巷 30 號

雅祥里

高添喜

27659746

0933216613

永吉路 127 巷 21 號

五常里

黃河村

27665118

0937080389

永吉路 225 巷 7 弄 34 號 2 樓

五全里

吳秀好

27620007

0921126652

永吉路 278 巷 1 弄 13 號

永吉里

陳永昌

27641381

0933205922

永吉路 517 巷 1 弄 10 號

長春里

許錦忠

27624699

0937042279

忠孝東路五段 423 巷 47 號

四育里

連圀堂

27682426

0937080019

松山路 180 號

四維里

劉耀平

27692390

0915252215

虎林街 70 巷 1 號

永春里

許蕙蘭

27650054

0910150308

松山路 287 巷 3 弄 21 號

富台里

陳國華

27665676

0922667502

忠孝東路 5 段 295 巷 3 號

國業里

林銘賢

27262518

0932237293

虎林街 222 巷 15 號

信 松隆里 義 松友里 區 松光里

黃俊龍

27267173

0933892098

松山路 695 號 1 樓

張海秋

27591599

0952688388

信義路 6 段 92 號

蔡福來

27278925

0925129159

忠孝東路 5 段 492 巷 32 號

中坡里

曾傳達

27269963

0922314835

福德街 125 號

中行里

林美君

27274777

0987445009

福德街 268 巷 32 號

大道里

毛水月

27267933

0933720485

忠孝東路 5 段 790 巷 62 弄 4 號

大仁里

蔡桂清

87261376

0919220939

林口街 80 巷 8 號

景新里

孫積德

27580905

0963139975

莊敬路 178 巷 20 號 3 樓

惠安里

周葉長

27588650

0921912430

吳興街 506 巷 21 號

三張里

李伯壽

27222828

0933889579

吳興街 281 巷 12 號

三犁里

翁信利

87890990

0911822428

信義路 5 段 150 巷 14 弄 6 號 1 樓

六合里

陳盈如

27584465

0916712656

松仁路 240 巷 19 號 3 樓

泰和里

林正義

87862076

0952332886

松仁路 308 巷 60 號 1 樓

景聯里

洪福周

27370088

0933721676

吳興街 106 巷 9 號

賴惠貞

27333737 23783433

0929856868

吳興街 156 巷 25 弄 1 號

景勤里 雙和里

宋祥輝

27370683

0919951082

吳興街 284 巷 17-7 號 1 樓

嘉興里

鄭智耀

27324052

0933267062

嘉興街 175 巷 6 號

黎順里

卓秀娟

0918247285

崇德街 15 號

黎平里

楊介舟

0936112627

富陽街 55 巷 9 號

27329518

附錄 /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信 黎忠里 義 區 黎安里

黃種釧

27331469

0938196598

和平東路 3 段 391 巷 24 號

劉梅菊

23771017

0928290062

和平東路 3 段 627 巷 41 弄 8 之 1 號

龍坡里

黃世詮

23623674

0933155369

泰順街 13-1 號

龍泉里

龎 維良

23661135

0939529273

雲和街 49 號 1 樓

古莊里

劉泓麟

23621541

0958882654

師大路 102 巷 7 號

龍安里

洪秋甲

23510479

0933122328

龍安里和平東路一段 199 巷 4-9 號

錦安里

龔志慧

23515967

0928494909

潮州街 130 巷 3 號 1 樓

福住里

李欣芠

23222581

0936173519

永康街 47 巷 10 之 1 號

永康里

李明螢

23219653

0910213772

金華街 199 巷 3 弄 6 號 1 樓

光明里

張惠銓

23413350

0919933237

信義路 2 段 86 巷 26 號

錦泰里

范燕淇

23918123

0963098579

杭州南路二段 65 巷 10 號 1 樓

錦華里

溫 美珠

23923999

0937066733

羅斯福路二段 35 巷 19 弄 6 號

古風里

孔憲娟

33651622

0912599858

泰順街 60 巷 2 之 1 號

龍淵里

汪吉秋

23773535

0932031417

和平東路二段 118 巷 2 弄 6 號

龍門里

黃絹家

23635638

0920439233

新生南路三段 19 巷 20 號

大學里

吳沛璇

23622674

0910110400

溫 州街 74 巷 2 弄 4 號 1 樓

學府里

李淳琳

87321732

0922989922

羅斯福路四段 119 巷 66 弄 6 號 1 樓

德安里

蔡銘宗

27049366

0918499478

四維路 78 號 6 樓

大 仁慈里 安 龍圖里 區 新龍里

陳麒中

27061268

0988136600

復興南路 1 段 295 巷 18 號

蕭萬居

27087985

0975000679

建國南路二段 25 巷 6 號

李淑梅

27067771

0920588374

信義路三段 134 巷 82 號 2 樓

龍陣里

劉長青

27090308

0935299389

瑞安街 75 號 3 樓

龍雲里

黃廣明

27547302

0978381953

復興南路二段 151 巷 43 號

龍生里

沈鳳雲

27064529

0910246384

和平東路二段 141 號

住安里

歐秀珠

27550387

0920649877

信義路 4 段 30 巷 27 弄 23 號

和安里

翁德東

27040069

0933849729

信義路 3 段 109 之 6 號 1 樓



里別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民炤里

周暉泰

27008406

0981950606

信義路 3 段 31 巷 5 號

義村里

潘明勳

27119084

0910380479

忠孝東路三段 248 巷 7 弄 4 號 1 樓

民輝里

陳威禎

27113757

0937921537

濟南路三段 9 號 3 樓

昌隆里

王志剛

27512118

0953663565

市民大道三段 206 號 4 樓之 1

誠安里

李有福

27715532

0932154320

安東街 28 號

仁愛里

鄭秀郎

27418659

0975666588

忠孝東路四段 26 巷 63 號

光武里

韓修和

87716300

0933200966

敦化南路 1 段 160 巷 20 號 1 樓

建安里

溫 進亮

27716279

0912565906

敦化南路一段 161 巷 69 弄 4 號 2 樓

建倫里

林正達

27118085

0988058967

敦化南路一段 233 巷 55 號

正聲里

陳秀蘭

27113890

0937985839

光復南路 260 巷 36-1 號

117

118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區 別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華聲里

陳金花

27715309

0933720223

光復南路 72 巷 23 弄 2 號

車層里

施桂英

27811400

0932316110

延吉街 156 號 4 樓

義安里

劉威志

27005611

0933922981

敦化南路二段 11 巷 25-1 號

通化里

周進財

27019336

0932210203

通化街 19 巷 19 號

里別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通安里

鄭文明

27038807

0937084028

安和路二段 35 巷 10 號

臨江里

劉勇雄

27388269

0932029070

通化街 143 巷 33 號 1 樓

法治里

林佩燕

27386436

0980403536

通化街 201 號

全安里

林麗珠

27368446

0933027820

和平東路三段 89 巷 19 弄 3 號 1 樓

大 敦安里 安 敦煌里 區 光信里

王復

27849293

0910088886

仁愛路四段 122 巷 44-1 號 1 樓

傅吉田

27047360

0932396218

安和路一段 135 巷 8 號 1 樓

楊珮菱

27032357

0916563248

延吉街 236 巷 17 號 2 樓

群賢里

翁鴻源

27003623

0930069850

和平東路二段 311 巷 43 弄 36 號 1 樓

群英里

石忠勝

27547207

0933894266

四維路 198 巷 30 弄 9 號 1 樓

虎嘯里

詹仲琪

27373718

0912263574

和平東路三段 46 之 5 號 1 樓

臥龍里

邱奕承

27388306

0908415053

復興南路 2 段 329-1 號

芳和里

黃種榮

87321187

0928119115

樂業街 99 號 B1

黎元里 柯邱素鑾

27398081

0910245950

辛亥路三段 157 巷 24 弄 19 號

黎孝里

方丁輝

23772022

0919323201

臥龍街 267 之 10 號

黎和里

羅英珍

27380276

0910041576

富陽街 111 號

正守里

陳育群

0975875967

林森北路 67 巷 7 號 2 樓

正義里

李志勇

25318228

0988723237

林森北路 133 巷 78 號 1 樓

正得里 吳蘇秀霞

25516312

0936068568

中山北路 1 段 135 巷 40 號 3 樓

民安里

羅孝英

25215960

0919302319

長安西路 3 號 3 樓之 1

康樂里

王金富

25629158

0932001952

南京東路 1 段 35 號

中山里

曾瓊梅

25811236

0932940210

中山北路 2 段 59 巷 18 號

聚盛里

舒贑臺

25411398

0970058151

錦州街 50 號 1 樓

中 集英里 山 聚葉里 區 恆安里

賴政庸

25364260

0933124851

天祥路 9 號 1 樓

游啟業

25812320

0952080608

中山北路 2 段 137 巷 35 號 1 樓

黃志昌

25853352

0918000050

雙城街 10 巷 8 號 1 樓

晴光里

林姿吟

25966342

0981201026

雙城街 18 巷 20 號 1 樓

圓山里

葉建輝

25930718

0953211827

新生北路 3 段 82 巷 32 號 1 樓

新喜里

吳昇陽

25928750

0921139977

德惠街 170 巷 19 號

新庄里

鄧麗珠

25935220

0933166086

農安街 125 巷 43 號

新福里

童勝輝

25864846

0910195039

中原街 142 號 2 樓之 1

新生里

曾國益

25642183

0932187925

新生北路 2 段 137 巷 41 號

中庄里

陳建中

25817916

0926379768

吉林路 199 巷 29 號

附錄 /

區 別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劍潭里

王迎珠

25335530

0933125673

通北街 143 號

大直里

蔡俊賢

85096692

0932200801

北安路 595 巷 30 號 1 樓

成功里

李清水

25322340

0933908508

北安路 676 號(大直計程車休息站內)

金泰里

游進義

85098472

0932357865

敬業三路 160 號 2 樓

北安里

陳永忠

85098032

0953330501

北安路 759 巷 6 號 2 樓

永安里

劉春長

25323043

0933908575

北安路 458 巷 41 弄 25 號 1 樓

大佳里

莊欽億

25019605

0989168356

1. 民 族 東 路 85 至 89 號 2. 松 江 路 581 巷 53 號

松江里

蔣築諠

25092994

0935226835

松江路 259 巷 34 號 1 樓

里別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行政里

鄭春華

0933021776

農安街 227 巷 3 弄 22-1 號

行仁里

陳德賢

25170557

0928216147

龍江路 356 巷 45 號

行孝里 中 山 下埤里 區 江寧里

呂勗淇

25172230

0952094088

民族東路 282 號 5 樓

施士凱

25084192

0908112320

龍江路 429 巷 10 號 2 樓

徐信洲

25097688

0933091409

合江街 127 巷 23 號 1 樓

江山里

劉陽劍

25061832

0933892067

建國北路 2 段 129 號 2 樓

中吉里

林德勝

25601553

0932157126

松江路 204 巷 65 號 1 樓

中原里

羅崇華

25315557

0972245777

新生北路二段 53 號 2 樓

中央里 李陳金 綉

25041483

0925421115

伊通街 125 巷 11 之 1 號

朱馥里

卓志勇

25033200

0982032207

龍江路 168 號地下 1 樓

龍洲里

陳世明

25179995

0932201912

興安街 59 號

復華里

黃展輝

27125934

0933908512

遼寧街 108 巷 14 號

興亞里

林芳薇

25517846

0935735035

吉林路 26 巷 5 號 2 樓

朱園里

李林耀

27516216

0922161726

渭水路 50 號 4 樓

埤頭里

林銘清

87722139

0933940088

安東街 17 號

朱崙里

高銘鴻

27815504

0936096604

龍江路 12 號

力行里

沈銀德

27217218

0939269398

龍江路 37 巷 19 號

水源里

林全義

23690339

0935381941

羅斯福路 4 段 52 巷 16 弄 7 號

富水里

陳麗真

23656541

0933958335

永春街 185-3 號

文盛里

溫紹宏

23677325

0919246218

羅斯福路 3 段 286 巷 4 弄 4 號

林興里

吳寶燕

23686919

0933213180

水源路 21 號

中 河堤里 正 頂東里 區 網溪里

鄒士根

23641783

0932386041

金門街 11-1 號

王曜樹

23648892

0937042108

晉江街 112 巷 2 弄 6 號

夏萬浪

33651928

0919940027

牯嶺街 165 號

板溪里

黃國輝

23676960

0928840912

汀州路 2 段 151 號 1 樓

螢圃里

陳木松

23657968

0939133669

重慶南路三段 83 巷 3 號

螢雪里

陳文質

23052201

0933826949

福州街 59 號

廈安里

涂光宇

23069521

0932028027

中華路二段 175 巷 24 號 1 樓

119

120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區 別

里別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忠勤里

方荷生

23056741

0935920329

中華路 2 段 303 巷 14 號

永功里

陳宏明

23379808

0933016366

汀州路一段 324 號

永昌里

陳玟如

23073916

0958971396

汀州路一段 242 巷 5 號

龍興里

林正晴

23326610

0912936502

三元街 156 號

龍光里

陳萬龍

23033498

0937888899

和平西路 2 段 45 號 1 樓

南門里

郭有賢

23818302

0928490157

廣州街 8 巷 3 弄 26 號

新營里

何國榮

23214028

0935222422

寧波東街 16 巷 2 號

龍福里

鄭珍珍

23912025

0933763131

牯嶺街 35 號

南福里

許益明

23928982

0937855870

和平西路 1 段 55 巷 6 號

中 愛國里 正 光復里 區 黎明里

周德潤

23881662

0933028353

延平南路 192 巷 6 號

王麗美

23613966

0955526140

開封一段 105-2 號

鄭燕宗

23820387

0988333679

忠孝西路 1 段 29 巷 2 號 1、2 樓

建國里

許瀞尹

23141308

0930886725

衡陽路 78 號

東門里

李世宗

23518246 33936799

0919927669

仁愛路 1 段 53 號 1 樓

幸福里

蘇宏仁

23411328

0919588497

北平東路 24 號 1 樓

梅花里

吳崑山

23933800

0921100970

紹興北街 23 號 1 樓

幸市里

林禎吉

23515824

0933016568

新生南路 1 段 54 巷 18-3 號

文北里 陳余秀卿

23218919

0939561355

杭州南路 1 段 77 巷 3 號

文祥里

李淑珍

23944599

0919319818

文祥里金山南路一段 100 號

三愛里

陳仁志

23912222

0938205215

臨沂街 75 巷 19 號 1 樓

蓬萊里

何英輝

25936524

0936229837

大龍街 26 號

揚雅里

吳振明

25969749

0928271908

重慶北路 3 段 113 巷 56 號 2F 之 2

斯文里

江雪卿

25997893

0922526429

承德路 3 段 129 巷 11 號 3 樓

至聖里

楊秀龍

25972808

0923655787

民族西路 169 巷 38 號

重慶里

張艷鴻

25951038

0911062198

哈密街 73 巷 2 號

保安里

張賦脈

25910582

0930743156

重慶北路 3 段 295 巷 6 號 2 樓

景星里

吳若屏

0981962269

0981962269

延平北路 3 段 66 巷 12 號 4 樓

大 隆和里 同 區 國順里 國慶里

沈春華

0922799261

0922799261

景化街 46 號

陳穎慧

25853129

0952158077

延平北路 3 段 124 號

高大陸

25954836

0930858876

民族西路 260 號 1 樓

鄰江里

陳豊祥

25910903

0920496193

酒泉街 158 號

老師里

許宮銘

25925168

0936222200

哈密街 158 號 1 樓

建明里

黃世輝

25589898

0905138969

太原路 23 巷 5 號 1 樓

建功里

周志賢

25564651

0952167609

重慶北路 1 段 83 巷 37 號

建泰里

陳鵬程

25583377

0925583377

承德路一段 89 號

星明里

劉福永

25562463

0938631165

太原路 161 巷 4 號 1 樓

附錄 /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光能里

陳靜筠

25598984

0933714724

民生西路 92 號 2 樓

雙連里

洪振恒

25528098

0910222552

歸綏街 126 號 1 樓

民權里

陳玉女

25501178

0912284889

寧夏路 131 號 1 樓

大 玉泉里 同 永樂里 區 朝陽里

鄭錦泰

25523282

0926150460

南京西路 434 巷 9 號 2 樓

林宗穎

22253306

0930087087

南京西路 239 巷 31 號 1 樓

呂國維

25596995

0936229268

南京西路 167 巷 3 之 5 號

大有里

許美智

25577229

0931903250

民樂街 179 號

延平里

郭逸斌

25528918

0928823380

甘州街 12 號

南芳里 賴徐玉枝

25530668

0939505458

迪化街 1 段 312 巷 7 號 1 樓

福星里 李黃玉根

23312566

0910128896

西寧南路 14 之 3 號 1 樓

萬壽里

吳美玟

23817481

0970778508

峨眉街 137 號 2 樓

西門里

葉敏惠

23318031

0963720679

西寧南路 90 巷 15 號

新起里

陳鴻祥

23889096

0932187378

貴陽街二段 87 號 1 樓

菜園里 黃玉龍 代理

23888990

0932151554

環河南路 1 段臨 280 之 3 號



里別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青山里

李昭成

23319570

0933121742

華西街 21 巷 9 號

富民里

范添成

23611726

0910038567

康定路 160 號

福音里

蔡岳樺

23113699

0979608343

永福街 77 號

仁德里

許淑惠

23316860

0920408935

西寧南路 192-3 號 1 樓

富福里

許文輝

23026455

0935198759

和平西路 3 段 30 巷臨 5-1 號

柳鄉里

蔡和益

23089196

0938079989

桂林路 242 巷 42 號之 1

頂碩里

李智聰

23024222

0939512951

莒光路 112 巷 8 號

萬 雙園里 華 糖廍里 區 和平里

許惠城

23066865

0955234834

萬大路 96 號

葉玲瑜

23020211

0937925081

大理街 106 號 1 樓

吳淑芬

23361001

0928552882

艋舺大道 362 號

綠堤里

邱郁惠

23023658

0955195123

雙園街 122 巷 14 號

華江里

楊華中

23040042

0955006236

環河南路 2 段 170 號

日善里

蕭進德

23324633

0954075413

萬大路 186 巷 2 弄 11 號

忠德里

施育婷

23050886

0913303616

東園街 66 巷 24 弄 8 號

孝德里

李明芬

23321818

0932015015

德昌街 261 巷 16 號

和德里

洪天化

23395285

0937896753

西園路 2 段 372 巷 10 號 寶興街 80 巷 18 號

錦德里

洪秀枝

23070898

0911227327

全德里

王平三

23321002

0937098588

德昌街 10 巷 8 號

保德里

楊美女

23323337

0936048525

東園街 154 巷 9 弄 2 號

銘德里

吳啟源

23052959

0935935974

長泰街 219 號 1 樓

榮德里

陳欣漢

23037876

0928118833

武成街 80 巷 61 號

壽德里

蔡素麗

23032519

0922217720

萬大路 329 巷 25 號

121

122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興德里

吳政侑

23016199

0912834555

萬大路 449 巷 28 弄 7 號

華中里

黃世豪

23376162

0966530656

萬大路 534 巷 42 號

新忠里

邱文龍

23392806

0953009862

西藏路 125 巷 7 之 2 號

萬 新和里 華 新安里 區 日祥里

邱惠雯

23390506

0966766777

中華路 2 段 416 巷 13 之 1 號

郭正中

23049324

0936077184

萬大路 187 巷 1 弄 9 號

鍾駿

23376359

0933121189

青年路 172 號

忠貞里

林錫祺

23093320

0953190521

萬大路 277 巷 44 弄 1-3 號

凌霄里

游秋蓮

23376040

0916129935

中華路 2 段 504 巷 20 號 1 樓

騰雲里

李重華

23096837

0928628781

國興路 1 巷 2 之 4 號

景行里

劉竹英

29316933

0933999233

景興路 218 之 1 號

景東里

高鳳謙

86638808

0912950669

景興路 153 巷 1 號

景美里

林賢錡

29342273

0932119689

景美里育英街 57 巷 13 號 1 樓

景慶里

黃逢廣

29322483

0928590946

景福街 155 號 1 樓

景仁里

何進輝

29306175

0966570861

景福街 21 巷 3 弄 11 號

景華里

黃培堯

29349967

0937819808

景華街 22 巷 16 號 1 樓

萬有里 陳高美美

29313731

0921848233

羅斯福路六段 139 號

萬祥里

張紅木

29330009

0910130087

羅斯福路五段 255 號 1 樓

萬隆里

林宗弘

29345047

0921383216

萬隆街 25 號

萬年里

邱秋芳

86637176

0921923357

羅斯福路五段 212 巷 6 號 2 樓

萬和里

吳祚榮

29310147

0932915189

溪洲街 12 號 5 樓之 10

萬盛里

徐福進

29343389

0932061855

羅斯福路五段 127 號 7 樓

文 興豐里 山 興邦里 區 興光里

余鴻儒

29324127

0928807121

興隆路一段 229 巷 2 號 2 樓

張朝雄

86633016

0919323040

興隆路二段 203 巷 2 弄 10 號

洪正平

86633587

0926273695

興隆路三段 79 巷 18 號

興家里

劉宗勳

22304327

0910121013

興隆路三段 223-2 號 1 樓

興得里

黃細福

89312525

0910334786

興隆路三段 112 巷 2 弄 10 號地下室

興業里

凌錦成

86635005

0938307588

興隆路二段 160 號 10 樓

興安里

陳啟東

29327401

0920012233

興隆路二段 96 巷 85 號

興福里

許銘良

89321389

0921799967

興隆路二段 22 巷 9 弄 5 號 1 樓

興旺里

陳忠榮

29300117

0988081982

福興路 27 號

興泰里

鍾譯樂

29327577

0933999431

辛亥路四段 252 巷 5 號 1 樓

興昌里

吳融昊

29311528

0960604305

辛亥路四段 101 巷 85-8 號 1 樓

試院里

廖欽銅

22365228

0920075552

和興路 5 號

華興里

陳峙穎

29361780

0905991580

木柵路一段 264 號

明義里

仇世屏

29385198

0932111117

木柵路二段 7 巷 7 號 1 樓

明興里

鄢健民

22340391

0917556568

木柵路二段 109 巷 25 弄 6 號



里別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附錄 /

區 別

里別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木柵里

高銘傳

29394256

0933748027

保儀路 26 巷 11 號之 1

木新里

鄭明通

29397162

0916334606

永安街 22 巷 18 號

順興里

楊培釧

29375586

0934143675

興隆路四段 165 巷 50 號 1 樓

忠順里

曾寧旖

29399569

0932152115

興隆路四段 145 巷 30 號 1 樓

樟林里

陳文乾

29378896

0910068718

興隆路四段 66 巷 32 號 1 樓

樟新里 歐陽禾英

29376288

0988050107

一壽街 22 號 9 樓教室二

樟文里

22346605

0952663096

木新路三段 278 巷 7 弄 6 號 1 樓

86615958

0937017516

恆光街 45 號 7 樓

29376856

0922686598

興隆路四段 74 巷 22 號 1 樓

29390401

0936673851

秀明路二段 112 巷 14 號 1 樓

林淑珠

文 樟腳里 高林玉嬌 山 區 樟樹里 陳再炯 萬興里 詹晉鑒 政大里

劉俊奇

29392769

0953661596

政大一街 5 號 1 樓

指南里

張佳南

22342099

0911841871

指南路三段 33 巷 34 號 1 樓

老泉里

高進來

29381885

0933748037

老泉街 26 巷 1-2 號

萬芳里

陳姿秀

22393399

0938112938

萬美街一段 51 號 3 樓

萬美里

鄧瑞興

22398880

0939139033

萬美街二段 2 巷 6 號

博嘉里

吳坤輝

22393029

0910097128

木柵路四段 157-1 號 1 樓

南港里

李志錦

27823009

0920791666

南港路一段 227 號

中南里

詹坤隆

27883350

0933718823

中南街 123 巷 3 號

新富里

許睦燦

27828495

0952167703

富康街 59 號

三重里

江輝吉

27834039

0933032079

重陽路 504 巷 1 弄 9 號

東新里

蕭漢榮

27892969

0937567600

興南街 43 號 1 樓

重陽里

馬敬忠

27826500

0928643083

重陽路 199 巷 24 之 2 號 1 樓

新光里

龔睿堉

27886626

0931399999

昆陽街 140 巷 42 弄 4 號 1 樓

東明里

曾漢祺

27832539

0935979955

南港路二段 128 號 1 樓

西新里

邱碧珠

27825765

0928536680

南港路三段 27 號 1 樓

南 玉成里 港 區 合成里 成福里

黃聰智

27826939

0932322435

南港路三段 314 巷 5 號

巫永仁

27852187

0952861379

忠孝東路 6 段 225 巷 1 弄 3 號

卜學明

27881181

0905852159

成福路 159 號

萬福里

林建華

27855945

0933035700

忠孝東路 6 段 70 巷 21 弄 8 號 1F

鴻福里

劉明康

27863893

0970384868

成福路 82 號

百福里

李雯馨

27838377

0932281165

福德街 337 號

聯成里

鮑黎登

27865135

0910028820

東新街 89 巷 1 弄 19 號

仁福里

吳肇輝

26542254

0919619949

福德街 443 號 1 樓

舊莊里

張瑞芳

27884906

0922133922

舊莊街 1 段 91 巷 11 號 1 樓

中研里

謝志勇

26517179

0910139682

研究院路 2 段 2 巷 2 號

九如里

蘇國賢

27883329

0932217257

研究院路 3 段 157 之 1 號

123

124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區 別

里別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葫洲里

曾宏昌

26305172

0932030046

民權東路六段 280 巷 60 號

南湖里

洪宜河

26320538

0955900998

康寧路三段 56 巷 130 號

五分里

王海枝

26341171

0920704780

安康路 388 號

東湖里

蔡麗美

26307151

0928531787

康樂街 72 巷 17 弄 105 號 1 樓

樂康里

張碧玉

26307502

0952653505

康樂街 136 巷 15 弄 4 號

內溝里

王曉芳

26313178

0963092126

康樂街 201 巷 8 號

安湖里

尤樹旺

26306552

0936450530

東湖路 113 巷 95 弄 166 號 1 樓

安泰里

何素蓮

26312428

0955427405

安泰街 49 巷 1 號 1 樓

金湖里

邱金波

26324329

0926306286

成功路五段 71 號

康寧里

鄭秀鳳

26332488

0939887465

康寧路三段 99 巷 39 弄 70 號

明湖里

何應賢

26325326

0983162991

康寧路三段 99 巷 25 號

蘆洲里

陳明霖

27925574

0928856630

安康路 95 號

西湖里

林正雄

26572231

0916149297

內湖路一段 323 巷 8 弄 4 號 1 樓

西康里

王興國

27975996

0935025117

內湖路一段 61 巷 2 號

西安里

李國榮

27993070

0928612351

內湖路一段 91 巷 110 號

港墘里

魏景城

27991168

0935281458

港墘路 127 巷 12 號

港都里

江水龍

27995389

0910128329

內湖路一段 629 巷 47 號

內 港富里 湖 區 港華里 麗山里

李安邦

26272689

0932018939

麗山街 47 號

劉達逢

26572255

0936887878

港華街 51 巷 3 弄 1 號 1 樓

許明全

26274625

0933555399

內湖路一段 411 巷 78 號

紫星里

謝佳惠

87911313

0955187847

成功路三段 187 巷 3 弄 4 號

紫雲里

夏亦芳

27913337

0933405308

康寧路一段 190 號

清白里

陳東源

27919637

0935028280

星雲街 208 號

紫陽里

謝源德

27986724

0939149180

文德路 210 巷 30 弄 27 號

瑞陽里

江光輝

27991392

0932392312

文德路 66 巷 69 弄 7 號 2 樓

瑞光里

黃崇賢

26596457

0926969880

陽光街 291 號

內湖里

許昌華

27928228

0917828272

內湖路二段 355 巷 21 號 2 樓

湖濱里

陳尤雪

27906289

0938082264

內湖路二段 346 號

大湖里

郭坤祥

27906599

0939020275

大湖山莊街 117 號 3 樓

金龍里

鄭允強

27908099

0925033902

金龍路 67 巷 7 號

金瑞里

羅世甫

87926024

0936286399

金龍路 218 號 1 樓

碧山里

呂之杞

27922627

0936568578

內湖路三段 60 巷 10 弄 5 號

秀湖里

謝明毅

27940052

0936797875

成功路四段 323 巷 16 號

石潭里

廖煒國

27937177

0962013662

成功路 2 段 1 號

湖興里

蔡穎峰

27914586

0933206109

成功路二段 320 巷 25 號

寶湖里

邱顯松

27951117

0955680322

民權東路六段 208 號

附錄 /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內 湖元里 湖 週美里 區 行善里

林明源

87927677

0958180106

民權東路六段 136 巷 48 號

丘麗玲

27938003

0921140488

新明路 300 號之 4

沈茂松

27960038

0933925700

新明路 520 號

仁勇里

洪銘鎮

28812220

0926055186

大東路 63 號 2 樓

義信里

陳中和

88611910

0937758119

基河路 132 號地下 1 樓

福林里

江美珠

28821136

0936606115

中正路 187 巷 26 號

福德里

楊錦宗

28833663

0919588777

文林路 398 號 2 樓

福志里

邱邱田

28333788

0972168118

雨農路 49 巷 2 號

舊佳里

陳明松

28321958

0937903104

鄰前街 58 號

福佳里

胡剛毅

28350268

0921101679

文昌路 149 號 3 樓

後港里

紀建漢

28807588

0955886356

大南路 423 號

福中里

王德利

28838207

0932305183

通河東街 1 段 124 巷 6 弄 16 號 1 樓

前港里

陳瑞華

28829686

0916058978

大南路 251 巷 18 號 1 樓



里別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百齡里

翁淑穎

28802985

0935966272

福港街 259 巷 13 弄 10 號 1 樓

承德里

陳洲平

28859257

0928225383

劍潭路 80 號

福華里

楊小莉

28838325

0936986345

和豐街 36 號 1 樓

明勝里

張永棟

28855911

0933920380

承德路四段 5 之 1 號

福順里

林家卉

28160989

0958830605

延平北路 5 段 136 巷 24 號

士 富光里 林 葫蘆里 區 葫東里

高毓紋

28160879

0909092282

葫蘆街 62 號 1 樓

許振禮

28102336

0958972685

葫蘆街 137 號 1 樓

郭淑玲

88113989

0933716265

重慶北路 4 段 215 號

社子里

陳明雄

28111133

0963226526

社正路 11 號 2 樓

社新里

林德隆

28114458

0911826829

社子街 78 號

社園里

陳飛熊

28163389

0928233559

社中街 279 號

永倫里

宋旭曜

28169205

0920008015

社中街 446 號

福安里

謝文加

28110838

0932353134

延平北路 7 段 107 巷 10 號

富洲里

陳惠民

28161629

0988538777

延平北路 8 段 109 號

岩山里

鄭小塔

28317790

0930911334

芝玉路 1 段 197 巷 1 號

名山里

薛群秀

28366501

0936466316

雨聲街 68 號(芝山岩區民活動中心)

聖山里

吳三勇

28323118

0937809009

芝玉路 1 段 223 巷 4 號 1 樓

芝山里

魏雅郁

28366179

0939074659

德行東路 308 號

東山里

陳文賢

28312348

0986666969

士東路 320 巷 2 號

忠誠里

曾坤來

28310943

0988269345

德行東路 74 巷 15 弄 1 號 1 樓

德行里

張僡美

88662865

0939931903

德行西路 30 號

德華里

林生賢

28311220

0935086565

文昌路 229 號

蘭雅里

萬天榮

28322021

0939710597

德行東路 109 巷 63 弄 9 號 1 樓

125

126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區 別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蘭興里

林文龍

88664298

0935389389

三玉里

羅志傑

28315689

0937022969

士東路 200 巷 62 號

天福里

江啟南

28725515

0928118653

天母東路 8 巷 31 弄 6 號 1 樓

天祿里

李錦琿

28718465

0911729171

中山北路六段 728 巷 8 號 1 樓

天壽里

陳伯同

28716832

0955088580

中山北路六段 405 巷 50 號 2 樓

天和里

莊福來

28769333

0937186515

中 山 北 路 7 段 154 巷 6 號 4 樓 ( 天 母 區 民 活 動 中心 )

天山里

陳永鴻

28723220

0919318119

中 山 北 路 7 段 154 巷 6 號 4 樓 ( 天 母 區 民 活 動 中心 )

28772933

0932142100

天母北路 9 巷 6 號 1 樓

28715077 28735077

0922805985

中山北路七段 191 巷 23 號

里別

天玉里 潘錦雄 士 林 天母里 李陳菜蓮 區 永福里 林國柱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福華路 180 號 2 樓

28611288

0958596558

莊頂路 113 號隔壁

28618987

0910216282

永公路 412 號之 1

新安里 何吳素梅

28623615

0958153351

仰德大道 3 段 44 巷 1 號

陽明里

黃裕倉

28618717

0920756571

菁山路 34 巷 1 號

菁山里

何勝男

28611892

0955588226

菁山路 101 巷 15 弄 22 號

平等里

徐明忠

28616899

0919312369

平菁街 106 巷 18 號

溪山里

黃慧芬

28413687

0933898089

至善路三段 258 號旁

翠山里

王禮騏

28412197

0937000155

中社路一段 36 巷 2 之 1 號

臨溪里

郭肇富

28819429

0932240702

至善路二段 149 號

建民里

黃志立

28237559

0937065323

文林北路 80 巷 38 弄 2 號 1 樓

文林里

劉憲昌

28231156

0928526892

致遠一路 1 段 9 號 1 樓

石牌里

洪美惠

28201369

0921895893

西安街一段 167 號 1 樓

蔡柳池

28239721 28235092

0932201491

自強街 21 號 1 樓

公館里

福興里

葉進財

榮光里

蘇寶鈴

28231593

0910911378

石牌路一段 166 巷 43 弄 15 號

榮華里

何漢清

28216350

0932251780

明德路 136 巷 16 號

北 裕民里 投 振華里 區 永和里

莊振寧

28261139

0932252523

懷德街 14 巷 17 號一樓

郭崇儀

28236110

0922843121

裕民一路 40 巷 37 號 1 樓

曾富榆

28753298

0928868298

行義路 63 號

永欣里

潘萬生

28745213

0932257559

石牌路 2 段 334-1 號

洲美里

蘇府庭

28289798

0927276000

福美路 203 號

永明里

何麗玲

28213214

0920646338

義理街 65 號 1 樓

東華里

袁大祥

28226937

0955825788

致遠三路 158 號 2 樓

吉利里

劉序剛

28281088

0933881532

石牌路一段 39 巷 120 弄 7 號

吉慶里

黃勝宗

28275233

0936222517

致遠二路 61 巷 2-2 號

附錄 /

區 別

里長

里辦公處

姓名

電話

尊賢里

潘同發

28208587

0928137713

立賢里

邱福銀

28282688

0932079096

尊賢街 249 巷 23 號

立農里

潘建榮

28262408

0923103747

立農街一段 319 號

八仙里

黃永清

里別

公務手機

里辦公處地址 尊賢街 206 巷 1 號

28985252

0920228823

北投路 1 段臨 20 號

豐年里 周江雪珠

28917441

0928030047

中央北路二段 95 巷 1 弄 1 號

稻香里

張義博

28929683

0937022599

中央北路二段 350 巷 92 號

桃源里

陳仲宏

28933131

0939669313

新興路 158 巷 17 號 1 樓

一德里

黃玉樹

28972600

0973717772

中央北路四段 538 號 2 樓

關渡里

許瑩珠

28583929

0932020407

關渡路 90 號 1 樓

奇岩里

賴進利

28962888

0937023674

公 舘 路 249 之 1 號

清江里

李炳廉

28922543

0939847928

清江路 201 號

中央里

陳國樑

28924106

0937023654

北投路一段 93 巷 3 號

大同里

黃澤雙

28955612

0922495528

大同街 69 號

陳章生

28933157

0939611019

育仁路 111 巷 9 號

北 長安里 投 泉里 溫 區 林泉里

許智全

28973645

0928770878

溫 泉路 68 巷 6 弄 15-1 號

陳惠華

28978157

0958904106

中山路 5-7 號 2 樓

中心里

陳力彰

28960063

0927764370

珠海路 15 號

泉源里

陳志成

28919539 28926436

0920883960

泉源路 242 號

湖山里

李秋霞

28620288

0932923070

湖山路一段 48 之 2 號

湖田里

曹昌正

28628787

0932137123

竹子湖路 35-1 號

中庸里

許世傳

28959722

0932141019

永興路 1 段 12 號

開明里

左麗芳

28932400

0912818252

永興路二段 8 號

中和里

黃景煌

28942200

0919210306

中和街 365 號

大屯里

張天恩

28911750

0985325333

復興三路 521 巷 18 號

智仁里

傅書淵

28965288

0933764271

杏林二路 74 巷 3 號

秀山里

陳壽彭

28941666

0937022555

中和街 502 巷 2 弄 15 號

文化里

周世英

28917488

0952914338

文化三路 55 號 1 樓

127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 安 心 篇

臺北幸福人生活手冊—安心篇 出 版 機 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藍世聰





市 民 熱 線

1999





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9 樓 中央區





ca.gov.taipei

維 護 修 編

種子有限公司





(02)2767-6181





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中華民國 109 年 5 月





1. 本 手 冊 係 依 現 行 法 令 及 各 單 位 之 規 定 編 撰, 如 法 令 或 相 關 規 定 修 改,應依新規定辦理。 2. 本手冊僅供參考備忘,不宜作援引之依據。

精彩臺北城 創造心幸福 TAIPEI 2020-2021